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下载

2022-12-29 作者:李佳

房屋安全是很重要的事情,今天小编整理了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刻汲取湖南xx“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全国及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快速准确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决定开展教育机构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快马加鞭马上干,坚持系统施治,以自建房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摸清全省自建房底数和风险隐患数,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第一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三、整治范围

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区分轻重缓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

1.经营性自建房。

2.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

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

4.学校、医院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5.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

6.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等。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要组织各地村、社区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自查过程需要参与人签字确认。

(二)基层排查。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建房,逐栋开展排查。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并按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清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区分轻重缓急、动态推进,对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督促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县区核查。县、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制定核查方案,报请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建房安全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四)市级抽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调度,组织力量实地抽查,对辖区内自建房总数、排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

(五)省级督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督导组,围绕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通过查阅台账、开展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地适时开展实地督查。

五、时序安排

(一)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

积极组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开展自查,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充分评估基础上,全面系统排查风险隐患,真是做到自建房安全整治全覆盖。

(二)处置(2022年9月底前完成)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建立整治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应急管理、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事务、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农业农村、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司法、消防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做到精准治理,有力有效。发现的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难以解决的,要报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二)强化群防群治。市、县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整治处理到位,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组织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建筑、土木、结构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各专业力量参与群策群治。

(三)强化严惩重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将排查治理城乡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城市日常管理的范畴,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自建房及相关人员,以及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清单闭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危险房屋一楼一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力集中攻坚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从百年大计的角度细化具体管控措施。

(五)强化长效管理。各地要坚持抓近期和管长远相结合,推动整治工作与时俱进,按照问题、原因、措施、实施效果预期,区分主客观因素,着重从制度规范、管理模式、依规履职、技术标准等关键环节细化落地。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2

镇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居民建房日益增多,在房屋拆建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脱离监管的情况,施工人员缺乏安全责任意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违章冒险作业等,导致农村居民建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人员伤亡事故频发。为了防止农村建房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全镇各机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提高对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居民建房安全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农村居民建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镇决定成立农村建房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长:赵

胜常务副组长:张

邓副

(1)镇建房联合审批办公室将对所有在镇范围内活动的村镇建筑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包工头及各工种从业人员台账,并广泛走访群众、党员、干部,收集从业信息;

不定期举行业务知识培训及安全知识宣讲。

对一批学习认真,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扎实肯干,手艺精湛的建筑从业人员予以重点推荐。

(2)对长期、固定从事村镇建筑的从业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全帽,安全绳等相关劳动防护工具,不得带病上岗,不得饮酒上岗。

对有吸毒前科的,一律禁止在镇范围内执业。

(3)村镇建筑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行政审批部门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图纸。

(4)村镇建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范,对所承包的工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

村镇建筑工匠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当在限期内进行返修。

5.加强农村房物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各村(居)委会干部要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进行现场整改。

现场不能整改的,应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仍不整改到位的,上报镇建房联合审批办公室进行协助处罚,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1)农村住房使用自有或租赁起重升降机械的,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和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禁止使用或租赁不合格的升降设备和施工机具。

(2)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4)农村建房禁止使用独杆吊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起重升降机械。

使用移动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四)实行奖罚从本方案实施起一个顺延年度内,本村(居)辖区内农民建房零事故零死亡的奖励绩效考核20分,发生一起事故罚绩效考核210分.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村、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宣传、摸底、排查、走访,主动制止、消除农村建房安全隐患。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该停工整改的要立即停工整改,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有效制止各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加强教育,注重预防。

各村、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过程的始终,利用正反典型加强教育引导,使党员、群众学习农村建房安全常识,深刻认识购买人身保险及建房保险的重要性,要及时发现建房安全隐患,帮助整改,防微杜渐。

(三)严明纪律,铁面执纪。

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加大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执行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

加大事故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力度,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加强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镇人民政府

20年12月24日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为扭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确保我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在项目部组织开展为期约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有害因素,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部坚持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安全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部门责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认真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部当前的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建立工地的安全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对工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落实各项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稳定。

二、总体要求

广泛动员宣传,扩大安全工作覆盖面,不留死角;

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检查和整治,切实强化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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