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1
现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卫生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重要时期,同时随着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为满足老年人口多层次、多元化的康养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一、本单位概况
卫生院坐落于副中心**,有着悠久的历史,辐射范围极广,北与**镇接壤,南至经开区及马祖,西与**镇为邻,东与**市广济镇隔河相望。
由于地震后搬迁,分为老区和新区两处。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属于政府公立非盈利性事业医疗机构,设有外科、内科、小儿科、妇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肛肠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心电图室、药剂科等功能科室,配有全自动生化仪、五分类血球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DR、彩超、多功能牵引床、短波治疗仪、中频中低频治疗仪、经络穴位治疗仪、颈腰椎治疗仪、疼痛定向治疗仪、蜡疗机等医疗设备。
目前全院现有职工8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5人(其中医师29人,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4人;护士24人,副主任护师2人,主管护师4人,护师4人;药师2人;副主任检验师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人)。
医院占地面积9850平米,建筑面积7100平米,其中营业用房5000平米。
我院编制床位90张,开放床位100张,其中医疗床位80张,医养(康复护理)床位20张。
常住人口1.8万,服务人口15万。
我院建院以来一直秉承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宗旨和理念,按照医院发展战略,朝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执业,温馨服务,切实践行“三合理”,持续推进目标,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二、医养结合工作基础
以****为指导。
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各类人群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各类人群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人人有所养、人人有所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2015﹞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100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5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于202*年与市残疾人联合签订了残疾人服务协议,成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参加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定期派医护人员到家进行治疗,轻症就地治疗,重症收入住院治疗。
并先后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建立了康复专科联盟医院、医共体医院及集团医院,一方面定期派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现康复科已完成全科人员轮训),另一方面上级专家来我院进行专项查房、现场技术指导。
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我院开展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311人次,偏瘫治疗55人次,截瘫治疗34人次,脑瘫儿童康复15人次,精残241人次,共康复住院治疗1568人次,受到了患者的一致好评。
现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院的指导下,我院正积极创建**市重点康复专科,我院康复科医护人员已全部轮流派出学习康复技术和管理理念,上级专家也随时来院现场指导。
根据《关于印发**市医养结合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利用现有的房屋设施设备,划定部分床位专项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质的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服务能力,并结合康复定点医院政策资源保障服务供给,提升辖区失能、半失能以及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合理确定本地照顾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兼顾不同年龄特点,重点关注高龄、贫困人员、计生特关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伤残)人群的康复护理需求,提供健康服务供给和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四、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在康复科已经完成设施的升级,更新设备,打造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服务站综合治疗区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康养服务,并逐步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开通健康绿色安全通道,健全联系机制,派专人加强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中西结合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中医院及服务对象的联系和沟通,方便、服务、快捷、准确。
1、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为居家失能或半失能人群提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2、院内设定区域,提供专一病室(病床),通过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服务,力争实现失能、半失能(残疾人)的运动功能改善,逐步提高生活质量。
3、改善厨房条件,为失能或半失能(残疾人)人群提供更加适宜的生活保障。
4、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或半失能(残疾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的失能或半失能(残疾人)人群免费提供包括体检、中医药服务的健康管理服务。
5、为失能或半失能人群开展各类利于康复的健康教育,并传授防跌倒、防坠床等知识。
6、我院下一步将康复科中划出部分床位打造20张康养床位,专供康养病人使用,有病治病,无病健身。
7、第三阶段计划把老区整体﹝两楼一底﹞改造,建成能提供40张床位用于康养结合。
五、医共体联手打造高质量康养结合
我院依托中医医院医共体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专科联盟建设、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遴选适合康养结合残疾人到我院治疗,提高康养结合病人的治疗和质量。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康养结合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我院康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副院长)
徐**(院长助理)
成员:**(信息科主任)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协议委托等合作关系,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巡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在为老年人开展养老护理和医疗服务中深度合作、紧密衔接、探索建立多元合作模式,建立完善老年人诊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的一体化协助机制。
(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充分依托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优先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病床,经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服务协议管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住院医疗待遇规定比例支出。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康复机构,探索发展以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
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融合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民族医药门诊部、诊所或诊室。
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六)探索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
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具有滨海特色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主要从“三个方面”突破:一是在高端方面,重点发展“生态养生养老”。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等专业医疗机构,着力打造以X和X岛为双核,突出滨海特色,以避寒养生、滨海度假、海洋运动、康复疗养为重点的区域性国际化养生养老基地。
二是在中端方面,重点发展“医疗护理养老”。
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门诊部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病房,举办养老康复养护中心,面向本市市民及“候鸟老人”养老服务。
三是在保底方面,重点发展“社区及居家养老”。
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机制,支持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合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等服务。
各县区要开发医养信息智慧化系统平台,由社区为居家养老居民提供紧急呼叫送健康服务上门等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
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发展预留空间。
明确并向社会公开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审批资料和审批时限,加快办理医疗机构审批手续,优化、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为社会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
启动规划建设中信国安X第一城养老项目、X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中医养生康复基地)、X先觉新医正骨医院养老项目、X市X区X岛旅游区医院(二期高端医养结合项目)等健康产业项目。
积极盘活民间资金资源,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融资等模式,丰富和做大医养结合的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
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
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合理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规划布局,凡新建养老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应优先考虑便于开展医养融合服务。
对于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医养结合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上给予优先保障。
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医养结合相关专业课程的增加设置。
科技部门要协同推进医养结合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的监督管理。
(三)抓好试点示范。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选择有一定医养结合工作基础、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医养结合试点。
确定X区作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各县区要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X年至少开展1个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积累经验、逐步推开,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项目。
各县区在X年2月底前要制定出台加快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确定和开展试点工作。
(四)加强考核督查。
各县区要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实施定期通报,确保目标责任制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最新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创建范围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
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省份可根据实际,以省(区、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
示范省(区、市)创建活动无固定周期。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各地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可按程序申报创建。
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县(市、区)约100个,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已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机构约100个(含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1.党政重视,部门协同。
制定本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
本级建立党委政府统筹、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政策支持,推动有力。
制定、落实医养结合费用减免、投融资、用地、审批登记等有关政策措施。
本级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医保管理措施,制定出台人员培养培训、信息化等相关支持性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能够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3.固本强基,优化提升。
以医养签约合作、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多种模式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等有关要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和作用。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