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有关于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怎么写比较合适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8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1

亮点1

科技智造和体育运动的比翼共舞

这是东莞首次举办国际马拉松赛事,也是国内首个以科技为主题的马拉松赛事。本次赛事活动的口号是“科技莞马,智造精彩”,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单位精心打造了国际创客嘉年华、运动与健康主题院士论坛、20xx中国(东莞)国际机器人领袖峰会、20xx年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暨全国航空航天模型公开赛(东莞站)等系列科技交流活动,在马拉松赛事沿线设置了科技产品和机器人展示等内容,让科技创新和莞产元素与赛事深度融合、精彩呈现。

亮点2

赛事组织专业、高标准

以专业办赛为引领,点燃赛事热情。37名特邀选手参赛,招聘了近30名“兔子”(官方配速员)和近170名裁判。反复勘查规划赛事路线,确定了“东莞最美”的马拉松赛道。与中国田径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成功申办为国际级专业马拉松赛事。

亮点3

赛事活动服务暖心

团市委等部门牵头招募了3400名志愿者,并进行专项培训和实操演练,累计提供了3万多小时志愿服务。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将醒狮表演、少儿舞蹈、乐队演奏等文艺表演与赛道布置相结合,浓浓莞味与赛事交汇。市交通部门安排共计300多辆摆渡大巴往返接送,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出行提醒短信。市体育局、智美公司等合理设置了40个补给点、7套喷雾降温设备等功能点配备。市城市管理部门以及松山湖、南城、东城、莞城等沿线镇街(园区)反复对赛道沿线加强卫生清查,提前做好道路养护。

亮点4

赛事活动实现“零死亡”

赛前,医疗卫生部门和志愿者多次进行培训0和演练,以多种方式提醒运动员做好充足的赛前准备。赛事当天,赛道沿途共设置有36个医疗救助点,平均每2.5公里就有一个。现场共配备60多名医者跑团、500多名医疗人员、900多名医疗岗位志愿者和80多辆应急机动车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参与保障的有38家医院,其中有9家医院开辟绿色紧急救援通道待命。启动了国内同类赛事中安全系数较大、密度较高的医疗保障配置。

亮点5

160分钟全程高清直播

本次活动媒体宣传到位、给力、出彩。赛事当天,赛前赛后推出10条新闻报道,创下央视各大城市马拉松赛事直播纪录,将风景旖旎、活力进发的东莞城市风貌完美呈现在全国观众面前。

据不完全统计,从正式启动宣传到2016年3月30日,各新闻媒体刊播东莞马拉松相关稿件500多篇,主要网站转载相关报道4500多篇次,百度“东莞马拉松”、“莞马”关键词搜索结果430多万个,多家主流媒体对赛事给予高度评价。在15个景区开展“迎莞马・游东莞”、“我为莞马加油”等城市旅游活动,发挥赛事活动与城市旅游的联动宣传效应。

亮点6

实现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本次赛事活动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冠名赞助。以纯集团、东莞农商行、招商信诺、唯他可可、百事可乐、徐福记、佳佳美、莞香园、金麻香蕉等众多知名企业对本次赛事活动给予赞助,实现了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亮点7

科技手段贯穿安保全过程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2

在奥运会的背景下,反兴奋剂案一直占据着重要比重,正如20xx年x月x日在约翰内斯堡形成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守则工作组报告》的宣言:“我们全力反对体育兴奋剂,尽全力保护体育精神,不损害运动员正当权益,保护所有干净的运动员,以保持体育的完整性竞争和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①。体育仲裁法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是一个独立于任何体育组织的机构,提供服务,以便通过适应体育世界特定需求的程序规则,通过仲裁或调解来解决与体育有关的争议。CAS在仲裁反兴奋剂案件时可依据的成文规则比较少,主要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且适用情况难以统一。那么,经过对同一个项目的不同反兴奋剂案的分析与总结,我们是否可以从众多CAS裁决案中寻找到一些规律?关于此问题,国内体育法学界似乎少有人谈论。本文拟总结CAS的案例,归纳出反兴奋剂案的国际仲裁的几项基本规则。主要涉及有实体违规认定、程序效力认定和责任认定三个方面。

一、实体违规认定裁决规则

(一)物质客观存在即违规在Roland Diethart V.IOC案中,对血液兴奋剂的概念产生争议,K.V.FIS案,运动员错误适用违禁物质(地塞米松),Hans Knauss V.FIS案中运动员无任何过失食用受污染的营养补充剂。纵观反兴奋剂案例的具体情况,兴奋剂的摄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为之,运动员或教练员为了在比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而使用兴奋剂提高运动水平,毋庸置疑视为违反兴奋剂条例而理所应当接受处罚,在案例中对此没有争议。另一种情况则是运动员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无意摄入兴奋剂物质,是否该做出同样的裁决,或应该考虑主观方面,尤其那些能具体提出明确证据证明不是故意摄入兴奋剂物质的案件。CAS认为,运动员对其体内的物质负有严格责任,不考虑运动员的主观方面,处罚机构不需要证明运动员故意或疏忽。只要物质被列为违禁物质的名单内,则任何程度的物质存在都够成违禁兴奋剂。营养补充剂中污染和标签错误的风险不能也不应被经验丰富的运动员忽视,尤其多年来一直在最高级别比赛,同时考虑到许多联合会和反兴奋剂组织在过去几年中明确和反复强调营养补充剂中污染和标签错误的风险。

(二)新物质违规认定看功能M.V.FIS案中对于新物质的性质认定该何去何从,R.V.IOC案运动员食用大麻是否属于摄入兴奋剂物质等争议出现。非法定违禁物质的认定参考标准CAS主要烤炉功能相似性。兴奋剂物质的使用旨在提高身体的某项指标而在运动比赛中获得更高技能,而新物质也有类似的功能,则认定为兴奋剂物质摄入。如在M.V.FIS案中虽然OMAC并未将达贝泊汀具体列为违禁物质,但它是重组EPO的促红细胞生成素的类似物或模拟物,且检测方法具有可靠性,也视同为禁止物质。关于身体存在的具有争议性的物质的认定则完全遵循法定原则,如关于摄入大麻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批准使用大麻的唯一依据是“国际奥委会医疗法典”第二章第三条B款,其中规定,只有在国际奥委会与有关国际联合会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将大麻的使用视为兴奋剂。仲裁庭必须在体育法的范围内作出决定,不能在没有任何禁令或制裁的情况下发明禁令或制裁。严格依法仲裁是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

(三)摄入违规严格区分合法医疗在Johannes Eder V.IOC&CAS;Martin Tauber V.IOC&CAS;Jürgen Pinter V.IOC案中,兴奋剂的非法摄入与合法的医疗如何区别是争议的核心问题。在Deutscher Skiverband&Evi Sachenbacher-Stehle V.FIS案中,没有摄入任何违禁物质,但是声称血红蛋白(Hp)值的自然升高能否得到豁免?合法的医疗作为兴奋剂摄入的重要豁免原因之一,对运动员的兴奋剂违规认定和相关处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很多运动员都会提出合法医疗的抗辩。关于兴奋剂的摄入与合法的医疗的认定标准,CAS采取了严格标准的态度。为确定某项药物治疗是否符合OMAC的规定,CAS采用以下标准:(1)治疗某一运动员的疾病或受伤必须有必要;(2)在特定情况下,没有不属于兴奋剂定义的有效替代治疗;(3)医疗不能提高运动员的成绩;(4)在治疗之前对运动员进行医疗诊断;(5)合格的医务人员在适当的医疗条件下努力进行治疗;(6)保存有足够的医疗记录,并可供查阅。当运动员用“合法的医疗”提出抗辩时,上述规定需要一一证明,CAS还需将标准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严格考虑。在所涉及的案件中,几乎所有都被驳回,因无法证明或证据不足以说明摄入兴奋剂物质为合法的医疗。

二、程序效力认定裁决规则

(一)其他检测方法的效力认定对于程序性权利方面的主张,CAS对上诉人的请求基本都驳回。在Y.V.FIS案中,兴奋剂调查出不利结果的其他检测方法效力该如何判定?出于对体内出现不利结果的终局性支持,兴奋剂调查检测违禁物质不是强制性手段,但是如果与法定方法检测的样本具有同源性,则调查可作为法定方法的补充手段来支持不利结果。不利分析结果不因任何程序原因而无效,除非有明确证据推翻该不利结果。兴奋剂调查是指兴奋剂检测之外的发现兴奋剂违纪的方法,因为药检程序很难跟上新药的研发速度,所以市面上经常存在正常兴奋剂检测程序无法发现或难以发现的违禁药物,因此仅靠药检来打击兴奋剂违纪力度远远不够,于是通过兴奋剂调查所获得的证据对运动员做出兴奋剂违纪的认定开始成为反兴奋剂斗争中的重要武器。②一般而言,在向CAS提出的上诉仲裁程序中,不能再指控在最初诉讼程序中违反程序基本原则的行为,因为重新审理解决了上诉所针对的裁决中任何缺乏正当程序的问题。

(二)运动员样本分析参与权在Y.V.FIS案中,运动员参加样本检测与分析的权利范围和在L.V.IOC案测试方法是否具有可靠性被涉及。反兴奋剂案关键之处在于是否有违禁物质摄入,而样本检测分析则成为此关键的核心内容。在所研究的对象中,运动员有权利参与样本的分析与检验没有争议,但是否能参与所有的事项,CAS的裁决给出了指导性意见。CAS认为,运动员参加样本分析与检测的全过程是一项基本权利,因为在最终不利分析结果之前听取运动员的意见是必要的。但是该项权利不一定扩大到不需要确认不利分析的事项中,比如对某物质的性能分析,此阶段由于具有强烈的医学专业性而可以进行限制。对于最终测试结果的有效性,举证方需提供检测方法和可靠性的证据来进行强有力的证明。

(三)新证据效力认定超时限提出的新证据被否被采纳在WADA V.Juha Lallukk案中产生巨大争议。如果新证据的提交日期超过规定提交的最后期限,但是相关内容与争议的核心内容相关,则CAS可接受新证据。该裁决表明,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上,CAS没有持绝对的倾斜态度,而不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正义博弈作出裁决,期望得到一个大团圆结局。正如上文所述,CAS拥有对上訴的法律和事实全面审查的权利,程序性权利也严格把控其中,表面上看,运动员的程序争议似乎没有优势而言,但是为保障运动员反兴奋剂方面的程序性事项,2015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部分在程序权利方面作出重大修改,新条例不再采取具体列示的方式设定运动员的程序权利,而是以概括和纳入的方式一般性地维护运动员的程序权利。③如第8.1条规定:每一个对结果管理负有责任的反兴奋剂组织,至少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为任何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当事人至少提供一次由公平、公正的听证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等规定,使得程序性保障更加完善。

三、责任认定裁决规则

(一)一般情况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反兴奋剂案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尤其是在加重制裁的情况时。WADA V.Juha Lallukk案是否存在导致更严重制裁的加重因素,运动员取消资格的日期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Johannes Eder V.IOC&CAS,Martin Tauber V.IOC&CAS,Jürgen Pinter V.IOC案中故意违反兴奋剂规则是否达到加重处罚标准,Alain Baxter V.FIS案对制裁的相关规定存在歧义该如何解释等一系列问题,都和责任认定根据息息相关,尤其是加重处罚的情况居多。关于加重处罚的依据问题,CAS都将进行详细的探讨,作出加重处罚方必须提出明显的证据来证明其处罚合法合理。若不能作出合法的解释和证明,运动员关于取消加重制裁的请求将得到CAS支持。运功员禁赛日期的计算在特殊情况下影响重大,对禁赛时间段发生歧义的情况下,CAS似乎遵循了一种善意的解释原则,即若无确切证据证明,将作出有利于运动员权利一方的解释。

(二)特殊个案责任认定一方面为了保护运动员的切身利益,一方面为了促进体育赛事的公平竞争,比例原则基本是CAS裁决中处罚的核心原则。在FIS V.Therese Johaug&NIF&CAS案,Roland Diethart V.IOC案,K.V.FIS案,Hans Knauss V.FIS案以及M.V.FIS案中运功员是否在“无重大过失”类别内的评估,制裁是否遵循比例制裁原则均被涉及。《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规则》专门规定根据特殊情况取消或缩短丧失资格的期限条款,适用该条款的个案时,运动员对证明没有过错或过失承担举证责任,还必须确定违禁物质如何进入其系统,以消除或缩短丧失资格的期限。很明显,这些例外是为了保护无辜摄入违禁物质的运动员。CAS也强调,在制裁时,应考虑对运动员职业生涯的损害,因禁赛监督而错过的某部分或一整个赛季,因此失去的团队训练的权利以及来自支持者的收入,甚至因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入选国家队或者奥运会的资格等因素,可以相应减轻制裁。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3

摘要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加大,要求人才必须具备健康的生理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适应新时期的市场竞争。因此,高校体育教学作为加强人才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必须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和运动能力为教学目的,培育更多的社会和企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强的人才。而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对于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帮助。运动医学作为医学科学与体育运动结合的产物,对高校体育教学及科学的训练都大有益处。本文通过对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作用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和内容,以期更好的提高体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运动医学高校体育教学作用

运动医学是医学科学与体育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研究运动机缺乏运动对人体机体的生理、病理影响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应用广泛的学科。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加强体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生长发育、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能力,其科学的指导对体育教学以及体育各项训练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一)运动医学在运动损伤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评定中的作用

在高校体育运动中,由于学生动作技术不正确等原因很容易造成运动损伤,为了减少高校体育课运动损伤的发生,医学运动损伤学不断寻找预防和减少运动损伤的途径,研究创伤产生的机理和规律,提出运动损伤预防的合理化建议,并利用关节镜、彩超、核素扫描等医学技术为运动损伤进行科学的诊断,以及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基因治疗等治疗方法不断的完善为运动损伤的治疗提供科学的指导。同时,通过各种医疗器械和新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对不同疾病的康复进行不同手段的康复处理,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并对其康复程度提供客观的评定指标,促进运动损伤的快速恢复。此外,体育工作者要不断改进体育教育技术与训练手段,提高高校体育教学质量。

(二)运动医学在学生体能评价与指导的作用

运动医学通过现代医学科学的方法,科学对学生的体能状态进行客观的评价,保障学生体育课内外体育运动的科学合理性,使学生在进行体育运动和项目训练时产生的运动性疲劳得到迅速恢复,从而不断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同时,运动医学的应用可以使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运动锻炼提供科学的指导。

(三)运动医学在体育运动保障中的作用

高校要对运动场地、器材设备等进行良好的养护,及时平整和更新年久失修的运动场地和健身器材等,以避免和减少学生在进行体育运动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损伤。此外,高校要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体能测试,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同时,对于在项目训练中的运动员以及身体素质较差的学生的膳食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营养方案,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以保障体育教学与项目训练的正常进行。

二、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和内容

(一)运动创伤和体疗恢复

运动创伤是骨创伤科的分支,主要对象是专业运动员。它是针对除预防及治疗运动中发生的创伤和缺乏运动产生的骨与关节疾病之外,主要研究创伤产生的机理和规律,并与教练员、运动员一起改进技术与训练手段以提高运动成绩,提高运动能力。而康复则是指消除和减轻人体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体的功能缺乏,改善和提高人体各方面功能的学科。通过各种医疗器械和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对不同疾病的康复进行康复处理,并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不断改进体育教育技术与训练手段,促进运动损伤的快速恢复,提高高校体育教学质量。

(二)运动与营养的完美协调和搭配,增强学生体质

高校体育教师要对运动医学进行研究,在体育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和掌握运动与营养的搭配组合对于增强运动员体质,促进疲劳恢复,提高运动能力等的重要作用。在数量上应能满足运动训练和比赛的消耗,使运动员能保持适宜的体重和体脂,在质量上应保证全面的营养需要和适当的配比;在食物的选择上要尽量多样化,要有瘦肉、鱼、禽、蛋、豆等高蛋白食品,还要有奶及奶制品,蔬菜和水果、谷类食物及糖等纯热能食品;比赛期间运动员的食物尽量要浓缩、体积重量尽可量小;在获得质量良好的平衡膳食情况下,无需再额外地补充营养品。

(三)医疗保健

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对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并进行医疗监督。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并要从学生所从事运动项目的特征出发,科学地制定运动的负荷、运动的时间、频率等计划。重视运动训练卫生、个人卫生和运动场地卫生。在体育训练过程中一旦发现伤病要积极地加以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此外,在竞赛期间要进行赛前体检、赛前准备、时差的适应、卫生管理、体重的控制、伤病的治疗,以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对体育教学方式、内容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具有科学合理的指导租用,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体育健身和项目训练过程中的运动损伤,提高高校体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因此,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与运动医学的结合,通过利用现代化的、科学的医学手段,客观合理的对运动员的体能状态进行评定,保障体育训练的科学性,使在提高学生运动能力的同时,促进运动医学和体育教学的共同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4

1.引言

体育赛事是人们追求健康和激情的重要方式,然而在体育赛事中,突发的伤病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护预案对于保障选手和观众的安全至关重要。本文旨在介绍体育赛事应急救护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2.预案制定

2.1预案制定目标

制定体育赛事应急救护预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突发伤病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紧急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2预案制定步骤

制定体育赛事应急救护预案的步骤如下:

2.2.1风险评估

对比赛现场和参与者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包括场地的安全性、器材设备的情况以及选手和观众的健康状况等因素。

2.2.2预警设备和应急设施准备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准备相应的预警设备和应急设施,包括警示标志、急救箱、担架、急救车辆等,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2.3救护人员培训

组织救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熟悉急救流程、掌握紧急救治技能、了解常见的运动伤害类型与处理方法等。

2.2.4预案编制与更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护预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3人员组织与职责分工

在体育赛事应急救护预案中,明确人员组织与职责分工非常重要,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2.3.1赛事组织者

负责组织赛事,并在比赛前对赛场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和设施的安全性,同时与应急救护人员沟通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

2.3.2应急救护人员

负责现场的急救和伤病处理工作,包括提供基本的急救措施、判断伤情严重程度并决定是否转运等,必要时协调医疗资源进行治疗。

2.3.3观众和参与者

赛事组织者还需对观众和参与者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要求他们保持秩序和遵守安全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应急救护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预案实施

3.1前期准备

按照预案制定的步骤进行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和人员的准备、场地和赛事的检查等。

3.2现场救援

在赛事进行过程中,若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救护人员应根据预案迅速反应,并进行紧急救护处理。同时赛事组织者要配合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工作。

3.3事后总结

对于每次比赛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事后总结和反思,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预案。

4.其他建议

4.1沟通协作

在应急救护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救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4.2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3宣传教育

加强对观众和参与者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5.结论

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赛事应急救护预案是保障选手和观众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风险评估、设备准备、救护人员培训、人员组织分工等方面的合理安排与准备,可以有效应对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同时,应加强沟通协作、定期预案演练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也是应急救护预案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5

(一)目的

为提高应对xx年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xx年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赛事期间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方针、准绳

xx年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突发大众事件的防备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安不忘危、科学前瞻、以工钱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同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准绳,建立职责明白、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疾速的工作机制。

(三)编制依据

贯彻“以工钱本”和“稳定名列前茅”的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XXX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大众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大众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赛事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xx年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

2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领导和决策

在XXX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成立本次赛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xx市人民政府做好本次赛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举办xx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次赛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XXX局长,成员由事件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6

参与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体育赛事突发公共事件本级专项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xx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管理机构

在市体育局和xx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赛事运行管理机构,即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赛事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防备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

3

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xx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本次赛事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本次赛事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5、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xx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参加的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义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大众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疾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4

(二)指挥体系

1、预防预警

5

2、应急反应

6

三防备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

1、审批登记

举办本次xx年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登记。

2、安全保卫

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信息员

本次赛事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大众卫生、场地办法平安等方面划分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范畴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4、信息采集

本次赛事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特点,组织本次赛事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前提,建立并圆满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5、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

7

根据本次赛事的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序(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赛事主办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场所负责本次赛事的信息采集、整理、归类并传送赛事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本次赛事属于Ι类(特别重大的体育赛事):涉外重大体育比赛,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体育赛事。

6、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实时、正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一般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形信息要随时报告,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行动方案

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本次赛事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场所设施

本次赛事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4、协调运行

8

根据本次赛事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

(三)预警支持系统

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平安防备预警效劳系统建设,尽可能地应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迟滞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疾速。

你知道有关于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怎么写比较合适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8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1

亮点1

科技智造和体育运动的比翼共舞

这是东莞首次举办国际马拉松赛事,也是国内首个以科技为主题的马拉松赛事。本次赛事活动的口号是“科技莞马,智造精彩”,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单位精心打造了国际创客嘉年华、运动与健康主题院士论坛、20xx中国(东莞)国际机器人领袖峰会、20xx年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暨全国航空航天模型公开赛(东莞站)等系列科技交流活动,在马拉松赛事沿线设置了科技产品和机器人展示等内容,让科技创新和莞产元素与赛事深度融合、精彩呈现。

亮点2

赛事组织专业、高标准

以专业办赛为引领,点燃赛事热情。37名特邀选手参赛,招聘了近30名“兔子”(官方配速员)和近170名裁判。反复勘查规划赛事路线,确定了“东莞最美”的马拉松赛道。与中国田径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成功申办为国际级专业马拉松赛事。

亮点3

赛事活动服务暖心

团市委等部门牵头招募了3400名志愿者,并进行专项培训和实操演练,累计提供了3万多小时志愿服务。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将醒狮表演、少儿舞蹈、乐队演奏等文艺表演与赛道布置相结合,浓浓莞味与赛事交汇。市交通部门安排共计300多辆摆渡大巴往返接送,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出行提醒短信。市体育局、智美公司等合理设置了40个补给点、7套喷雾降温设备等功能点配备。市城市管理部门以及松山湖、南城、东城、莞城等沿线镇街(园区)反复对赛道沿线加强卫生清查,提前做好道路养护。

亮点4

赛事活动实现“零死亡”

赛前,医疗卫生部门和志愿者多次进行培训0和演练,以多种方式提醒运动员做好充足的赛前准备。赛事当天,赛道沿途共设置有36个医疗救助点,平均每2.5公里就有一个。现场共配备60多名医者跑团、500多名医疗人员、900多名医疗岗位志愿者和80多辆应急机动车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参与保障的有38家医院,其中有9家医院开辟绿色紧急救援通道待命。启动了国内同类赛事中安全系数较大、密度较高的医疗保障配置。

亮点5

160分钟全程高清直播

本次活动媒体宣传到位、给力、出彩。赛事当天,赛前赛后推出10条新闻报道,创下央视各大城市马拉松赛事直播纪录,将风景旖旎、活力进发的东莞城市风貌完美呈现在全国观众面前。

据不完全统计,从正式启动宣传到2016年3月30日,各新闻媒体刊播东莞马拉松相关稿件500多篇,主要网站转载相关报道4500多篇次,百度“东莞马拉松”、“莞马”关键词搜索结果430多万个,多家主流媒体对赛事给予高度评价。在15个景区开展“迎莞马・游东莞”、“我为莞马加油”等城市旅游活动,发挥赛事活动与城市旅游的联动宣传效应。

亮点6

实现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本次赛事活动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冠名赞助。以纯集团、东莞农商行、招商信诺、唯他可可、百事可乐、徐福记、佳佳美、莞香园、金麻香蕉等众多知名企业对本次赛事活动给予赞助,实现了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亮点7

科技手段贯穿安保全过程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2

在奥运会的背景下,反兴奋剂案一直占据着重要比重,正如20xx年x月x日在约翰内斯堡形成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守则工作组报告》的宣言:“我们全力反对体育兴奋剂,尽全力保护体育精神,不损害运动员正当权益,保护所有干净的运动员,以保持体育的完整性竞争和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①。体育仲裁法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是一个独立于任何体育组织的机构,提供服务,以便通过适应体育世界特定需求的程序规则,通过仲裁或调解来解决与体育有关的争议。CAS在仲裁反兴奋剂案件时可依据的成文规则比较少,主要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且适用情况难以统一。那么,经过对同一个项目的不同反兴奋剂案的分析与总结,我们是否可以从众多CAS裁决案中寻找到一些规律?关于此问题,国内体育法学界似乎少有人谈论。本文拟总结CAS的案例,归纳出反兴奋剂案的国际仲裁的几项基本规则。主要涉及有实体违规认定、程序效力认定和责任认定三个方面。

一、实体违规认定裁决规则

(一)物质客观存在即违规在Roland Diethart V.IOC案中,对血液兴奋剂的概念产生争议,K.V.FIS案,运动员错误适用违禁物质(地塞米松),Hans Knauss V.FIS案中运动员无任何过失食用受污染的营养补充剂。纵观反兴奋剂案例的具体情况,兴奋剂的摄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为之,运动员或教练员为了在比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而使用兴奋剂提高运动水平,毋庸置疑视为违反兴奋剂条例而理所应当接受处罚,在案例中对此没有争议。另一种情况则是运动员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无意摄入兴奋剂物质,是否该做出同样的裁决,或应该考虑主观方面,尤其那些能具体提出明确证据证明不是故意摄入兴奋剂物质的案件。CAS认为,运动员对其体内的物质负有严格责任,不考虑运动员的主观方面,处罚机构不需要证明运动员故意或疏忽。只要物质被列为违禁物质的名单内,则任何程度的物质存在都够成违禁兴奋剂。营养补充剂中污染和标签错误的风险不能也不应被经验丰富的运动员忽视,尤其多年来一直在最高级别比赛,同时考虑到许多联合会和反兴奋剂组织在过去几年中明确和反复强调营养补充剂中污染和标签错误的风险。

(二)新物质违规认定看功能M.V.FIS案中对于新物质的性质认定该何去何从,R.V.IOC案运动员食用大麻是否属于摄入兴奋剂物质等争议出现。非法定违禁物质的认定参考标准CAS主要烤炉功能相似性。兴奋剂物质的使用旨在提高身体的某项指标而在运动比赛中获得更高技能,而新物质也有类似的功能,则认定为兴奋剂物质摄入。如在M.V.FIS案中虽然OMAC并未将达贝泊汀具体列为违禁物质,但它是重组EPO的促红细胞生成素的类似物或模拟物,且检测方法具有可靠性,也视同为禁止物质。关于身体存在的具有争议性的物质的认定则完全遵循法定原则,如关于摄入大麻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批准使用大麻的唯一依据是“国际奥委会医疗法典”第二章第三条B款,其中规定,只有在国际奥委会与有关国际联合会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将大麻的使用视为兴奋剂。仲裁庭必须在体育法的范围内作出决定,不能在没有任何禁令或制裁的情况下发明禁令或制裁。严格依法仲裁是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

(三)摄入违规严格区分合法医疗在Johannes Eder V.IOC&CAS;Martin Tauber V.IOC&CAS;Jürgen Pinter V.IOC案中,兴奋剂的非法摄入与合法的医疗如何区别是争议的核心问题。在Deutscher Skiverband&Evi Sachenbacher-Stehle V.FIS案中,没有摄入任何违禁物质,但是声称血红蛋白(Hp)值的自然升高能否得到豁免?合法的医疗作为兴奋剂摄入的重要豁免原因之一,对运动员的兴奋剂违规认定和相关处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很多运动员都会提出合法医疗的抗辩。关于兴奋剂的摄入与合法的医疗的认定标准,CAS采取了严格标准的态度。为确定某项药物治疗是否符合OMAC的规定,CAS采用以下标准:(1)治疗某一运动员的疾病或受伤必须有必要;(2)在特定情况下,没有不属于兴奋剂定义的有效替代治疗;(3)医疗不能提高运动员的成绩;(4)在治疗之前对运动员进行医疗诊断;(5)合格的医务人员在适当的医疗条件下努力进行治疗;(6)保存有足够的医疗记录,并可供查阅。当运动员用“合法的医疗”提出抗辩时,上述规定需要一一证明,CAS还需将标准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严格考虑。在所涉及的案件中,几乎所有都被驳回,因无法证明或证据不足以说明摄入兴奋剂物质为合法的医疗。

二、程序效力认定裁决规则

(一)其他检测方法的效力认定对于程序性权利方面的主张,CAS对上诉人的请求基本都驳回。在Y.V.FIS案中,兴奋剂调查出不利结果的其他检测方法效力该如何判定?出于对体内出现不利结果的终局性支持,兴奋剂调查检测违禁物质不是强制性手段,但是如果与法定方法检测的样本具有同源性,则调查可作为法定方法的补充手段来支持不利结果。不利分析结果不因任何程序原因而无效,除非有明确证据推翻该不利结果。兴奋剂调查是指兴奋剂检测之外的发现兴奋剂违纪的方法,因为药检程序很难跟上新药的研发速度,所以市面上经常存在正常兴奋剂检测程序无法发现或难以发现的违禁药物,因此仅靠药检来打击兴奋剂违纪力度远远不够,于是通过兴奋剂调查所获得的证据对运动员做出兴奋剂违纪的认定开始成为反兴奋剂斗争中的重要武器。②一般而言,在向CAS提出的上诉仲裁程序中,不能再指控在最初诉讼程序中违反程序基本原则的行为,因为重新审理解决了上诉所针对的裁决中任何缺乏正当程序的问题。

(二)运动员样本分析参与权在Y.V.FIS案中,运动员参加样本检测与分析的权利范围和在L.V.IOC案测试方法是否具有可靠性被涉及。反兴奋剂案关键之处在于是否有违禁物质摄入,而样本检测分析则成为此关键的核心内容。在所研究的对象中,运动员有权利参与样本的分析与检验没有争议,但是否能参与所有的事项,CAS的裁决给出了指导性意见。CAS认为,运动员参加样本分析与检测的全过程是一项基本权利,因为在最终不利分析结果之前听取运动员的意见是必要的。但是该项权利不一定扩大到不需要确认不利分析的事项中,比如对某物质的性能分析,此阶段由于具有强烈的医学专业性而可以进行限制。对于最终测试结果的有效性,举证方需提供检测方法和可靠性的证据来进行强有力的证明。

(三)新证据效力认定超时限提出的新证据被否被采纳在WADA V.Juha Lallukk案中产生巨大争议。如果新证据的提交日期超过规定提交的最后期限,但是相关内容与争议的核心内容相关,则CAS可接受新证据。该裁决表明,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上,CAS没有持绝对的倾斜态度,而不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正义博弈作出裁决,期望得到一个大团圆结局。正如上文所述,CAS拥有对上訴的法律和事实全面审查的权利,程序性权利也严格把控其中,表面上看,运动员的程序争议似乎没有优势而言,但是为保障运动员反兴奋剂方面的程序性事项,2015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部分在程序权利方面作出重大修改,新条例不再采取具体列示的方式设定运动员的程序权利,而是以概括和纳入的方式一般性地维护运动员的程序权利。③如第8.1条规定:每一个对结果管理负有责任的反兴奋剂组织,至少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为任何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当事人至少提供一次由公平、公正的听证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等规定,使得程序性保障更加完善。

三、责任认定裁决规则

(一)一般情况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反兴奋剂案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尤其是在加重制裁的情况时。WADA V.Juha Lallukk案是否存在导致更严重制裁的加重因素,运动员取消资格的日期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Johannes Eder V.IOC&CAS,Martin Tauber V.IOC&CAS,Jürgen Pinter V.IOC案中故意违反兴奋剂规则是否达到加重处罚标准,Alain Baxter V.FIS案对制裁的相关规定存在歧义该如何解释等一系列问题,都和责任认定根据息息相关,尤其是加重处罚的情况居多。关于加重处罚的依据问题,CAS都将进行详细的探讨,作出加重处罚方必须提出明显的证据来证明其处罚合法合理。若不能作出合法的解释和证明,运动员关于取消加重制裁的请求将得到CAS支持。运功员禁赛日期的计算在特殊情况下影响重大,对禁赛时间段发生歧义的情况下,CAS似乎遵循了一种善意的解释原则,即若无确切证据证明,将作出有利于运动员权利一方的解释。

(二)特殊个案责任认定一方面为了保护运动员的切身利益,一方面为了促进体育赛事的公平竞争,比例原则基本是CAS裁决中处罚的核心原则。在FIS V.Therese Johaug&NIF&CAS案,Roland Diethart V.IOC案,K.V.FIS案,Hans Knauss V.FIS案以及M.V.FIS案中运功员是否在“无重大过失”类别内的评估,制裁是否遵循比例制裁原则均被涉及。《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规则》专门规定根据特殊情况取消或缩短丧失资格的期限条款,适用该条款的个案时,运动员对证明没有过错或过失承担举证责任,还必须确定违禁物质如何进入其系统,以消除或缩短丧失资格的期限。很明显,这些例外是为了保护无辜摄入违禁物质的运动员。CAS也强调,在制裁时,应考虑对运动员职业生涯的损害,因禁赛监督而错过的某部分或一整个赛季,因此失去的团队训练的权利以及来自支持者的收入,甚至因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入选国家队或者奥运会的资格等因素,可以相应减轻制裁。

体育赛事医疗救助方案精选3

摘要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加大,要求人才必须具备健康的生理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适应新时期的市场竞争。因此,高校体育教学作为加强人才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必须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和运动能力为教学目的,培育更多的社会和企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强的人才。而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对于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帮助。运动医学作为医学科学与体育运动结合的产物,对高校体育教学及科学的训练都大有益处。本文通过对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作用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和内容,以期更好的提高体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运动医学高校体育教学作用

运动医学是医学科学与体育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研究运动机缺乏运动对人体机体的生理、病理影响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应用广泛的学科。运动医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加强体育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生长发育、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能力,其科学的指导对体育教学以及体育各项训练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