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方案1
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严密监测、严格排查、严控风险、严谨落实“四严”工作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聚焦会前、会中、会后关键环节,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全程全链条可追溯管理,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全程健康监测,严密构筑防控网,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相关的风险隐患,保障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成功举办。
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省内举办的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应根据活动期间我国疫情、境外参加活动人员所在国家(地区)疫情,以及当时的防疫政策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与我国参加人员实行相同防疫政策。
活动前期准备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单位(以下统称组织方)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审慎举办涉外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尚未解除的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确定活动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后,组织方应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在活动开始前2周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特点,开展风险评估。评估前尽量收集参加人员来源地、举办活动的场所分布、活动过程安排、饮用水和食物供应等信息,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措施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组织方在活动举办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和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筛查,确保活动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健康筛查
主要包括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01
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原则上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应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02
组织方提前做好参加人员的告知工作,全国性活动要求参加人员从报到前14天起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健康申报表》并签字),早晚检测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寒战、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传染病。申报状况正常,“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在报到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方可参加活动。
03
必要时可由省大数据局对参加人员“健康码”状态进行提前查询和流行病学史筛查。
04
当前参加大型活动需要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报到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外省来浙参加人员开展一次落地检测;活动期间全员按照活动举办地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05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
①报到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③无法出示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④报到前14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至会议报到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⑤“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二、物资和场所准备
展会现场、大会会场、参加人员驻地宾馆以及其他活动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用品,体温测量点设置在展馆、会场(驻地宾馆)入口处,配备热成像测温设备、红外测温枪,以及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并设置服务台,安排人员值守。组织方应为参加人员提供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干手纸、垃圾桶等供参会人员使用。
活动举办前1天,组织方应对室内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展馆、会场、参加人员驻地宾馆以及其他服务机构根据会议规模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专业防护物资。临时观察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室外标志明显,通风条件良好,尽可能配备独立的卫生间及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报到要求
有条件的聚集性活动,可建议参加人员乘坐专用车辆集中统一报到参加。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应加强个人防护,途中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宣传引导
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引导参加人员遵守“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房间内适当开窗通风(每天至少半小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在入场、餐厅、会场、公共休息区等关键环节部位设立监督岗,防止人员聚集并劝导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02报到后有关要求
①所有相关人员须测温正常,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或扫描“场所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订健康承诺书。
②在指定宾馆住宿时,应尽可能安排同一地区人员在同一楼层或区域。
03活动期间要求
经评估,活动期间疫情风险低的,可不对参加人员采取闭环管理措施。活动期间,可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及时调整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人员健康要求
1.健康监测。每日前往会场前使用温度计自主测量体温,体温≥37.3℃(腋温)的不得参会,就地在房间内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活动主办方。会场入口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参加人员应间隔有序入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不允许进场,引导参加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方案1
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严密监测、严格排查、严控风险、严谨落实“四严”工作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聚焦会前、会中、会后关键环节,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全程全链条可追溯管理,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全程健康监测,严密构筑防控网,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相关的风险隐患,保障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成功举办。
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省内举办的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应根据活动期间我国疫情、境外参加活动人员所在国家(地区)疫情,以及当时的防疫政策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与我国参加人员实行相同防疫政策。
活动前期准备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单位(以下统称组织方)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审慎举办涉外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尚未解除的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确定活动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后,组织方应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在活动开始前2周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特点,开展风险评估。评估前尽量收集参加人员来源地、举办活动的场所分布、活动过程安排、饮用水和食物供应等信息,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措施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组织方在活动举办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和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筛查,确保活动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健康筛查
主要包括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01
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原则上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应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02
组织方提前做好参加人员的告知工作,全国性活动要求参加人员从报到前14天起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健康申报表》并签字),早晚检测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寒战、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传染病。申报状况正常,“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在报到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方可参加活动。
03
必要时可由省大数据局对参加人员“健康码”状态进行提前查询和流行病学史筛查。
04
当前参加大型活动需要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报到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外省来浙参加人员开展一次落地检测;活动期间全员按照活动举办地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05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
①报到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③无法出示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④报到前14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至会议报到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⑤“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二、物资和场所准备
展会现场、大会会场、参加人员驻地宾馆以及其他活动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用品,体温测量点设置在展馆、会场(驻地宾馆)入口处,配备热成像测温设备、红外测温枪,以及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并设置服务台,安排人员值守。组织方应为参加人员提供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干手纸、垃圾桶等供参会人员使用。
活动举办前1天,组织方应对室内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展馆、会场、参加人员驻地宾馆以及其他服务机构根据会议规模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专业防护物资。临时观察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室外标志明显,通风条件良好,尽可能配备独立的卫生间及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报到要求
有条件的聚集性活动,可建议参加人员乘坐专用车辆集中统一报到参加。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应加强个人防护,途中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宣传引导
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引导参加人员遵守“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房间内适当开窗通风(每天至少半小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在入场、餐厅、会场、公共休息区等关键环节部位设立监督岗,防止人员聚集并劝导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02报到后有关要求
①所有相关人员须测温正常,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或扫描“场所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订健康承诺书。
②在指定宾馆住宿时,应尽可能安排同一地区人员在同一楼层或区域。
03活动期间要求
经评估,活动期间疫情风险低的,可不对参加人员采取闭环管理措施。活动期间,可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及时调整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人员健康要求
1.健康监测。每日前往会场前使用温度计自主测量体温,体温≥37.3℃(腋温)的不得参会,就地在房间内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活动主办方。会场入口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参加人员应间隔有序入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不允许进场,引导参加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