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之前通常都会先进行计划,下面小编整理了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篇1
根据市卫生局《全市卫生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及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巩固、提高、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考核并重的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计划。
1、加强领导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风组织领导,调整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措施到位,职责到人,院长任组长,各位副院长及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成人员。
对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监督、考评。
各科主任(护士长)落实一岗双职责任,负责本科室的行风建设工作。
签订行风责任状,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合理检查、费用控制等进行考核、评价和反馈。
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行风考评办法,定期检查和考核,重奖重罚,奖优罚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执行医院行风个人考核细则及实施办法。
行风考核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
力争群众满意率达90%,人均门诊人次费用90元。
2、认真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推行“职业道德每季教育制”,实行点到制度,要求医务科每季都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并以此作为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不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法纪教育和监督管理,进行政策、法规及警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推行重点岗位中层以上干部及工作人员述职述廉制,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谈话制,严格实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换岗交流制度。
3、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医务公示二项制度。
积极推行医务公示制度,健全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并通过患者和患者家属对医疗单位的医疗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把各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药品价格、服务承诺以及有关诊疗程序向社会公示,提高医疗服务和诊疗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患者及家属享有知情权,加强社会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以良好的信誉取信于民。
继续完善病人选医生、门诊收费清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4、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二级乙等医院管理为目标,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理念,积极探索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完善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各质控小组和医学专家对医疗质量的监测、评价作用。
及时了解和分析临床诊疗信息,包括临床用药、医疗收费等情况,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诊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减少医疗纠纷。
建立出院病人医疗服务质量反馈制度。
指定医务科每月对住院或出院病人进行医疗服务质量信息调查,及时了解病人需求,及时发现医疗作风问题,及时处理整改。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经常性医疗检查,严格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提升医疗、护理和服务质量,加强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的建设管理和继续教育。
重点加强急诊室和病房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
5、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红包”、“回扣”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开展“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检查。
实行《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办法》,实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对其中排序在前三位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示;并分析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用药、大型设备检查合理性评价制度。
同时,严格规范对医用耗材,尤其是高值耗材的使用。
坚持和完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认真实施《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行业纪律”和“六条禁令”。
积极倡导文明服务、廉洁行医。
通过多种形式,帮助重点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增强拒收红包回扣的自觉性。
院行风办经常性督查,一经查实,将首先处以“500元罚”的处罚,并以检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的态度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行风办。
对违纪违规人员一查到底,违纪违规事件给予曝光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戒免、待岗、扣奖、解聘等处理。
畅通投诉渠道,公开24小时投诉电话,加大查处力度。
不定期地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病人或病人家属座谈会等,广开言路,开门纳谏。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办结制度、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查处每一件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查落实,事事有回音。
认真组织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守法。
调整和清理非卫技人员岗位,规范医疗行为和秩序。
现制订xx年行风工作计划如下:20xx年医院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费用结构为重点,以“作风纪律建设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在完善行风建设长效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纠建并举,不断加强各种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努力构建有医院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机制,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新富阳贡献力量。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和谐社会深刻内涵为重要内容,结合“作风纪律建设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医德医风教育。
结合医院实际,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抓队伍、以民为本抓服务”的工作原则,广泛开展“树新风、创新业,争做阳光干部、阳光医务人员”主题实践活动。
院领导以身作则,做勤政廉政的典范,同时切实履行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职”的职责。
医院中层干部及全体职工要从讲政治和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严格管理,廉洁行医,规范服务,人人争做“医德的表率”。
根据医院的总体要求,中层管理干部要切实把责任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争做“管理的行家”。
不断完善行风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院职工熟知并遵守卫生行业纪律、国家卫生部“八不准”、省卫生厅“十个严禁”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学习资料。
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组织开展行风讨论、自我剖析活动,及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网站、院刊、宣传橱窗,对行风建设中表现出色的给予大力宣传,立典型,树正气,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使全院职工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人人争做“阳光职工”。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一是医院将行风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并将行风建设纳入到科室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坚持考核结果与绩效管理挂钩。
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修订丰富行风建设内容,进一步严明行风纪律,完善“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
医院将以中层干部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考核管理制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群众定期测评及组织谈话等措施,加强其聘后管理,从制度上明确职责,从纪律上严加约束,做到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
三是要把强化质量监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医院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医院将把医疗质量的各项指标与院科两级考核挂钩,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并通过完善医师外出会诊等管理制度,加大对各项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的规范检查;认真落实病人选医生(医疗组)制度,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是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对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医德规范及制度而被病人投诉者,予以待岗处理。
要求全院职工主动为病人服务、帮助病人解决实际困难,杜绝“脸难看”、“门难进”、“病难治”现象。
同时加大对病人的宣传力度,通过入院介绍、致病人书等形式,告知病人“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各种形式利益”属于商业贿赂行为,逐步形成一种病人不送、医生不收的良好氛围和风气。
通过以下措施,使医院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严格《医患沟通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的学习培训和落实工作,要求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
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同时,医院将围绕群众“看病贵”问题,通过调整收费结构,降低药品比例,对超过上限比例的科室予以经济处罚;严格控制门诊、出院病人的人均费用等措施,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
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通过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
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从源头上、管理上杜绝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奖惩分明
医院通过“警示牌”、“行风纪律、承诺服务上墙公示”及开展“满意窗口、满意职工”评比活动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明确奖惩措施。
此外,医院还通过满意度调查或书面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医院信访处理工作细则》,加大督查力度。
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监查力度。
设立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用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群众的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
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
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院长是医院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业务院长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科室人员是行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收到实效。
对纠风不力,疏于管理,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按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惩处。
同时开展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奖优罚劣,奖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