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乡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现将《XX乡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严格执行。

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集中排查是全面发现返贫风险,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有序推进XX乡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仁和区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站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排查工作,原则上按照挂村分工进行,并连与帮扶单位形成合力,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

二、排查范围及相关标准

(一)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

(二)收入标准

xx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为7000元。

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工资性收入+家庭生产性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三)风险类型

1.脱贫不稳定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7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

(4月30日前)根据仁和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和《仁和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乡工作方案并召集各村组和机关职工干部召开集中排查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

(二)核查识别认定。

(5月25日前)

1.收集区级部门反馈的风险信息名单(5月6日前)。

积极与区乡村振兴局对接,收集区级相关部门反馈的重点排查农户名单并梳理反馈各村。

(1)监测对象(乡村振兴局提供);

(2)脱贫户名单,重点是收入低于xx年防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脱贫户(乡村振兴局提供);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民政局提供);

(4)xx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民政局提供);

(5)重度残疾人和xx年以来新致残家庭(残联提供);

(6)当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农村民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农村居民名单(医保、卫健提供);

(7)其它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2.村级调查研判(5月8日前)。

由各村召集驻村工作队(大火山村)、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填写xx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入户登记表(附件1),梳理形成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上报乡乡村振兴办。

(1)XX村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基本信息台账(附件2);

(2)XX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附件3);

(3)XX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农户基本情况台账(附件4);

由村书记通报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情况,评议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或消除风险对象名单,根据风险因素拟定帮扶需求,并全程做好评议会议记录(附件17)。

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将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附件18)进行公示,评议公示时间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后5天内完成。

无异议的,由各村将拟新增监测户的报告(附件19)上报乡乡村振兴办。

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评议公示可与乡级初审同步进行。

有监测对象的村,在民主评议时,通报监测对象入户核查情况,评议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附件17)。

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附件20),无异议的,由各村形成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报告(附件21)上报所在乡乡村振兴办。

第三步:乡级初审。

乡乡村振兴办根据村级提交名单,安排包村干部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需求针对性、监测联系人合理性。

乡收集汇总各包村干部审核情况后,根据审核结果,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函(附件22)、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函(附件23)正式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审定。

时间为2个工作日。

第四步:区级审定。

由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拟新增监测对象,根据帮扶需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帮扶措施计划,统筹落实监测联系人,对拟消除风险对象,组织区乡村性感人员进行入户复核,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复核表(附件24)。

对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反馈的审核作出不予认定的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由乡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后续工作

(一)信息采集录入(5月31日前)。

收到批复后,由乡乡村振兴办做好信息采集完善、系统录入和公告(在新增监测对象或风险消除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等工作。

包含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

(二)分析总结报告(6月5日前)。

各村和乡村振兴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汇总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数据、研判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

乡村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同志具体抓,挂村领导协助抓,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

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逗硬排查整改。

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

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也要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不按规范开展工作,推诿扯皮,未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同时,严格落实保密要求,《集中排查工作手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xx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xx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xx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

国扶系统xx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

(一)及时开展评定,准确录入信息。

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

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

从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

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

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

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

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2

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

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

因人因户,分类施策。

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

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

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x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

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

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

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

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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