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学校高考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高考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一、组织机构

我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袁龙星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招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具体负责落实考试期间突发新冠肺炎事件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县教体局在卫健委、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各考点设专职防疫副主考,由卫健委安排,领导由卫健委委派的专业防疫人员和医护人员、考点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校医为成员组成的疫情防控组,专职负责考试期间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二、应急处置措施

1.考前“申码”、“转码”不成功的考生情况。

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等佐证材料,并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经核验后按省里的统一要求安排考试。

2.考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前第3天,县教体局会同卫健委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前3天内,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如考生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健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在体温检测过程中,疫情防控组在考点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如经过检测、复测和水银体温计测量后体温仍为异常的,考生须经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考点疫情防控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5.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楼层巡考员测量体温,如果低于37.3度,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体温,并安慰考生继续考试。如果高于37.3度,由考点专职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两名疫情防控组的专业人员带领考生(保持2米)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带试卷、答题卡和考试用具)继续考试,考点的备用监考教师做好个人防护承担监考工作。从普通考场转移至本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转移时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启用的备用隔离考场和异常考生答卷处理。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7.当考点的每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安排满4人,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时,如何处理。

启用未使用的备用考场;若不够用,再增加备用考场数。

学校高考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根据《关于下发20xx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以及我市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属地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各有关单位及各考场务必压实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协调配合,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严谨细致做好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全面统筹协调考试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立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防疫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考场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期间各环节防疫措施,以及负责考试涉疫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考务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科,由刘晓黔同志担任组长,考务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监督所,由张杰同志任组长。

二、细化防疫措施

(一)考场及时间安排

20xx年佛山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通知提醒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二)考前准备

1.提前申领“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有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

(1)考生及带队教师健康监测、体温检测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负责监测、记录考生健康状况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考生与外来人员接触和外出情况摸排,所有监控数据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考生诚信教育,教育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加强考点所有涉考人员健康监测,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考前17天内不得离开平凉市,在校考生及各校涉考工作人员由所属单位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及与外来人员接触和外出情况;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所有涉考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表(健康信息审核表)进校时上交学校。

4.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对全体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结合考点、考场设置分布实际情况设立相应区域和考生通道,组织开展中考入场模拟演练和疫情防控演练,确保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5.校园内外环境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集中对各教学楼、考场、宿舍、教学设备、体育器材、危险化学品管理、电器设备和线路、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加强考点安全保障。要求标准和细则完成好普通考场、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布置,并根据要求配备好相关必备防疫物资。

6.清洁消毒通风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制度,在考前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在考场各教学楼、考务办公室外,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将废弃口罩、手套等物品及时上交卫生院。

7.考点安全保障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职责:考前对考点办公室等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加强重点场所室内通风换气和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确保场所卫生干净整洁;做好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身份查验和校门口封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具体防控措施

1.考试期间要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疫情报告、健康体检、环境卫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健康教育等七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2.规范落实学校室内外消毒。科学有序对校园进行消毒杀菌工作。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功能室、教师灶、宿舍、厕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教室、食堂、厕所等要天天开窗通风。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

3.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考试期间学校保安坚持封闭管理和来访登记等制度,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4.强化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考试前,宣传教育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切实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上好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五、报告责任人

门卫(保安)、班主任、信息排查上报组、临检处置组、校长均为责任报告人。

六、报告程序

在排查中发现疑似病例,按照如下流程向相关行政、部门立即上报:

10分钟内电话上报校长

校长5分钟内电话上报镇教委

教委5分钟内上报教育局、及镇政府

(电话上报内容包括:学校、姓名、症状、就医情况、休息或隔离场所等)

一旦有疫情已经上报,各应急管理小组应密切关注疫情,如有后续不良发展倾向,及时汇报进展,并于24小时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持续上报直至疫情消除。

七、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上报,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的,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行政问责,追究当事人责任,违反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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