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第1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保卫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换班十分严重,导致监控没有人看,人员连班上,疲劳上班,导致工作不认真。(杜绝频繁换班,实在有事请假)

二、人防挤防都有漏洞,像登记不认真查证件、通道门未锁进出人员,附楼监控不好使等。(杜绝漏洞,有隐患的立即解决)

三、节假日有空岗现象,借口总比理由多。

四、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遇突发事件找不到值班人员,都找地方休息去了。

五、来人找管委领导,不知道电话请示督查,也不登记就上。

六、访客单不知道回收,不知道签离。

七、来客登记驾驶证有乱码不知道改过来。

八、不遵守规定,晚班五点半不站岗。

九、总台卫生不知道收拾,水杯物品乱放。

十、放东西不知道记录,不是丢了就是找不到主。

以上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避免,并且访客机已经登记近二百名上访专户设为黑名单,上访黑户来登记时我们都电话通知各局或信访办下来接待;而我们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来未设黑户上访人员,登记去各局办事未果直接去找管委领导。制度是管理队伍的依据,单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谈何员工素质。所以不但要完善和实行部门制度,还要走出去多学习别家好的管理经验。

针对近期出现的问题,二楼通道门每工作日8:30由毕师傅关闭。11:20由吃饭保卫开启;下午13:00关闭,夜班17:00开启;每工作日总台必须保证两人,休息就在保卫部,有事立即联系到。总台必须时刻有人值班,节假日上厕所监控室出来顶替,不允许空岗现象发生。上楼找管委领导必须电话请示督查。得到允许访客登记上楼,不许我们委婉拒绝。遇到可疑办事人员,一定多询问,询问中我们一般会判断是不是上访人员,最大限度杜绝上访人员上楼。

第2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1.维稳问题泛化,侵害民众正当的权利

不少官员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多,矛盾尖锐,发生局部社会动荡的概率高。出现“不稳定幻想”,导致社会稳定问题泛化[1]。在不稳定幻想的影响下,不少地方政府将民众的正常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以维稳压倒一切为借口,肆意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甚至限制民众的人身自由,对民众进行非法拘禁。据南方新闻网2013年02月06日报道,2012年2月,河南禹州农民王高伟出资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承租了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雇用了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等人,专门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这些非法拘禁场所多为各省市驻京办在大兴区租用的大院,用来拘禁上访人员。这些“黑监狱”非法拘禁的上访人员数量,一般至少有10人,最多时超过50人,持续时间2到10天不等,一直到驻京办工作人员将上访者接走为止。

2.维稳带有暴力打压性和利益补偿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指导下,地方如果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有可能被追究责任,被一票否决[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往往花钱买平安,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民众进行经济利益收买,无原则地迁就这些民众的要求,而不考虑其诉求是否合理,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这只能暂时掩盖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最终导致更大的不稳定问题的出现。经济利益收买不成时,有些地方政府就采取暴力手段对付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民众。暴力维稳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政策格格不入,侵蚀党的执政群众基础。不论是花钱维稳还是暴力维稳,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只是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加剧地方治理危机的难度,稍有不慎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

3.维稳投入过大,挤占了民生的投入,增加了财政负担

近年来,全国各地用于维稳的人财物不断增加。据合肥晚报2012年9月12日报道:截至9月初,全市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101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3个、村居调委会1665个、企业及行业调解委员会313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6137人。据中国经济网2014年7月27日报道,涉嫌刺死民警王军干的访民张小玉成了整个焦作市政府最头疼的人。张小玉的劳教书中提到:“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期间,李封办事处因张小玉到北京非访,所花费的直接、间接费用高达14万余元。”就全国范围来看,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现有的维稳工作方式不改变,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巨额维稳经费挤占了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进而导致官民矛盾更加尖锐,反过来又要增加维稳经费,维稳成本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负担。

4.不依法维稳,导致越维稳越不稳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事实已经证明,以非法治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不能取得维护社会稳定的长久效果。一些地方政府遇到纠纷不讲原则不依法办事,指望通过金钱来安抚,致使民众在遇到利益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观点,通过无理取闹获得非法利益。这种模式的维稳,只会导致越维越不稳。

5.以维稳为借口,阻碍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同步跟上。虽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少官员以维稳为借口,不积极设法解决矛盾,而是得过且过,只要在任内不出大问题,任期一到或异地继续当官或退休,并不损害其个人利益。不可否认,我国出现了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挂在口头的尚方宝剑就是维稳压倒一切。他们常常渲染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共识,如果贸然改革将导致社会不稳,从而破坏经济发展的危言从听的言论,极力阻挠政治体制改革,从而维护其自身利益。

第3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一、当前基层信访维稳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2、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以谋利为目的的上访,许多就是上访专业户。这些上访专业户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从年龄上看,上访专业户一般在40-60岁之间。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人生阅历丰富,精于人情世故,这可能是他们善于上访、跟政府周旋的重要原因。二是从上访次数来看,上访专业户上访次数多,上访频率较高。他们不断地挖空心思,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上访谋利。一旦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依据之后,马上就动身上访。有些上访者甚至一个月要上访好几次,成为当地政府的“熟人”和地方社会的“名人”。三是上访专业户懂得法律政策,精于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四是上访专业户善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二、基层维稳渐入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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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保卫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换班十分严重,导致监控没有人看,人员连班上,疲劳上班,导致工作不认真。(杜绝频繁换班,实在有事请假)

二、人防挤防都有漏洞,像登记不认真查证件、通道门未锁进出人员,附楼监控不好使等。(杜绝漏洞,有隐患的立即解决)

三、节假日有空岗现象,借口总比理由多。

四、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遇突发事件找不到值班人员,都找地方休息去了。

五、来人找管委领导,不知道电话请示督查,也不登记就上。

六、访客单不知道回收,不知道签离。

七、来客登记驾驶证有乱码不知道改过来。

八、不遵守规定,晚班五点半不站岗。

九、总台卫生不知道收拾,水杯物品乱放。

十、放东西不知道记录,不是丢了就是找不到主。

以上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避免,并且访客机已经登记近二百名上访专户设为黑名单,上访黑户来登记时我们都电话通知各局或信访办下来接待;而我们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来未设黑户上访人员,登记去各局办事未果直接去找管委领导。制度是管理队伍的依据,单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谈何员工素质。所以不但要完善和实行部门制度,还要走出去多学习别家好的管理经验。

针对近期出现的问题,二楼通道门每工作日8:30由毕师傅关闭。11:20由吃饭保卫开启;下午13:00关闭,夜班17:00开启;每工作日总台必须保证两人,休息就在保卫部,有事立即联系到。总台必须时刻有人值班,节假日上厕所监控室出来顶替,不允许空岗现象发生。上楼找管委领导必须电话请示督查。得到允许访客登记上楼,不许我们委婉拒绝。遇到可疑办事人员,一定多询问,询问中我们一般会判断是不是上访人员,最大限度杜绝上访人员上楼。

第2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1.维稳问题泛化,侵害民众正当的权利

不少官员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多,矛盾尖锐,发生局部社会动荡的概率高。出现“不稳定幻想”,导致社会稳定问题泛化[1]。在不稳定幻想的影响下,不少地方政府将民众的正常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以维稳压倒一切为借口,肆意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甚至限制民众的人身自由,对民众进行非法拘禁。据南方新闻网2013年02月06日报道,2012年2月,河南禹州农民王高伟出资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承租了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雇用了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等人,专门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这些非法拘禁场所多为各省市驻京办在大兴区租用的大院,用来拘禁上访人员。这些“黑监狱”非法拘禁的上访人员数量,一般至少有10人,最多时超过50人,持续时间2到10天不等,一直到驻京办工作人员将上访者接走为止。

2.维稳带有暴力打压性和利益补偿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指导下,地方如果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有可能被追究责任,被一票否决[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往往花钱买平安,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民众进行经济利益收买,无原则地迁就这些民众的要求,而不考虑其诉求是否合理,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这只能暂时掩盖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最终导致更大的不稳定问题的出现。经济利益收买不成时,有些地方政府就采取暴力手段对付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民众。暴力维稳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政策格格不入,侵蚀党的执政群众基础。不论是花钱维稳还是暴力维稳,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只是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加剧地方治理危机的难度,稍有不慎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

3.维稳投入过大,挤占了民生的投入,增加了财政负担

近年来,全国各地用于维稳的人财物不断增加。据合肥晚报2012年9月12日报道:截至9月初,全市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101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3个、村居调委会1665个、企业及行业调解委员会313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6137人。据中国经济网2014年7月27日报道,涉嫌刺死民警王军干的访民张小玉成了整个焦作市政府最头疼的人。张小玉的劳教书中提到:“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期间,李封办事处因张小玉到北京非访,所花费的直接、间接费用高达14万余元。”就全国范围来看,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现有的维稳工作方式不改变,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巨额维稳经费挤占了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进而导致官民矛盾更加尖锐,反过来又要增加维稳经费,维稳成本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负担。

4.不依法维稳,导致越维稳越不稳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事实已经证明,以非法治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不能取得维护社会稳定的长久效果。一些地方政府遇到纠纷不讲原则不依法办事,指望通过金钱来安抚,致使民众在遇到利益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观点,通过无理取闹获得非法利益。这种模式的维稳,只会导致越维越不稳。

5.以维稳为借口,阻碍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同步跟上。虽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少官员以维稳为借口,不积极设法解决矛盾,而是得过且过,只要在任内不出大问题,任期一到或异地继续当官或退休,并不损害其个人利益。不可否认,我国出现了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挂在口头的尚方宝剑就是维稳压倒一切。他们常常渲染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共识,如果贸然改革将导致社会不稳,从而破坏经济发展的危言从听的言论,极力阻挠政治体制改革,从而维护其自身利益。

第3篇:安全维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一、当前基层信访维稳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2、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以谋利为目的的上访,许多就是上访专业户。这些上访专业户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从年龄上看,上访专业户一般在40-60岁之间。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人生阅历丰富,精于人情世故,这可能是他们善于上访、跟政府周旋的重要原因。二是从上访次数来看,上访专业户上访次数多,上访频率较高。他们不断地挖空心思,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上访谋利。一旦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依据之后,马上就动身上访。有些上访者甚至一个月要上访好几次,成为当地政府的“熟人”和地方社会的“名人”。三是上访专业户懂得法律政策,精于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四是上访专业户善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二、基层维稳渐入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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