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
xx月xx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全市疫情防控关键期,货运企业、收(发)货单位、货运司乘人员有以下内容需提前了解:
一、来(返)x货运司乘人员要记牢“五必须”。
1、来(返)x必报备。所有货车司乘人员来(返)x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车辆车号、行驶路线、抵x时间、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等情况。在x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向居住所在地区(村)报备。在x无固定居所的由本市收(发)货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村)报备。社区(村)将报备相关信息报送属地指挥部。
2、检测点必查验。经过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货车司乘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登记相关信息。同时,所有司乘人员必须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通行;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采样后可通行。持有《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通行证》的体温正常货运司乘人员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司机签订承诺书,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也可通行。
3、在x期间必闭环。域外来x货车司乘人员运输货物必须由收(发)货单位自公路疫情防控点全程引领至目的地装(卸)货物。无需在x过夜停留的,由收(发)货单位闭环装卸货后送其离x。需在x过夜的,在x有固定居所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在x无固定居所的,经收(发)货单位属地指挥部同意后,由收(发)货单位提供《承诺书》,派人自检测服务点接走,送至属地指挥部指定地点,全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闭环管理。
4、中高风险行程必隔离。域外重点管控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来(返)x货运司乘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5、报告行程必属实。货运司乘人员要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来(返)x报备制度,不隐瞒行程。如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疫情检查服务点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依法处理。
二、收(发)货单位要牢记“闭环”管理。
1、装运货物要闭环。收(发)货单位自公路疫情防控点将域外来x货车司乘人员全程引领至目的地装(卸)货物,即装(卸)即离x的,要闭环送至公路疫情防控检测点。对在x有固定住所的过夜停留司乘人员,要将其送至居住地所在社区(村),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在x无固定居所的,按属地指挥部要求闭环送至指定地点,并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
2、落实主体责任。收(发)货单位要履行外地来x无固定居所货车司乘人员在x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落实并认真履行闭环管理责任,负责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至检测服务点引领车辆入x,监督司机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商超、市场、企业等参与货物运输的市场主体要主动落实责任,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及人员的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农贸市场要设置缓冲区,对大货车装、卸前做1次抗原检测,合格后方可装卸。市公安、交通、发改、卫健、疾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监管措施。
三、货运企业要做好人员和车辆管控货运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及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从业人员、车辆管控。不要聘用未按要求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从业人员,不要向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派发运输任务。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督促司机落实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相关要求。
篇二: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外防输入、严格管控、确保畅通”的总体原则,从严从紧从细做好道路货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道路运输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市防指决定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及人员管理,规范各疫情防控交通卡点管控秩序。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一、在城区出(入)口设疫情防控交通卡点,由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查验(由周边市、县接壤的农村公路入境的车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村屯负责查验。),具体查验司乘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通行证件,确认符合进入条件后对驾驶室粘贴封条,指定行车路线,准予放行。对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现场进行采样;扫码、测温异常的由医护人员引领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上报市防指办,协调专用车辆将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二、货运企业须向疫情防控交通卡点提供货运车辆在我市行驶轨迹,并出具承诺书,确保货运车辆进入我市后有专人负责全程监控,驾乘人员全程不得脱离行驶轨迹。
三、货运车辆必须在同一地点完成装卸任务,严禁多个场所装卸货物。货运车辆到达装卸货点后,驾乘人员不得拆掉驾驶室封条私自下车,由货物接收单位或生产经营业户组织人员装卸。驾乘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开驾驶室,严禁和当地人员近距离接触。如特殊情况需要下车的,由货物接收单位或生产经营业户负责监管。
四、外地车辆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调兵山,不下车、不停留、不过夜;本地运输车辆从外地返回,驾乘人员不再外出需留在本地的,须向住址所在社区报备,并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五、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交通运输企业所属货运车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园区内企业运输车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督物流、快递行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冷链运输驾驶人、行驶路线、货物来源地进行排查监管;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涉农货物来源地进行排查监管;由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各矿煤炭物资运输车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对未经批准擅自运营、扰乱市场运营秩序的车辆,由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对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三: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有效防控新冠病毒通过道路货运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货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道路货运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以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等措施;要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物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保存登记信息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要建立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要利用现有动态监控等科技手段,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和GPS定位,异常情况及时了解并作出科学处置。
二、切实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道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等随车人员)要按照《指南》等要求,随车配备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防控措施,作业前和作业后要消毒或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做好出车前体温检测,体温异常及时就诊,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规范货运车辆日常通风消毒。确保运输车辆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运输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进口货物集装箱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消毒。
四、实施货运车辆外出报备制度。具有跨省运输业务的货物运输企业及进货、送货的其它企业,应及时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落实车辆出省报备制度,出省进货、送货前要向当地社区报备;进入中高风险地区要履行批准手续;14日内抵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返x后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做好来x返x运输信息登记。各道路运输企业及其司乘人员外出运送货物,回x后第一时间通过“xx市道路货运疫情防控云平台”自行申报货物运输信息。要依法依规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自觉接受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信息。对不报、瞒报、谎报接触史、旅居史等重要信息,拒不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排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
篇四: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
全镇各物流园及货运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货运司机感染病例,为严格防范疫情经物流及货运运输传播,根据《强化抵(返)xx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xx市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疫情防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版)》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物流及货运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司乘人员落实来xx前通过x省事小程序报备,提前预约,登记相关信息(预计到达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车牌号等)。严格落实查验司乘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来返xx落地核酸检测记录和运货单等工作,督促司乘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场地码,并到指定地点后无接触装卸。
二、设置司乘人员专用休息区(就餐区)和专用卫生间(即“一区一间”),配备专用的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一区一间”要通风以及使用后迅速消杀,整个场所环境消杀至少每4小时1次,且做好台账登记。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标准统一处理。
三、要求司乘人员落实“两点一线”管理,原则上即日离境xx,非必要不留宿;确有充分理由或不可抗力需留宿的到指定地方入住,参照隔离酒店管理,费用自理。出现疑似症状时,应主动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并按指引和规定就医。
四、配备一定数量防疫管理专员,对司乘人员实行全过程防疫监管和服务,确保司乘人员不脱管,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更不能擅自离开场所到处活动及聚集。防疫管理专员、园区入口查验管理员实行“两点一线”管理,工作时需穿一次性隔离衣、佩戴N95口罩、面罩或护目镜等,落实核酸检测1天1检。
五、其他办公和工作人员、装卸货工人、清洁工、散工等按“一人一档”,实行健康管理名单化,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按2天1检落实核酸检测。
六、应设置视频监控,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对进出口处、“定点作业区”“一区一间”处实施重点监控实现30天内可随时调阅回查。
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各物流园及货运企业有关上述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篇五: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