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202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前来参考阅读。

202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卢新建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纪超为副组长,安全办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的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办值班电话:,地点:管城教体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学校燃放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制。

二、工作任务

1.按照“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爆炸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局负责督促检查各学校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利用学校各种媒体,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切实加强对师生依法、文明和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2.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燃放宣传教育方案和预防措施。

按照《条例》规定,学校属于严禁燃放区域,学生和教职工及家属均不得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重点防范靠近围墙边的教学设施、学生宿舍(防止校外燃放冲天炮等射入校内),教职工宿舍区等公共设施,尤其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严禁幼儿在没有成人监护下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

3.各学校从20xx年2月2日起至2月17日止,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和安全报告制,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

保障信息畅通,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我局建立月安全通报制度。

三、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管理责任

我局召开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和指导。

各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增强忧患意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与正在进行的全国消防普查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顺,协调安排,抓好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管理。

2、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和自防意识

①各学校将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学校门口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识,学校每个班级必须上一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课。

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手段和召开专题工作会、校会、班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提高公德修养,增强自律意识。

让广大学生知晓燃放的时间,禁放、限放区域和怎样依法、安全和文明燃放。

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集中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教育,把燃放作为重要内容。

宣传教育的内容还应包括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时,拨打“120”、“119”求助报警电话时正确的叙述。

学校在开展活动是要注意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②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师生员工充分了解到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

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让师生员工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③按照《条例》规定,学校教育学生在空旷地带燃放,不得向房屋窗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用烟花爆竹开展对抗射击等游戏,严禁用烟花爆竹攻击市政设施、电线、通讯设施、行人等,从而杜绝因燃放不当(或不正确)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告知家长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禁止购买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由监护人陪同。

3、加强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明确禁放地点和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禁放点周边禁放范围,统一张贴禁放标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强化禁放点的看护,落实看护责任和措施,明确看护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本单位禁放地点警示标志的设置。

为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清理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和家属区的易燃垃圾和阳台积存物,防止外部烟花爆竹落入校内引发火灾。

铲除周边杂草,消除枯叶,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并加强值班看守力量,进行死看死守。

加大检查和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上手,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挥,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实行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镇(街道)、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非法违法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02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兴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属地监管、联合执法、日常巡查、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从业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窝点,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供应源头,堵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做到镇(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点对镇村废弃、闲置房屋和厂房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执行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申报制度,严格审查、审批各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动,严厉查处不申报、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按规定地点和时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通过地毯式排查、群众举报方式,彻底排查私存私藏烟花爆竹窝点,对非法储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要查清非法储存货物的来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窝点,又切断源头。

4.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对圩镇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地方、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从重从严打击。

5.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要求,即:一是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批发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为;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和“三严禁”工作要求,即: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6.严厉打击非法配送、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经营配送制度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向零售经营者及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严格规范配送合同、配送车辆运输资质,监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配送过程的安全和产品质量责任。

打击非法邮寄、托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镇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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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卢新建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纪超为副组长,安全办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的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办值班电话:,地点:管城教体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学校燃放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制。

二、工作任务

1.按照“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爆炸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局负责督促检查各学校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利用学校各种媒体,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切实加强对师生依法、文明和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2.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燃放宣传教育方案和预防措施。

按照《条例》规定,学校属于严禁燃放区域,学生和教职工及家属均不得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重点防范靠近围墙边的教学设施、学生宿舍(防止校外燃放冲天炮等射入校内),教职工宿舍区等公共设施,尤其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严禁幼儿在没有成人监护下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

3.各学校从20xx年2月2日起至2月17日止,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和安全报告制,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

保障信息畅通,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我局建立月安全通报制度。

三、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管理责任

我局召开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和指导。

各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增强忧患意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与正在进行的全国消防普查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顺,协调安排,抓好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管理。

2、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和自防意识

①各学校将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学校门口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识,学校每个班级必须上一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课。

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手段和召开专题工作会、校会、班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提高公德修养,增强自律意识。

让广大学生知晓燃放的时间,禁放、限放区域和怎样依法、安全和文明燃放。

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集中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教育,把燃放作为重要内容。

宣传教育的内容还应包括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时,拨打“120”、“119”求助报警电话时正确的叙述。

学校在开展活动是要注意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②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师生员工充分了解到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

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让师生员工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③按照《条例》规定,学校教育学生在空旷地带燃放,不得向房屋窗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用烟花爆竹开展对抗射击等游戏,严禁用烟花爆竹攻击市政设施、电线、通讯设施、行人等,从而杜绝因燃放不当(或不正确)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告知家长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禁止购买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由监护人陪同。

3、加强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明确禁放地点和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禁放点周边禁放范围,统一张贴禁放标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强化禁放点的看护,落实看护责任和措施,明确看护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本单位禁放地点警示标志的设置。

为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清理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和家属区的易燃垃圾和阳台积存物,防止外部烟花爆竹落入校内引发火灾。

铲除周边杂草,消除枯叶,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并加强值班看守力量,进行死看死守。

加大检查和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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