一、恢复营业前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
理发店等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保洁清理。
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清理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
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三)复岗人员培训。
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配备。
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五)设置防控区域。
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六)掌握应急措施。
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二、营业中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
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室内通风。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三)合理使用电梯。
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
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
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
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五)卫生间保洁。
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
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
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六)垃圾清运处理。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
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
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
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
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二)注意手卫生。
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
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员工错时就餐。
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
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
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
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
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
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理发店疫情防控方案范文2
一、预防性防控措施
(一)日常防控措施: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明确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
各美发美容企业要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2.对员工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
3.对工作人员进行筛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立即上岗,必须先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曰测试体温2次,并做好登记;对正式上岗的员工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督促其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经营期间工作人员和洗脚顾客均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口罩应及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酒精消毒并放入垃圾袋,扎紧袋口),不得随意丢弃。
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以剪、吹为主,原则上不洗头、刮脸。
5.工作人员及顾客严格落实”云南抗疫情”扫码进出店措施。
严格控制店内人员数量,实行快剪(快洗)快出,一律不得出现店内工作人员扎堆、顾客排队或拥挤等情况。
6.经营场所应尽量保持空气流动(通),每日至少自然通风2-3次,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采取外循环通风,避免室内回风,定时对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岀风口进行消毒。
7.所有门店及办公场所每日营业必须进行场所、设施、设备等消毒处理,每日至少2次,所有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清洁,工作服洗消。
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勤洗手、勤消毒,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
8.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每个工位的服务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小于1米。
9.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洗脸(头)池、洗脚桶(盆)要一客一用一消毒。
毛巾、布等公共用品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
10.顾客在服务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必须清扫、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处理。
11.推广预约服务,减少入店人数。
顾客到店当天,工作人员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取消当天预约。
未预约直接到店的顾客,要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好顾客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岀现可疑症状者时的防控措施
1.如果遇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可拒绝其入店。
服务期间一旦顾客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者,应立即佩戴口罩,及时联系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须接受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2.如果工作人员岀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专人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各县(市、区)卫健局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认真开展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理发店疫情防控方案范文3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服务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场所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场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管控、消毒灭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场所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三)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
适当配备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服务业场所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二、做好场所管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
(二)开业前应对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
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对电梯间、卫生间、地面、桌面、洗浴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座椅、躺椅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设备。
电梯按键使用酒精擦拭,定期进行消毒,每2小时1次。
(三)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和毛巾等洗浴用品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消毒;对剪刀、梳子、推子、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顾客理(剪)发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统一收集到塑料袋内,并扎紧袋口。
(四)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