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年社区防汛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年社区防汛应急预案篇1

根据区防汛防台工作体制调整,现将《__街道防汛防抗旱台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提高街道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组织和指挥全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__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以及《__市__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救灾工作方针及“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__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分级负责,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对地处危险区域、工地工棚、危险地段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二)依据职责,负责或配合做好市政、共用、绿化、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低洼积水区域的排涝和倒伏树木的清理扶正。

(四)做好汛期、台风期辖区内建筑工地、户外广告、构筑物、大(病、枯)树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落实防汛防台抗旱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社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机构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组织机构

指挥部下设防指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2、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在区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街道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监督指导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社区道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各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抗旱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营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人员转移组工作职责: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综合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抗旱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街道防指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单位负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视情由街道防指直接调度。

4、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指和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防台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5、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单位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情况。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但同时必须上报街道防指。

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溃堤等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因洪涝台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机构报告。

(二)四级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

市气象台发出蓝色暴雨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V级响应的。

②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II级响应的。

2、四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台)情监视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及时将汛情、台情信息报告街道防指总指挥,必要时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各成员单位安排值守人员,密切监视汛情、做好应急行动,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具体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

(三)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①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及阵风10级以上。

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I级响应的情形。

2、三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办及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开启会商系统。

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合理应对,迅速处理,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

如遇突发事件,街道防指派出工作组,指导一线抗洪救灾。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

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三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各社区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

(四)二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①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级响应的情形。

2、二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相关防指成员参加,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

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

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台情发展趋势分折和预测预报,并派出由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

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二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根据需要宣布全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单位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人员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一旦出现渗漏要进行堤岸渗漏抢险,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指。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街道范围内涉河建筑工程全部停工,拆除围堰,确保河道畅通。

(6)立即关闭有关闸门,开启所有排涝机埠向外排水。

(五)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①3小时降内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级响应的情形。

2、一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指成员参加。

作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要求防汛防台和水利工程抢险支持。

街道防指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

(2)街道防指指挥及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防汛防台抗旱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根据预案紧急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重要财产,相关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当堤岸出现严重险情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报告,必要时请求部队出动支援抢险。

各单位要增加临时或移动泵进行排涝,迅速降低圩区内水位、迅速组织抢险人员到各重要堤岸低处实施加固加高。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增加人员加强值班,协调有关部门调配防汛防台抗旱物资。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保障供电、供水、供气、排除城镇受淹地区积水、及时转移建设工地及危房内人员等有关工作。

五、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内接到城区防指四级应急响应以上的,要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指挥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防汛防台抗旱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4、凡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的电传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建立抢险突击力量,根据实际配置抢险工程车辆、通信和指挥设备、应急指挥车船、发电机、水泵等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合理组建防汛防台抗旱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年来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城区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人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必要时由街道防指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2)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受涝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

(3)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组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救援突击力量。

(4)医疗卫生保障。

公服办联系社区卫生院,主要由社区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5)治安保障。

派出所做好灾区的治安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街道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物资、机具储备实行街道储备和社区储备相结合。

街道储备由街道防指办牵头,社区储备由各社区根据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

②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设备等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来源,并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

(2)物资调拨。

街道防指应先调用本地的防汛防台抗旱储备物资,如不能满足可向上级区防指申请,由上级区防指协调落实。

3、资金保障。

街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4、避灾场所保障。

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汛期或台风期,根据上级区防指公布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街道防指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四)技术保障。

1、完善市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指挥系统。

(1)健全覆盖全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充分运用防汛防台抗旱信息通讯系统,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与区防汛防台抗旱专家库的对接。

街道防指根据区防指建立的雨情水情风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

当灾害发生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申请,由区防指调度并派出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七、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报道必须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有关规定,对街道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旱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须由街道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等有关信息,由街道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街道防指办会同社区审核和发布。

八、附则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制定各自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街道防指办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3年社区防汛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汛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做到“防抗并举”,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三)编制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办辖区内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水旱灾害,启动本预案配合省、市、县级预案处置。

(五)水旱灾害级别认定标准

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水旱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详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公室,陈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卢xx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办防汛抗旱工作;杜xx、罗xx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各体系工作职责

1、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协调、指挥全办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办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制定水库、主要行洪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区域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办汛情、旱情及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抢险减灾;负责与相关乡镇(街道)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并按指示,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扩大应急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域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全办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水库、主要行洪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订和实施各类防汛抗旱预案;负责水旱灾害接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水旱灾害的重要信息,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水旱灾害建议,执行领导小组决定,做好洪水管理、应急调度,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洪水和水资源调度的命令和指示,做好跨区域的洪水和水资源调度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本地区洪水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督促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度汛工程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排涝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办较大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提供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

3、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各村(居)委会:在街道防汛抗旱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认真履行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的抢险和救灾职责。

结合实际,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实际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细化水库、河流和山塘防汛、山洪地质灾害等预案。

以确保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正确处理和应对。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动员、组织力量进行防汛抗旱的抢险和救灾,及时、准确地向街道办事处领导组上报本区域的汛情、旱情、灾情,确保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负责防汛抗旱有关来电、来访的处理,雨情、灾情发展的动态,地质灾害点及大小河道泄洪、险情、各行政村防汛值班情况的督查和相关数字信息的了解,做好汛期信息报送工作,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掌握的情况信息,根据防汛抗旱领导组的意见,负责防汛抢险的调度,做好值班记录;负责所辖学校校区防洪安全工作;督促做好危险地带学生的疏散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汛旱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督促各中、小学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并作好防汛抗旱预案的修编工作,同时,加强涉水安全宣传和教育,防止师生发生涉水安全事故。

水利站:负责水利防洪排涝工作的行业管理,建立包库包河技术责任制,认真作好汛前、汛期、汛后的检查工作,对在建工程拟定切实可行的防洪措施和方案,加强水库管理和监测,全力保证蓄水工程安全度汛,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灌溉效益和防汛抗旱能力。

应急办:负责全办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作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完善全办防汛抗旱预案修编,并负责防汛抗旱油料、机具的及时供应与维修。

安监站:负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组织调查和处理工作,加强对管辖河沟、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检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综治办: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装民兵力量及应急抢险队伍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抢险救灾任务;配合警务人员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安全维稳有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管理,统筹安排受灾群众的救助款物,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山洪易发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人社中心:负责促进受灾群众后续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全办受灾群众的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协调解决受灾害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村建站:督促指导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参与水毁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根据防汛抗旱工作形势需要,参与防汛抗旱抢险和救灾。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提供并及时上报农业汛、旱灾情。

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汛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受害地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供电所:负责电力设备的维护、抢修等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落实防汛抗旱用电的优惠政策。

警务室: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安全与秩序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抗旱紧急期间协助防汛抗旱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严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搞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卫生院: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时,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领导组报告伤情。

其他未列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由防汛抗旱领导组统一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辖区内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水库、建筑施工地、企业等单位根据需要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抗灾工作。

三、预测、预警和御灾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水利、国土、民政、农业等部门负责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的常规信息监测,一旦出现水旱灾害征兆,第一时间内通知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告领导组。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领导组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干旱的通报、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究水旱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办事处报告,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村居。

(二)预警

一旦发现水旱灾害征兆或有扩大迹象时,领导组通过分析、研判,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及研判结果报县防汛办和办事处。

(三)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1、预警级别的确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量、江河洪水水位(流量)或持续干旱天数,水旱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1)特别重大(Ⅰ级)

u5个县(区)以上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4个县(区)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3个县(区)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u重要江河发生5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省会城市受淹,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u6个县(区)以上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60天以上。

(2)重大(Ⅱ级)

u4个县(区)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3个县(区)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2个县(区)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u重要江河发生20至5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

u4个或5个县(区)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40至60天。

(3)较大(Ⅲ级)

u3个县(区)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2个县(区)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1个县(区)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u重要江河发生10至2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

u3个县(区)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20至40天;

(4)一般(Ⅳ级)

u2个县(区)范围内强降水50毫米或1个县(区)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重要江河发生5至1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

u2个县(区)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20天。

2、预警级别的发布

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发生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的发布,经领导组同意后,发布预警信号,发布预警信号的形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3、预警行动

(1)发布蓝色预警后,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③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对灾害发生和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准备。

④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对水旱灾害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的强度和影响范围。

⑤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水旱灾害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⑥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水旱灾害影响的警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公布咨询电话。

(2)当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责令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专业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②及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③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水旱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可以对可能导致灾害影响扩大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④调集应对水旱灾害所需物资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⑤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水旱灾害应急义务。

4、信息处理

(1)信息平台

依托应急值守工作系统、县气象决策服务系统、县水文水情实时处理系统,通过信息系统,联接省、市、县三级防办和县相关成员单位,实现水旱灾害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信息处理

__街道办事处及水利站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水务(利)部门报告水旱灾害情况。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①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水旱灾害后,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各村、社区报告。

②事发地村、社区在水旱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办事处及其水利站报告。

③__街道办事处及水利站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30分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务(利)部门报告。

④领导组负责全办一般及以上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的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办事处提出可行的防治建议。

⑤发生水旱灾害,涉及或影响到本办行政区域外的,由防汛抗旱领导组报经办事处同意后及时通报其他有关乡镇;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领导组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发生水旱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Ⅱ级)或特别重大水旱灾害(Ⅰ级)时,由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贵州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发生较大水旱灾害(Ⅲ级)时,由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安顺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建议;

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年社区防汛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年社区防汛应急预案篇1

根据区防汛防台工作体制调整,现将《__街道防汛防抗旱台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提高街道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组织和指挥全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__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以及《__市__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救灾工作方针及“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__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分级负责,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对地处危险区域、工地工棚、危险地段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二)依据职责,负责或配合做好市政、共用、绿化、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低洼积水区域的排涝和倒伏树木的清理扶正。

(四)做好汛期、台风期辖区内建筑工地、户外广告、构筑物、大(病、枯)树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落实防汛防台抗旱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社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机构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组织机构

指挥部下设防指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2、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在区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街道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监督指导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社区道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各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抗旱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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