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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计划最新1
根据省、市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我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局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审计人员
二、工作任务
1.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在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审计局一楼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在综合科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及周边专项整治,在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及周边整治工作。针对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根据市扫黑办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审计局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视频资料,发放学习资料,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全体部门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与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支持,实事求是汇报。
3.组织“回头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得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由党支部书记迟进春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寻求工作帮助与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聚焦效应。
加强教育,确保每个干部职工知黑识黑,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黑恶信息与线索,广辟线索来源,为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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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及四中全会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街道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街道办现将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强化要素保障,为专项斗争提供保驾护航
(1)加强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及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由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唐胜恩同志任主任,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2)加强人员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3)加强经费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社区年度开支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常抓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街道以上率下,自觉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让全体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三)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摸底排查
全面结合工作要点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进一步诠释“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重要意义。
一是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从基层矛盾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全力巩固基层政权。
二是社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大会,并通过设置举报奖励、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民警专项谈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难以生存和渗透。
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传单,及时悬挂横幅、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社区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宣传目录和学法用法考试范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国家扫除黑恶的坚定决心,做到主动参与,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20XX年,我街道悬挂横幅80余幅,展板14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四是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以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每月深入社区开展1次对黑恶势力的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违法犯罪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
设立举报箱1个,以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
由党支部书记迟进春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形成工作合力。
主动加强与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寻求工作帮助与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聚焦效应。
加强教育,确保每个干部职工知黑识黑,坚決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黑恶信息与线索,广辟线索来源,为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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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现将20XX年度上半年促进法治股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我局在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
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区直律所律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
持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线索排查。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学习“两个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和特殊人群对“两个通告”的知晓率。
另外结合“法律六进”、“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
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法援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上半年共投入40余万用于三里桥、中店司法所办公用房装饰工程。
通过与木厂、三里桥、中店等3个乡镇街的积极协调,实施司法所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
二是积极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2)》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力争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础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部署和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13起,成功化解1173起,调解成功率为97%。
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
今年以来,接收刑释人员9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
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957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今年受疫情影响,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局积极主动作为,与省内各监狱建立远程视频帮教机制,共为犯人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08例,探视成功64例,对监狱犯人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