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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流程1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病员其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病员或其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和有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要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及激素,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时经主治医生、负责人签字。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6、药房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病历书写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门诊病历的书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书写,内容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与医师签名等;

2、为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就诊两次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专家会诊;

3、处方必须符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且需与病历记载一致,抄方取药不得超过三次;

4、任何时间,医师不得推诿病人或拒绝收治病人治疗。

(五)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

1、疾病的诊断、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药物的毒副作用;

2.医疗费用情况,或患者和家属需了解的内容;

3、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4、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侵袭性操作的实施医务人员;

5、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上述第3条至第5条,均应在病历上有记载和患者或其受托人有签字同意书。

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时,启动本预案。

(2)切实加强对医疗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诊所负责人总领,成员由有关科室主任、护士担任。

2、医疗事故及争议纠纷的处理原则

(1)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需立即通知报告负责人,由负责人向卫生局和当地司法所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采取挽救患者生命。

(2)由负责人组织共同查找原因。

(3)负责人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负责解释病情。

(4)由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根据患者或亲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资料。

(5)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卫生局和患者或其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由诊所保管。

(6)如患者死亡,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进行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患者家属同意尸解的要其签署尸检同意书。

(7)如患者需转院治疗,各医务人员必须竭尽协作。

(8)当事医生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书面报告负责人,并根据要求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

(10)遇患者或其家属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诊所正常工作秩序者,立即通知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原则办理。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流程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流程3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认真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对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员业务知识,随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

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要科学救治,不断规范救治措施与操作规程,加强科室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实现救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突发事件分类

(1)一般事故:伤员在5人以下,无特殊危重情况。

(2)重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内)以上,事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或伤亡人数可能增加。

(3)特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以上,事故还有发展趋势,伤员还在增加。

2.当突发事件来临,立即启动全院性的急救预案由接受过分类训练,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按照伤员轻重缓急进行分度:

(1)轻度:生命体征基本正常,如一般挫伤,擦伤。

(2)中度:如单纯骨折,外伤后出血等短时间内不会危及到生命。

(3)重度:重危,危及生命者,如窒息,大出血,休克,心室颤动,昏迷等,需要得到及时抢救治疗。

(4)死亡:意识丧失,动脉搏动丧失,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散大。

3.做好标记每位伤员左手臂上部别一醒目标牌,内插伤卡,上面填写病人的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受伤部位、药物过敏、日期、时间等,并按病情轻重,用绿、黄、红、黑四种不同颜色的布条别在卡上,分别代表轻、中、重、死亡四种不同的伤情(由护士根据医生分类后执行)。

(1)现场保证一个病员由一个医师,两名护士,一名工务员全程陪同,负责外送检查,抢救用药。医务科、总值班指挥现场抢救,护士长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后勤保障部提供相关物力支持。

(2)大批伤员来临时,先救命后治病,先治重伤后治轻伤。尸体直接送太平间保存。

(3)争取时机,抢夺时间,速战速决。通过包扎、止血、骨科患者给予固定、快速输液、静脉给药输血,使病人的生命体征维持在一个稳定状态。在保证气道通畅的情况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对确定大出血,严重创伤,脏器破裂损伤情况,及时做好术前准备工作,直接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或转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转院者需做好联络,转诊工作。

(4)建立交接班制度,保证抢救工作的延续性。现场急救时应将相关病历卡随身携带,医嘱与病情变化及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注意记录完整,防止遗漏。患者运送途中护理人员陪同加强观察,随时记录。并与接诊科室做好交接班工作。

(5)建立回访制度。伤员经抢救后分流至相关科室,护士需做好登记,抢救者书写重大抢救记录经过,一周后由抢救护士随访,并书写随访记录。

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病员、姓名、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式、下一步治疗意见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卫生局,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流程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维护就医人员和医护人员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经营,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治安管理条例》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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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流程1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病员其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病员或其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和有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要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及激素,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时经主治医生、负责人签字。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6、药房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病历书写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门诊病历的书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书写,内容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与医师签名等;

2、为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就诊两次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专家会诊;

3、处方必须符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且需与病历记载一致,抄方取药不得超过三次;

4、任何时间,医师不得推诿病人或拒绝收治病人治疗。

(五)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

1、疾病的诊断、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药物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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