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饲养宠物狗,但是很多家长饲养宠物狗却不怎么文明,所以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饲养人的合法权利,督促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推进文明洁净的市容卫生环境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要求,按照西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秀区2022年整治不文明养犬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区创文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城市更美丽、让社会更文明、让市民更幸福”的创建目标,以“整治不文明养犬”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为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工作宣传。各社区要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引导饲养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二)大力开展养犬违法行为查处。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突出解决违规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和狂犬、遗弃犬、遛狗不束犬绳、遛狗不清理犬粪、携带犬只出入公共场所扰民、养犬影响邻里生活、无主犬只收治、违规涉犬经营等问题。及时调处和查处因养犬引起的治安纠纷、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及捕杀狂犬,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大力组织犬只的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督促养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犬只到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进行狂犬病的强制免疫,领取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四)大力整治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紧紧围绕西秀区城市养犬方面的管理问题,在辖区开展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随地排便行为,并对少数经劝导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切实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净化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五)大力开展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从事犬类销售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销售犬只应当到指定的场所。对销售的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养犬摸排及造册管理,并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情况统计报送。

(二)北街派出所:开展养犬违法行为查处,配置必要的捕犬器具,对巡逻发现的狂犬、流浪犬(无人绳牵)和接到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报警和举报要及时出警,依法处理。按照规定建立对被处罚的饲养人建立档案,加强教育,并依法与其他部门实行信息共享。

(三)城管六中队:加强对辖区巡逻检查,对携带犬只外出排泄的,携犬人不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行为查处。对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投诉、报案、举报或者控告进行受理,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

(四)科宣中心:牵头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发动社区张贴文明养犬海报、宣传单,对各部门举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在校学生开展文明养犬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文明养犬。

(五)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要对犬类销售场所开展市场监管,督促对销售犬只开展强制免疫。每月报送销售场所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卫计办:开展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健康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每月向整治办公室报送疫苗注射情况。

四、整治步骤

(一)集中宣传(7月26日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广告栏等广泛宣传《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各社区要张贴《安顺市文明养犬倡议书》;要组织人员在街面、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小区、校园及周边、医院、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宣传,提醒告知养犬人携犬外出需要遵守的文明养犬注意事项,提高养犬人的文明养犬意识,争取广大市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在重点区域、场所设置文明养犬须知,在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显著位置设立禁入标志。各办站、社区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摸排登记(7月26日前)。各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犬只排查登记等工作。通过深入居民住户和辖区内相关单位,全面排查登记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等情况,发放《安顺市文明养犬倡议书》,并将统计的养犬基础数据7月26日前报整治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牵头负责对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等涉犬单位开展调查摸底,登记相关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下旬)。北街派出所、城管六中队、科宣中心、社区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查力度,劝导制止遛犬不束犬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查处未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等行为。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

(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至12月)。按照方案,进一步落实措施,将整治工作常态化,构建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北街街道办事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小组,北街派出所、城管六中队、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卫计办、各社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北街派出所,由北街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办文明养犬工作。

(二)突出宣传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各部门、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巩固创建成果。各部门、社区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总结提炼,搞好宣传报道,推动整治工作,工作情况7月起,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整治小组办公室报告

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

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进一步严格犬类管理,净化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养犬,规范市区养犬行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据《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实际,决定自20__年4月30日开始至12月底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管理年”为中心,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推进养犬管理机制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犬患”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市民群众深度知晓《条例》的规定,尤其是使养犬个人和单位人人皆知,养犬管理新法规人人自觉遵守;

二是通过集中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摸清区域内犬只数量,并逐犬登记建档;

三是限养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依法有效制止;四是杜绝遛犬不拴犬链、犬只随意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问题;五是对区域内流浪犬、无证犬实行犬只收容管理;六是重点解决公共场所宠物犬随意进入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4月30日-5月8日)。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宣传车、宣传栏、电子屏、标语和发

放传单手册、《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防病治疗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使广大市民了解市区养犬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关狂犬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明白“为什么要依法养犬、怎样依法养犬、违法饲养应负责任、如何监督违章养犬行为”。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9日-5月22日)。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拉网式调查,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逐一填写《养犬信息登记表》,详细记录犬只的数目、种类、免疫状况和养犬人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对摸底中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同时要填写《大型犬、烈性犬信息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坚持工作常态化,全面掌握区域内养犬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3日-12月10日)。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作用,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主要针对饲养禁养犬只、遛犬不拴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对一些“犬患”问题突出社区(小区)、路段、广场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一批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捕捉一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依法查处一批违反养犬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使养犬人的不良习惯逐步得到纠正。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饲养宠物狗,但是很多家长饲养宠物狗却不怎么文明,所以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饲养人的合法权利,督促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推进文明洁净的市容卫生环境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要求,按照西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秀区2022年整治不文明养犬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区创文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城市更美丽、让社会更文明、让市民更幸福”的创建目标,以“整治不文明养犬”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为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工作宣传。各社区要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引导饲养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二)大力开展养犬违法行为查处。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突出解决违规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和狂犬、遗弃犬、遛狗不束犬绳、遛狗不清理犬粪、携带犬只出入公共场所扰民、养犬影响邻里生活、无主犬只收治、违规涉犬经营等问题。及时调处和查处因养犬引起的治安纠纷、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及捕杀狂犬,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大力组织犬只的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督促养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犬只到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进行狂犬病的强制免疫,领取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四)大力整治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紧紧围绕西秀区城市养犬方面的管理问题,在辖区开展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随地排便行为,并对少数经劝导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切实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净化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五)大力开展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从事犬类销售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销售犬只应当到指定的场所。对销售的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养犬摸排及造册管理,并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情况统计报送。

(二)北街派出所:开展养犬违法行为查处,配置必要的捕犬器具,对巡逻发现的狂犬、流浪犬(无人绳牵)和接到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报警和举报要及时出警,依法处理。按照规定建立对被处罚的饲养人建立档案,加强教育,并依法与其他部门实行信息共享。

(三)城管六中队:加强对辖区巡逻检查,对携带犬只外出排泄的,携犬人不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行为查处。对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投诉、报案、举报或者控告进行受理,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

(四)科宣中心:牵头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发动社区张贴文明养犬海报、宣传单,对各部门举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在校学生开展文明养犬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文明养犬。

(五)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要对犬类销售场所开展市场监管,督促对销售犬只开展强制免疫。每月报送销售场所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卫计办:开展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健康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每月向整治办公室报送疫苗注射情况。

四、整治步骤

(一)集中宣传(7月26日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广告栏等广泛宣传《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各社区要张贴《安顺市文明养犬倡议书》;要组织人员在街面、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小区、校园及周边、医院、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宣传,提醒告知养犬人携犬外出需要遵守的文明养犬注意事项,提高养犬人的文明养犬意识,争取广大市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在重点区域、场所设置文明养犬须知,在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显著位置设立禁入标志。各办站、社区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摸排登记(7月26日前)。各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犬只排查登记等工作。通过深入居民住户和辖区内相关单位,全面排查登记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等情况,发放《安顺市文明养犬倡议书》,并将统计的养犬基础数据7月26日前报整治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牵头负责对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等涉犬单位开展调查摸底,登记相关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下旬)。北街派出所、城管六中队、科宣中心、社区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查力度,劝导制止遛犬不束犬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查处未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等行为。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

(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至12月)。按照方案,进一步落实措施,将整治工作常态化,构建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北街街道办事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小组,北街派出所、城管六中队、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分局、卫计办、各社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北街派出所,由北街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办文明养犬工作。

(二)突出宣传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各部门、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巩固创建成果。各部门、社区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总结提炼,搞好宣传报道,推动整治工作,工作情况7月起,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整治小组办公室报告

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

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进一步严格犬类管理,净化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养犬,规范市区养犬行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据《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实际,决定自20__年4月30日开始至12月底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管理年”为中心,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推进养犬管理机制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犬患”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市民群众深度知晓《条例》的规定,尤其是使养犬个人和单位人人皆知,养犬管理新法规人人自觉遵守;

二是通过集中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摸清区域内犬只数量,并逐犬登记建档;

三是限养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依法有效制止;四是杜绝遛犬不拴犬链、犬只随意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问题;五是对区域内流浪犬、无证犬实行犬只收容管理;六是重点解决公共场所宠物犬随意进入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4月30日-5月8日)。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宣传车、宣传栏、电子屏、标语和发

放传单手册、《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防病治疗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使广大市民了解市区养犬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关狂犬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明白“为什么要依法养犬、怎样依法养犬、违法饲养应负责任、如何监督违章养犬行为”。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9日-5月22日)。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拉网式调查,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逐一填写《养犬信息登记表》,详细记录犬只的数目、种类、免疫状况和养犬人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对摸底中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同时要填写《大型犬、烈性犬信息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坚持工作常态化,全面掌握区域内养犬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3日-12月10日)。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作用,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主要针对饲养禁养犬只、遛犬不拴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对一些“犬患”问题突出社区(小区)、路段、广场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一批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捕捉一批流浪犬、无证犬和禁养犬;依法查处一批违反养犬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使养犬人的不良习惯逐步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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