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非常重要的一环,为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需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纵深推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本根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教体的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统筹部署。根据《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制定2022年民族团结工作计划,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

(二)加强理论武装。一是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和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引导干部职工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各个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维护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二是及时更新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栏、宣传牌、报刊架上的宣传材料,持续使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在服务中心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标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覆盖面,营造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办事氛围。三是鼓励倡导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着民族服装,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亲切感,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办事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工作中来,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深入网格区和挂包村。2022年到单位责任网格区和挂包村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深入人心。

(五)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2022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作为我局开展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开展。一是做好讲解员的培训。根据考核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挖掘好讲解素材,讲好“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窗口感人好故事。二是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要参照好“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测评指标评分表”,根据考核标准逐条梳理,吃透考核指标,查缺补漏,促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成功。三是做好总结提炼。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任务分解》内容,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好总结提炼工作,并实时上报。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三、工作任务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XX〕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3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非常重要的一环,为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需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纵深推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本根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教体的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统筹部署。根据《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制定2022年民族团结工作计划,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

(二)加强理论武装。一是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和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引导干部职工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各个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维护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二是及时更新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栏、宣传牌、报刊架上的宣传材料,持续使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在服务中心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标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覆盖面,营造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办事氛围。三是鼓励倡导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着民族服装,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亲切感,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办事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工作中来,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深入网格区和挂包村。2022年到单位责任网格区和挂包村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深入人心。

(五)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2022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作为我局开展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开展。一是做好讲解员的培训。根据考核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挖掘好讲解素材,讲好“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窗口感人好故事。二是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要参照好“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测评指标评分表”,根据考核标准逐条梳理,吃透考核指标,查缺补漏,促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成功。三是做好总结提炼。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任务分解》内容,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好总结提炼工作,并实时上报。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三、工作任务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XX〕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篇3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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