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提高我市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在出现应急物资运力不足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应急调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高效、顺畅,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期间物资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完善交通运输在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机制,我局成立“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由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xx,xx(传真)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方案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

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

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

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

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

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

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

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按照《市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输,切实发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四)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落实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与县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街接联系,确保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第一时间快速、安全、高效完成。

(五)承担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的负责人对应急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消毒消杀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资质审查和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做到“一车一运一客一消毒”。

(六)承担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任务企业、单位要加强驾驶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人车动态管控,全力督促驾驶员做到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七)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相关责任人立即进入岗位,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的值守制度;

(八)及时组织分析本县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作出必要的应急准备。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过车辆、乘客及其货物等渠道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交通运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在长顺县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公众健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协助做好人员排查、人员处置及移交、交通卫生检疫、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时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长顺县交通运输局特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xx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王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决策,履行应急值守和综合协调职责,并督促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工作。

三、工作职责

县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协调指导道路及城市客运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按照防控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做到站场、车辆卫生通风、消毒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工作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客运站场和道路运输工具传播,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客运场站、道路运输工具上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并及时做好应急运力储备。

县航务中心: 协调指导水路客运、船舶码头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卫生健康等部门需要配合对乘坐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或船舶进行检疫、检验、消杀,防止疫情通过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指导水运企业和船舶码头开展防疫知识宣传。

县公路养护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县卫生健康等部门需要配合设置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卫生检疫站点排查上报,对运输工具进行检疫、检验、消杀,防止疫情通过普通国省道、县乡道传播,保证相关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筹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各交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及交通施工工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保障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建立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意见,在车站、码头、渡口等地方建立预警信息点,落实预案等应急准备,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

(二)监测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及属地疫情防控各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台账及信息。

(三)预警

预警级别: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展势态,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Ⅳ级预警(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四)预警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行业通过日常防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异常人员,或上级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其他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

(五)预警响应

发现异常情况或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防联控,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多部门联合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发现的异常人员。

(2)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向社会、企业公告采取的特定措施、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意见,在车站、码头、渡口等处建立预警信息点,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

(4)可能的事发地公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及时通报毗邻地区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乘运人员传播。

(5)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领域可能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作出必要的应急准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提高我市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在出现应急物资运力不足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应急调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高效、顺畅,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期间物资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完善交通运输在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机制,我局成立“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由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xx,xx(传真)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方案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

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

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

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

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

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

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

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按照《市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输,切实发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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