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措施下载

2023-03-17 作者:陈立华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措施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措施1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坚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联合集中排查、及时防范化解,切实摸清全县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底数,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社会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发生,基本实现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排查化解范围和内容

将影响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全部列入排查化解范围。

包括: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个方面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

各股处所室中心要做到统筹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政治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

包括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破坏和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二)社会治安方面的风险隐患。

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是否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是否参与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风险隐患。

(三)社会矛盾方面的风险隐患。

包括婚姻家庭、情感纠纷,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经济合同、债务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医患纠纷,涉众型经济纠纷,当事人表现出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的纠纷,非正常死亡纠纷,涉疫情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引发恶性案(事)件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

(四)公共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

包括本单位建筑施工、消防、用电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五)网络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

包括涉社会稳定、民族领域、宗教领域等网上舆情动态、有害信息、政治谣言。

三、排查方式方法

(一)联合集中排查。

集中四月份1个月时间,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全面摸清本村(社区)、本机关企事业单位矛盾风险隐患底数。

(二)日常动态排查。

把摸排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工作人员身上,除了常规的入户排查以外,可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了解,第一时间掌握每家每户的动态信息。

(三)进行全域排查。

在日常巡查走访时,要按照重点人员家庭每月必到、流动人口家庭每季度必到、一般家庭每半年必到的要求,主动做好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并及时上报。

(四)重点时期排查。

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社会敏感期,集中摸排涉及政治安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可能导致进京赴区到市非正常上访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切实掌握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重点群体的主要诉求和行动性信息。

四、化解办法途径

(一)联合集中化解。

对联合集中排查出的每一个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实行“一事一策”,明确包案领导,组织协调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灵活方法,集中一段时间,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这项工作要每季度开展一次,第一次在4月底前完成。

(二)就地及时化解。

对于排查出的一般矛盾风险隐患,要灵活采取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三)分级分类化解。

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研究完善有关政策,积极推动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四)注重源头治理。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深入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警预测,超前研判防范,做到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网络舆情排查。

要通过法治兴和公众号等渠道,有效收集各类社情民意和群众具体诉求,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五、时间安排

(1)综合检查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组成检查组。

(2)根据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检查周期,但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综合检查的内容应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执行情况;

[3]生产场所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如:防尘、防噪声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平台的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4]机器设备的防护装置、定时维护、保养情况;

[5]现场的文明生产情况和环境条件。

如生产现场的清洁,工具和器具的定置摆放,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

[6]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

包括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高压气瓶、压力管道等;

[8]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9]各单位组织机构、安全例会、责任制考核情况;

[10]消防、基建、用电、仓库等专项检查情况;

[11]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2]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

[1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

(1)专项检查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2)针对各专项检查内容,确定专项检查周期,但一般各专项检查每个月不得少于一次。

(3)专项检查一般包括:电气检查、特种设备检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检查、消防检查等。

季节性检查:

(1)季节性检查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2)针对各季节特殊气象条件,确定各季节检查内容和周期,季节性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3)季节性检查应重点针对冬季防寒保暖、防火、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雷电及各季节特殊气象条件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因素进行检查。

节假日检查:

(1)节假日检查应由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2)本公司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三天内各进行一次检查。

(3)节假日检查应针对重点岗位、重点设备设施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

(1)生产岗位日常检查应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组成检查组对本班组范围内生产进行检查;行政管理岗位日常检查应由各部门当班负责人及本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组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进行检查。

(2)日常检查应实行“一班三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3)日常检查内容:

1.“班前检查”的内容有三项:

一是检查防护用品和用具,看班组成员是否按要求穿戴了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携带了防护用具。

如果不符合规定,应督促他们改正。

二是检查作业现场,看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果存在应及时排除。

三是检查机械设备,看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故障则应及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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