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医疗机构要做好消毒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篇1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

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

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

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篇2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1月25日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强化环境卫生消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对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x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xxx、副镇长xxx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

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

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

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

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

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

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

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

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

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

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在疫情期间,医疗机构要做好消毒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篇1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

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

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

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消毒方案篇2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1月25日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强化环境卫生消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对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x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xxx、副镇长xxx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xxx、xxx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