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景区游客数量;严格落实景区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景区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景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景区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景区,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景区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2
按照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落实大连、新疆乌鲁木齐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二)规范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北京返(来)通人员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四)落实好文广旅系统基层单位及监管场所扫码、登记、测温、个人防护(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7日至疫情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域内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经营性健身场所、台球厅、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县域内歌厅、电影院、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县域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综合训练馆、门球馆、各行业协会、城区免费健身站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县域内各旅行社(含分社和营业网点)、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景区游客数量;严格落实景区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景区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景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景区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景区,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景区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最新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2
按照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落实大连、新疆乌鲁木齐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二)规范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北京返(来)通人员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四)落实好文广旅系统基层单位及监管场所扫码、登记、测温、个人防护(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7日至疫情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域内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经营性健身场所、台球厅、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县域内歌厅、电影院、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县域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综合训练馆、门球馆、各行业协会、城区免费健身站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县域内各旅行社(含分社和营业网点)、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