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乡镇卫生院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统筹做好xx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对村委(社区)、机关站所、企业、学校、市场和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必须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培训,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显眼处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村(居)民、干部职工、师生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必须按“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排查登记”的原则,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涉疫处置程序,构建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人员的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最充分准备。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xx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防疫工作的督促指导,优化人员调配和工作重点,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做好出入检测、来访登记、用餐安排、住宿等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得更细更实,切实降低疫情风险。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灵山县xx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医疗防控组、资料组、综合协调组等职能工作组。
(一)宣传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并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协调相关部门处置不实信息;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起草收集防控工作快报稿件;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员:xxx镇党委宣传干事
xxx镇组织室工作人员
(二)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
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各村(社区)对重点人群的相关管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负责汇总整理中高风险地区、区外来灵返灵人群信息及境外重点人群相关信息,加强对重点人群排查和管控的指导;负责指导各村(社区)设置体温监测点,指导各村(社区)对所有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指导各村(社区)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并督促此类人员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组:
负责: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二组:
负责: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三组:
负责: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四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五组:
(4)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市场管理所对各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做好消毒工作。
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对办公场所、学生饭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病例,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控知识宣教工作。
(二)发现异常
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在安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建议走楼梯和扶梯,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1.初步排查。健康管理员发现后,要立即向网格人员报告,联系镇卫生院,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员工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2.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由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安排专车送至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由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接诊检查、治疗。同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应加快进行处置和诊断。
3.跟踪随访。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全程随村(居)民、员工、学生等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必须配合县、镇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所有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疑似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收到县人民医院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村(居)民、员工、学生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5.确诊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接到县人民医院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村委(社区)、车间、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村委(社区)的公共活动区域、垃圾桶等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6.分类处置。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村委(社区)、企业、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中,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居家隔离、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村委(社区)、学校实施硬隔离。项目施工单位、企业、学校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县卫建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研究后决定。
7.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车辆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由镇指定的.医学观察场所,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村委(社区)的健康管理员,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8.加强宣传。村委(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必须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管理及实施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根据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阜疫指办〔20xx〕244号文件《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疫情情况以及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预案。
一、常态化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积极申领安康码提升预检分诊效率,完善预检分诊排班值班制度,做到无缝隙式预检分诊排班制度。无安康码人员,应做好预检登记,登记应齐全完整,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并嘱病人佩戴好口罩。
2.规范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人一陪护”政策,减少人员的聚集,做好1米线的宣教,提高病人的防护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落实每日上下午测体温制度,佩戴好口罩,穿好防护用品。
二、应急响应
1.我乡域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暨启动院级三级响应。院长带领全院各力量对全乡各村进行密切接触者摸排和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干咳病例由院转运小组立即转运至阜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并将及时将信息上报县疾中心和县卫健委,落实日监测、日报制,三级包保入村督导。院消杀小组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环境消杀工作。
2.我院接诊1例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县卫健委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病人转诊至阜南三院进一步确诊。并启动二级响应,首先对该病人接诊区域应立即停诊全面消杀,密切接触者(含接诊医务人员)在过渡隔离区进行留观,待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其次若该病人为确诊患者,安排所辖村卫生室做好该病人密切接触者排查做好健康监测上报,前期留观病人应转阜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该病人排除新冠可能,密切接触者方可解除隔离。
3.我院出现门诊和住院多个区域内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一级响应,上报卫健委和乡疫情指挥部,全院停诊。以上人员的隔离观察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指示进行操作。对院区进行无死角式消杀,待疑似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各类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公卫办〔20xx〕2号文件《关于成立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公卫办〔20xx〕3号文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夯实基层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中所规定的职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做好疫情前期防控和疫情发生后的疫情处置,进一步增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意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二、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凡在本区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本预案。
8.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第二阶段:发生首例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
1、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根据绥阳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标准执行。
2、现场调查及疫情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和防控等方案》执行。
(1)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接到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应于两小时内上报县级疾控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对单病例重点了解期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流行病学调查组做好相应的指导、现场调查,信息监测组做好全区疫情监测工作。
(2)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镇卫生院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试纸、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了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进行。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规定时限内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实验室检测。
(3)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疾控机构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检测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病例发病后诊疗、护理、探视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县卫健委组织领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一旦出现发热(肢下体温≥37.3℃℃)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进行咽试纸采集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
(5)疫点消毒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现场处理队员应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随时消毒和终米消毒原则及具体方法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个人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人员要采取标准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上送病例的标本采集要采取三级防护。对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调查、随访采取一级防护,对有症状的采取二级防护。
(7)开展现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在疫情发生地,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告知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治、可控,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日常卫生行为能够帮助预防可导致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这样的呼吸系统疾病的传播。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专门的发热门诊就诊。
(8)其它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情范围,必要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措施。对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存在拒绝、抵制或破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
第三阶段:疫情的解除
由上级疾控对疫情整体处理过程形成报告,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绥阳县卫健局报上级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现防控。
五、信息报送
相关小组在每日规定时限前上报前一日病例摘要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情况,上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绥阳县太白镇卫生院电话: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卫生院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矮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觉纪、改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威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洗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坚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巴中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南江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二)疫情形势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全国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全县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根据目前对新冠肺炎病毒特性的认知,该病毒未来和人类长期共存的可能性极大且流行不分季节、人群普遍易感,县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的双重特点,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
(三)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全镇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社区)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响应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相关人员的监测和监管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四是依法规范、科学应对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八庙镇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指导全村(社区)和各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八庙镇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总指挥:凌燕提名镇长
副总指挥:胡勇副镇长
3.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4.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坚持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组长、楼长责任制,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重点场所“一日一消毒”、进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有效管理。
5.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村(居)民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村(社区)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
2.来八庙返八庙人员应主动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配合健康管理。对来八庙返八庙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南返南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外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好村(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逐级报告,掌握去向,据实际情况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村(社区)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在做好“四个一”的基础上,由村(社区)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性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联系方式,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摸清接触人员。
3.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4.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5.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村(社区)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国家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规定的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已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村(社区)干部报告,由驻村(社区)干部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村(社区)干部报告,由驻村(社区)干部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村(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低风险地区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实施。
2.高风险地区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本辖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3.高风险地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4.高风险地区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5.高风险地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村(社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各村(社区)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村(社区)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村(社区)的干部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广大群众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少聚集、不食用野生动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谨慎购买域外海鲜及冷冻肉类产品。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村(社区)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