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是⼩编精⼼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社区的正常⼯作和⽣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防控原则
按照统⼀领导、及时反应、协调⼀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作⽣活秩序。防控⼯作在社区疫情防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领导下进⾏。
⼆、防控措施
(⼀)⼈员防控
⼈员检测防控范围为社区员⼯。
第⼀类情况:⽬前在XXX⼈员。⽬前已在XX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员须经领导⼩组同意后⽅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返回。(备注:本社区⽬前没有此类⼈员)
第⼆类情况:有密切接触⼈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员;与从XX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是返回⼈员,⼦⼥在XX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员)的⼈员。
1、与⾃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四⽇有过近距离接触的⼈员,应⽴即上报保障⼯作组,由保障⼯作组统⼀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员应⽴即上报保障⼯作组,由保障⼯作组统⼀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密切监控,每天⼆次收集体温和⾝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组报告情况。⼀旦出现⾝体状况异常,经领导⼩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最近⼀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起后⼗四天内⽆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员。社区其他员⼯,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
旦出现发热或者⼲咳、⽓促、肌⾁酸痛⽆⼒等疑似症状,应该⽴即向防控⼯作组报告,经领导⼩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类情况⼈员。
(⼆)场所防控
对⼆楼会议室、⾛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持。
门卫⼈员负责对进⼊腾达建筑⼈员的体温测量⼯作,体温异常⼈员⼀律不得进⼊;进⼊腾达建筑⼈员⼀律要求佩戴⼝罩;加强保安、保洁等⼯作⼈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经社区领导⼩组批准,各社区、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络交流⼯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政部门定期公布本⾏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执⾏。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落实。社区系统⼈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要给予必要的⼈⽂关怀,做到“隔离不隔⼼”。
四、综合协调
(⼀)做好所在社区⽣产经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做好员⼯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作组进⾏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社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领导⼩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作⼩组根据职责分⼯⼯作。
2、⼀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必须如实及时向社区领导⼩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应急预案》,本⽅案⾃下发之⽇起即执⾏。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和《关于进⼀步统筹推进建筑⼯地疫情防控和复⼯复产⼯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4号),进⼀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管理⼯作,特制定本⽅案。具体如下:
⼀、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类⼯程建筑⼯地。
⼆、督查时间
3⽉10⽇起⾄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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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社区的正常⼯作和⽣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防控原则
按照统⼀领导、及时反应、协调⼀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作⽣活秩序。防控⼯作在社区疫情防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领导下进⾏。
⼆、防控措施
(⼀)⼈员防控
⼈员检测防控范围为社区员⼯。
第⼀类情况:⽬前在XXX⼈员。⽬前已在XX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员须经领导⼩组同意后⽅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返回。(备注:本社区⽬前没有此类⼈员)
第⼆类情况:有密切接触⼈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员;与从XX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是返回⼈员,⼦⼥在XX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员)的⼈员。
1、与⾃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四⽇有过近距离接触的⼈员,应⽴即上报保障⼯作组,由保障⼯作组统⼀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员应⽴即上报保障⼯作组,由保障⼯作组统⼀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密切监控,每天⼆次收集体温和⾝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组报告情况。⼀旦出现⾝体状况异常,经领导⼩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最近⼀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起后⼗四天内⽆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员。社区其他员⼯,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
旦出现发热或者⼲咳、⽓促、肌⾁酸痛⽆⼒等疑似症状,应该⽴即向防控⼯作组报告,经领导⼩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类情况⼈员。
(⼆)场所防控
对⼆楼会议室、⾛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持。
门卫⼈员负责对进⼊腾达建筑⼈员的体温测量⼯作,体温异常⼈员⼀律不得进⼊;进⼊腾达建筑⼈员⼀律要求佩戴⼝罩;加强保安、保洁等⼯作⼈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经社区领导⼩组批准,各社区、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络交流⼯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政部门定期公布本⾏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执⾏。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落实。社区系统⼈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要给予必要的⼈⽂关怀,做到“隔离不隔⼼”。
四、综合协调
(⼀)做好所在社区⽣产经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做好员⼯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作组进⾏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社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领导⼩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作⼩组根据职责分⼯⼯作。
2、⼀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必须如实及时向社区领导⼩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应急预案》,本⽅案⾃下发之⽇起即执⾏。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和《关于进⼀步统筹推进建筑⼯地疫情防控和复⼯复产⼯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4号),进⼀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管理⼯作,特制定本⽅案。具体如下:
⼀、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类⼯程建筑⼯地。
⼆、督查时间
3⽉10⽇起⾄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