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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1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校门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白名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已建立涵盖学生、教职工、校内住户、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白名单,非白名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校,确需来访的,须由校内对接人员通过企业微信填报访客进校申请,通过审批后方能入校。
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核验身份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
2、严格人员管理
3、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加强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定期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在食堂、超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应佩戴口罩,避免过度聚集。
4、强化物资和条件保障
加强校内物资保障,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做好物资配送保障预案,确保伙食物资储备充足;组织超市、商铺等做好物资储备,保证生活物资供应充足;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加强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
各校区(园)图书馆、体育场馆、医务室、校园生活配套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正常开放,确保校园平稳有序。
5、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做到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要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留意个人健康码状态,如出现健康码异常及身体不适,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就近就医。
6、加强人文关怀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师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做好在校学生返乡和本学期线上教学考试各项工作,要关心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心理疏导。
学校后续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上级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
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学校发放《期末及假期告同学家长一封信》,并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美篇等形式,对教职工、同学和家长不间断进行疫情防控、交通平安、食品(平安教育),把握(平安学问),督促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爱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5、校内环境整治。
教育处组织全面清理校内,无死角。
教室、宿舍、办公室、功能室以及楼梯、厕所、洗手台面、走道等全部地方采纳1000mg/L的84消毒液全面喷雾消毒。
总务处牵头整治厨房卫生,暑期负责管控、按标准选购防控物质备用。
检查一切消防设施设备,杜绝消防隐患。
6、严格校内准入制度。
严格暑期入校管理,一切车辆、家长及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因必要进入校内的全部人员均须有保安检测体温正常,出示健康绿码,消毒后方可入校,并准时具体登记。
开学当日
1、宣扬预备:
(1)班主任通过微信群通知:建议同学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上学。
如必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开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并保持肯定距离,避开近距离接触。
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留意常常在流淌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
同学放学回到家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同学每天自带茶水。
(2)“三个暂缓返校”:依据师生摸排台账,联系领导通知老师,班主任点对点通知家长同学,身体不健康的暂缓返校,按要求需要出市回乡未满14天的暂缓返校,没有绿码和出行码的暂缓返校。
省外回家的要有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建议有条件的在家先量体温,正常的才来学校。
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寄宿,经上级批准,方可住校。
3、进校路线值班:全部车辆停在乡政府或省道沿线,人员一律步行入校。
支配老师从路口沿线值班,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同学分批进入,提示同学拉开距离,必要时可寻求村或镇综治办关心。
4、校门口执勤:严格入校管理,一切车辆、家长及无关人员禁止入校.进入校内的全部人员均须体温正常、验码登记消毒后方可入校。
校门口设五个点,放置标牌:
消毒点:设大门外。
__负责给来人酒精消毒。
寄宿生行李消毒。
体温监测点:大门口设两个入口。
__负责体温测量、特别体温登记。
健康码、出行码验证点:设大门旁。
__负责收集、验证。
中药茶饮点:设门卫室外。
__负责发放。
同学自带口杯接取。
开学后
1、进出校路线值班:
(1)交通平安管制:全部接送同学车辆停在乡政府或省道沿线,人员一律步行入校。
支配老师从合心村路口沿线值班,维护秩序。
8、活动管理:暂停学校大型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掌握时间,开窗通风,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
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体育课、熬炼活动、班团队活动,担心排会导致亲密接触的运动项目或活动。
疫情结束前,禁止同学参与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竞赛、展现、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禁止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9、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里阳光驿站”,关心同学克服恐慌等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
10、宿舍管理:用品自备,勤洗勤晒;进入寝室前洗手,不串寝,不合睡,每床一人,不能头部相接,睡觉时彼此头部保持相距1米以上。
不邀请非寄宿同学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
宿舍楼栋实行24小时值班、封闭管理和体温晨晚检制度。
全天通风,进行一次清扫、消毒。
门口张贴“不串寝、不合睡,睡觉时彼此头部保持相距1米以上”的提示。
只能早晚打开大门,掌握进出人流。
住校同学不准随便外出。
11、食堂管理:从业人员(食品选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选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开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准时洗手。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严禁选购食用野生动物。
餐具用品须根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2、严厉 追责问责:各责任人必需快速、严格落实方案相关要求,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4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秉承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预防为本、责任为要、严格掌握、科学宣扬的工作思路,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决策,保障教育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展大局,努力办好人民满足的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扬引导。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工作群、同学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准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学问和通知信息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宣扬普及疫情防治学问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如有不适,准时就诊。
2.加强联防联控。
乐观参加联防联控,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联系,亲密关注、准时把握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状况,乐观猎取专业指导,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协作卫生健康等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3.搞好卫生整治。
20_年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开展校内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
尤其在师生返校前,持续深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动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常态化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阔师生制造卫生、干净、健康、文明的校内环境。
4.落实后勤保障。
开学前,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平安监管。
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定,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通过二次供水设施供应的同学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需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需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5.抓好健康教育。
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同学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扬教育。
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梳理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同学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隔离和复课等工作。
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宣扬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扬教育,关心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学问,引导师生理性熟悉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分睡眠,乐观参与体育熬炼,增加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暂停集体活动。
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精选7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1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校门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白名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已建立涵盖学生、教职工、校内住户、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白名单,非白名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校,确需来访的,须由校内对接人员通过企业微信填报访客进校申请,通过审批后方能入校。
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核验身份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
2、严格人员管理
3、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加强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定期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在食堂、超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应佩戴口罩,避免过度聚集。
4、强化物资和条件保障
加强校内物资保障,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做好物资配送保障预案,确保伙食物资储备充足;组织超市、商铺等做好物资储备,保证生活物资供应充足;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加强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
各校区(园)图书馆、体育场馆、医务室、校园生活配套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正常开放,确保校园平稳有序。
5、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做到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要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留意个人健康码状态,如出现健康码异常及身体不适,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就近就医。
6、加强人文关怀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师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做好在校学生返乡和本学期线上教学考试各项工作,要关心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心理疏导。
学校后续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上级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
学校疫情防护措施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