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1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四、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建筑工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2、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如砂袋、雨衣、水泵等准备充足,以备急用。
3、做好汛期材料供应工作,并保证材料运输,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失,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地下室基础集水井6台排水泵做好排水连通工作,确保排水顺畅,以应对汛期暴雨。所排雨水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城市市政雨水管道。
5、办公区及仓库内置备足够的水泵及雨布,以确保顺利渡过汛期。
6、暑雨之际应加强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的管理,检查刹车性能,加强保养维护,机电人员及塔吊司机轮流对缆绳、电机、加固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机电人员加强对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检查,避免因漏电发生事故。
8、雨后对施工现场及地下室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对模板支持系统、脚手架地基等全面检查,如有变形,进行加固处理。
六、现场
1、严格按照分工合作,按时值班,没有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每天按时收听天气预报,以及时应对潮汛。
2、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及工具,防止汛洪的发生。
3、电工做好日常巡检工作,防止漏电、断路情况发生,应每天两次检查用电设备、线路及设备运转情况,排除触电隐患发生。
4、应经常对工地防护栏、上人马道、六牌二图、广告宣传工程立面图等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伤人。
七、后勤生活
1、防汛期间预备足够数量生活用品,保证职工生活。
2、保证茶水供应,搞好饭菜质量及卫生,让职工吃上放心饭。
3、做好汛期防蚊蝇工作,定期消毒,消灭传染源,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八、物资准备计划
表略
建筑工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材料损失,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2、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分公司领导责任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调动全工地人员一切积极性,团结抗洪。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洪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4、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市xxx工地。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织机构
xxx区xxx防洪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xx(分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xx xxx
成员:xxx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水市西十里嘉通公司第十六项目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4个应急小组。
2、职责
(1)项目部防洪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公司和项目部防洪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分公司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②根据灾情对防洪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制定和修订《项目部防洪应急预案》。
4、组织召开险情水毁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险情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组有关单位,保持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依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可依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公路工程、驻地等水灾险情由项目部和施工处负责,水灾险情所辖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属部门配合。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施工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四、险情水毁报告
险情水毁发生后,发生险情路段必须做到:
(一)立即将所发生险情水毁的情况报告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完毕2个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书面材料。
(二)对于已经报告的险情水毁抢修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险情水毁抢修完成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三)险情水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险情水毁的时间、地点和路段。
2、发生险情水毁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水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险情水毁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险情水毁抢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险情水毁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水毁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
当得知发生险情水毁或收到水灾险情水毁呼救后,应急处理指挥部依照应急处理险情水毁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险情水毁发生后,有关施工处负责人应当亲赴现场;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指挥部或副总指挥带队亲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一)通讯联络。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救援抢修工作。
(二)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解救水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三)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处理需要,为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运行稳定。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必要时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伤者家属的事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五)善后处理。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察勘险情水毁现场,收集险情水毁证据,分析险情水毁原因,为险情水毁公正、公平处理提供依据。
六、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一)项目部配备专业保障队伍是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保障队伍及其设备物资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调度,后补办文书手续。
(二)项目部可依据险情事故应急援处理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机械、运输设施。各施工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
参与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单位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方有关单位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偿;当事方有关单位应视情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三)项目部依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社会救援。加强与诸城市公安、消防、村民、人民医院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生险情时确保应急救援。社会支援应急电话:消防大队119;交通警察122;医疗救护120。
(五)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