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作,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防控。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化市场疫情防控⽅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动态调整。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理、松劲⼼态,全⾯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做好现场疏导,避免⼈员聚集。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应当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处置能⼒,将⽇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加强清洁消毒。演出场所应当建⽴《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全⾯清洁消毒(建议使⽤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强通风换⽓。演出场所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如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清洗,保持新风⼝清洁;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加强对冷却⽔、冷凝⽔的卫⽣管理,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洗、消毒或更换;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清洗消毒。
(七)配备防护⽤品。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充⾜的⼝罩(建议配备符合⼀次性使⽤医⽤⼝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罩)、体温检测设备、⼀次性⼿套、洗⼿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品。在公共休息区、洗⼿间等区域配备洗⼿液、速⼲⼿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远离⽕源和电源,不得混⽤、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品,及时补充更换。
(⼋)规范垃圾处理。演出场所应当设置专⽤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罩、消毒纸⼱等⽤品投⼊专⽤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净整洁⽆异味,防⽌满冒,⽇产⽇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进⾏消毒。(九)设置临时隔离区。演出场所应当设⽴(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设⽴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品,并指定专⼈负责,以备⼈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即进⾏暂时隔离。
(⼗)加强防疫宣传。演出场所应当在醒⽬位置通过设置提⽰牌、摆放宣传品、电⼦显⽰屏等多种⽅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排查安全隐患。演出场所应当及时排查消毒⽤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并对照《⽂化部关于落实安全⽣产责任加强⽂化市场安全⽣产⼯作的通知》(⽂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查⾃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整⽴改。
(⼗⼆)⿎励线上服务。⿎励推⼴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票,⿎励使⽤在线⽀付,⿎励采取⼆维码闸机验票,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场。⿎励云⾳乐会、空中剧场等线上演出活动,丰富⽂化产品供给。
三、演职⼈员和观众管理
(⼗三)做好演职⼈员管理。演出主办⽅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员(含⾏政、后勤等⼯作⼈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建⽴《演职⼈员健康记录表》。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员,并注意保持⼀定距离。演员⼈均化妆间⾯积不低于5平⽶。
(⼗四)做好⼊场检测登记。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观众进⼊演出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观众拒绝佩戴⼝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
(⼗五)加强现场巡查。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健康管理
(⼗六)做好员⼯健康监测。演出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健康管理,建⽴《员⼯健康记录表》,每⽇对员⼯进⾏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健康状态、出⾏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七)指导员⼯做好个⼈防护。演出场所应当及时对员⼯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的培训,督促员⼯掌握疫情防控、个⼈防护、卫⽣健康及应急处置等⽅⾯的知识,并做好个⼈防护。
(⼗⼋)减少员⼯聚集。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作制或者居家办公⽅式,员⼯上岗应佩戴⼝罩,打喷嚏时⽤纸⼱遮住⼝⿐或采⽤肘臂遮挡,督促上班员⼯不串岗、不扎堆。加强员⼯⽤餐管理,⿎励实⾏错峰就餐、分散⽤餐。科学管理⼯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异常情况处置
(⼗九)建⽴沟通机制。演出场所应当建⽴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健康⾏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中⼼等联系⽅式,并确保全体员⼯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健康⾏政部门、⽂化和旅游⾏政部门报告。
(⼆⼗)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演出场所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加强与当地卫⽣健康⾏政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开放管理⼯作平稳有序。
(⼆⼗⼆)加强外籍等演职⼈员信息核验。⽂化和旅游⾏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员(演职⼈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员最近⼀次在境内演出批准⽂件、出⼊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应配合做好演职⼈员⾝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承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为,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作,发⽣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指导暂时关闭场所。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处置能⼒,将⽇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做好⼊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进⼊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全⾯清洁消毒。
(五)加强通风换⽓。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如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清洁;加强对冷却⽔、冷凝⽔的卫⽣管理,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品。配备充⾜的⼝罩(建议配备符合⼀次性使⽤医⽤⼝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罩)、体温检测设备、⼀次性⼿套、洗⼿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品。在公共休息区、洗⼿间等区域配备洗⼿液、速⼲⼿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远离⽕源和电源,不得混⽤、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罩、消毒纸⼱等⽤品投⼊专⽤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净整洁⽆异味,防⽌满冒,⽇产⽇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进⾏消毒。
(⼆)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员开展疫情控制⼯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并组织对疫点内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捕杀,⽆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消毒等⼯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安排资⾦使⽤计划;
(9)培训防疫⼈员,组织成⽴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作。
4、⼯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院负责疫区内⼈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动物疫情报告后,要⽴即派⼈赶赴现场进⾏流⾏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产、⽣活安排,保证疫情⼯作顺利进⾏。
(⼆)⼆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作。
(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后,尽快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物质保障。建⽴重⼤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员保障对重⼤动物疫病预备队⼈员要进⾏系统培训和统⼀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相应的重⼤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和经营的单位和个⼈,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后,⽆条件地执⾏重⼤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的责任。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
⼀、成⽴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作⼈员有:
协办单位有:⽔清⼯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疫点、疫区划定
⼀旦发⽣疫情、由动检站⼈员⽴即在第⼀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即组织⼈员在疫区内进⾏全⾯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不放过任何⼀只畜禽,宰杀过后进⾏全⾯消毒,销毁深埋,作⽆害化处理。
四、禁⽌畜禽流通
2、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流。接纳消费者⼈数不得超过核定⼈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数的50%,严格执⾏限流限量要求。
3、建⽴值守制度。安排专⼈监督进⼊场所的员⼯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疏导、分流,避免⼈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
2、加强消毒通风。每⽇营业前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楼道、独⽤电梯、楼梯、场所内卫⽣间、门把⼿等)进⾏全⾯清洁消毒。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过的显⽰器、键盘、⽿机、⿏标等进⾏消杀,做到“⼀客⼀消毒”。场所保证充⾜的新风输⼊,定期对送风⼝、回风⼝进⾏消毒。
3、配备防护物资。配备⼝罩、⼿套、洗⼿液、医⽤酒精、免洗⼿消毒剂、消毒湿⼱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间等区域配备洗⼿液、医⽤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随时消毒清洁。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官⽅⽹站、微信公众号、提⽰牌、电⼦显⽰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8
为进⼀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作,全⾯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保障我县⼈民⾝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作计划。
⼀、做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作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100%,传染病⽹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争达到100%。继续做好发热伴⾎⼩板减少综合征防控⼯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病学调查等⼯作。
⼆、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事件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平。积极筹办好中⼼卫⽣应急演练,提⾼卫⽣应急⼈员实战能⼒。
三、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作,提⾼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常检测⼯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民群众⾝体健康。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落实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应急物资,建⽴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作制度,完善物资领⽤记录、报废记录等⼯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物资保障。
五、强化培训演练,推进队伍建设
在建⽴和完善各类卫⽣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疫情处置能⼒。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理论基础⽔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提⾼应急队伍实战能⼒。
六、加强防病知识宣传,提⾼群众防病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9
根据《⼴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件要求,全市各级⽂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为做好防控⼯作,特制定本⼯作指引。
⼀、建⽴疫情防控机制
(⼀)全市各级⽂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作措施和安全⽣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的疫情防控⼯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化场馆管控要求
(⼀)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牌。
(⼆)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罩、⼀次性⼿套、⾮接触式体温测量⼯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间的⽇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选⾃然通风,如使⽤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和排风⼝是否保持⼀定距离;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牌提⽰、LED显⽰屏播放、⽹站宣传等多种⽅式,使公众和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持配合防控⼯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健康管理。落实员⼯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进⼊场馆⼀律佩戴⼝罩,⾃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应暂不开放。
(⼋)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式、服务项⽬、⼊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扰防疫⼯作的,禁⽌进⼊场馆。
(⼗)采取⼈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作需要,对⼊场公众数量进⾏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员分散区域。安排专⼈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群聚集。
(⼗⼀)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化活动管控要求
(⼀)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三)游客服务中⼼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并通过⽹站、微信公众号、提⽰牌、⼴播、电⼦显⽰屏等平台及时提醒游客游览期间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
(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购票窗⼝、出⼊⼝、游览步道、观景台、卫⽣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通风换⽓和清洁消毒,洗⼿、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星级酒店、民宿(其他酒店或住宿业参照执⾏)
(⼀)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堂或⼤厅控制⼈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程轨迹)、测温、戴⼝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和⼊住⼈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作⼈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消毒,时刻佩戴⼝罩。
(⼆)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品“⼀客⼀换⼀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空调通风系统的.使⽤,尽量采⽤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等空调设施、热⽔系统、拖把等洁具、⾮密闭式的污⽔泵井周边等进⾏重点消毒。
(三)餐厅对循环使⽤的餐具进⾏⾼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品采购、存储、加⼯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冷冻⾁制品与⽔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必须佩戴⼿套、⼝罩等进⾏操作,保障⾷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以上团队客⼈,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健康部门及⾏业管理部门。
三、旅⾏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旦旅游⽬的地被列为中⾼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即取消或更改旅游⾏程。
(⼆)已经在中⾼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旅游团⾏程中出现发热⼈员时,全团暂停⾏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报告情况,配合卫⽣部门对发热病⼈进⾏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部门意见,确定其他⼈员是否继续⾏程。
(三)做好⾏前游客信息采集以及出⾏前排查相关⼯作,合理确定团队⼈数,提倡⼩规模旅游团队,出团时尽可能安排游客分散就坐,旅游包车不低于25%的空座率,防⽌⼈员集聚。
(四)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防护。
(五)旅⾏社企业应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案以及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卫⽣清洁、消杀和通风等⼯作,配备好防疫物资,同时加强员⼯健康管理,建⽴员⼯健康记录表,每⽇进⾏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健康状态、出⾏轨迹等情况。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专⼈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够的应急⼒量,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要加强⽇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疫情突发事
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旅体局和属地政府部门。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作部署,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作,有⼒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及公共体育场馆各项防疫举措落细、落实到位,特制定本⼯作指引。
⼀、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间、通勤⼯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作,对场馆中⼈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罩回收专⽤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员配备,实施24⼩时值班制度,安排⼈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作⼈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作⼈员严格进⾏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位置设⽴禁⽌⼈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联系⽅式,提醒参加运动⼈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防护。
2.进⼊场馆⼈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罩。对进⼊场馆⼈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式控制参加运动⼈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员过度聚集。
4.对进⼊⼈员⼀视同仁、实⾏⽆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任何⼈正常进⼊(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作组《⼴东省多地发⽣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作⽅案(试⾏)》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型体育赛事活动,⿎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数、佩戴⼝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实⾏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各县(市)区⽂⼴旅体局严格落实⾏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式、承担属地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相关⾏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好⼯作台帐。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作,制定本指引。
⼀、总体要求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作,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防控。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化市场疫情防控⽅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动态调整。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理、松劲⼼态,全⾯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做好现场疏导,避免⼈员聚集。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应当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处置能⼒,将⽇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加强清洁消毒。演出场所应当建⽴《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全⾯清洁消毒(建议使⽤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强通风换⽓。演出场所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如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清洗,保持新风⼝清洁;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加强对冷却⽔、冷凝⽔的卫⽣管理,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洗、消毒或更换;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清洗消毒。
(七)配备防护⽤品。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充⾜的⼝罩(建议配备符合⼀次性使⽤医⽤⼝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罩)、体温检测设备、⼀次性⼿套、洗⼿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品。在公共休息区、洗⼿间等区域配备洗⼿液、速⼲⼿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远离⽕源和电源,不得混⽤、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品,及时补充更换。
(⼋)规范垃圾处理。演出场所应当设置专⽤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罩、消毒纸⼱等⽤品投⼊专⽤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净整洁⽆异味,防⽌满冒,⽇产⽇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进⾏消毒。(九)设置临时隔离区。演出场所应当设⽴(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设⽴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品,并指定专⼈负责,以备⼈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即进⾏暂时隔离。
(⼗)加强防疫宣传。演出场所应当在醒⽬位置通过设置提⽰牌、摆放宣传品、电⼦显⽰屏等多种⽅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排查安全隐患。演出场所应当及时排查消毒⽤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并对照《⽂化部关于落实安全⽣产责任加强⽂化市场安全⽣产⼯作的通知》(⽂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查⾃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整⽴改。
(⼗⼆)⿎励线上服务。⿎励推⼴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票,⿎励使⽤在线⽀付,⿎励采取⼆维码闸机验票,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场。⿎励云⾳乐会、空中剧场等线上演出活动,丰富⽂化产品供给。
三、演职⼈员和观众管理
(⼗三)做好演职⼈员管理。演出主办⽅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员(含⾏政、后勤等⼯作⼈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建⽴《演职⼈员健康记录表》。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员,并注意保持⼀定距离。演员⼈均化妆间⾯积不低于5平⽶。
(⼗四)做好⼊场检测登记。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观众进⼊演出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观众拒绝佩戴⼝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
(⼗五)加强现场巡查。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健康管理
(⼗六)做好员⼯健康监测。演出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健康管理,建⽴《员⼯健康记录表》,每⽇对员⼯进⾏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健康状态、出⾏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七)指导员⼯做好个⼈防护。演出场所应当及时对员⼯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的培训,督促员⼯掌握疫情防控、个⼈防护、卫⽣健康及应急处置等⽅⾯的知识,并做好个⼈防护。
(⼗⼋)减少员⼯聚集。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作制或者居家办公⽅式,员⼯上岗应佩戴⼝罩,打喷嚏时⽤纸⼱遮住⼝⿐或采⽤肘臂遮挡,督促上班员⼯不串岗、不扎堆。加强员⼯⽤餐管理,⿎励实⾏错峰就餐、分散⽤餐。科学管理⼯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异常情况处置
(⼗九)建⽴沟通机制。演出场所应当建⽴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健康⾏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中⼼等联系⽅式,并确保全体员⼯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健康⾏政部门、⽂化和旅游⾏政部门报告。
(⼆⼗)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演出场所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加强与当地卫⽣健康⾏政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开放管理⼯作平稳有序。
(⼆⼗⼆)加强外籍等演职⼈员信息核验。⽂化和旅游⾏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员(演职⼈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员最近⼀次在境内演出批准⽂件、出⼊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应配合做好演职⼈员⾝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承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为,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作,发⽣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指导暂时关闭场所。
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处置能⼒,将⽇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做好⼊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进⼊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全⾯清洁消毒。
(五)加强通风换⽓。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如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清洁;加强对冷却⽔、冷凝⽔的卫⽣管理,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品。配备充⾜的⼝罩(建议配备符合⼀次性使⽤医⽤⼝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罩)、体温检测设备、⼀次性⼿套、洗⼿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品。在公共休息区、洗⼿间等区域配备洗⼿液、速⼲⼿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远离⽕源和电源,不得混⽤、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罩、消毒纸⼱等⽤品投⼊专⽤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净整洁⽆异味,防⽌满冒,⽇产⽇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进⾏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