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对流动水果摊开展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有效解决城区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售卖食品安全、影响交通出行等市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延伸城市执法触角,提高市容监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校园周边环境。现就城区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整治取缔城区校园门口200米以内占道售卖的露天烧烤、饮料、小吃、水果等流动摊点及校园周边书报亭、商店、超市倚门出摊行为。
二、整治时间
城区校园周边无资质流动摊点整治工作从2023年3月5日开始,至2023年9月5日结束,为期六个月,重点监管时段为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后期常态化巩固、监管。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整治范围为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点为老城区酒泉一中、二中、东苑小学、育英中学、东关一校、北关小学、实验小学、酒师附小、西大街小学、康盛小学、新苑学校等学校和幼儿园校园周边区域。
各综合执法大队按责任区域负责辖区内学校周边整治任务,具体分工为:
东南大队负责酒泉一中、酒泉四中、酒泉八中、育英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酒师附小、东关一小、东苑学校、南苑小学、东关一校、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重点为酒泉一中、实验中学、酒师附小、实验小学和。
东北大队负责酒泉二中、酒泉三中、北关小学、北苑学校、东关二小、北关小学、第四幼儿园,重点为酒泉二中。
西南大队负责南关小学、西大街小学,重点为西大街小学。
西北大队负责酒泉中学、康盛小学、第三幼儿园。
新城大队负责酒泉六中、酒泉七中、肃州中学、新苑学校、敦煌路小学、第六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重点为酒泉六中、七中、新苑学校。
油田大队负责油田一中、油田二中、油田小学、博睿思学校、油田幼儿园、第九幼儿园,重点为油田小学。
四、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向商户发放整治通知及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在有关媒体向广大市民告知整治工作的有关内容,动员广大市民支持参与专项整治,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整治实施阶段(3月10日至8月20日):按照先易后难,把握重点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切实规范各类流动摊点经营行为,确保整治达到标准要求。
3、巩固提高阶段(8月20日一9月5日):加强日常巡查和严管重罚,及时制止和处罚占道经营行为,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并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总结整治经验,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长效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区学校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相互协作配合,促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大队要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认真履责,狠抓落实。要针对辖区内学校周边占道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要主动与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开展集中联动执法,集中解决一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城区学校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专题报道、居民小区信息张贴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校院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随着我县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季节性水果即将大量上市,农民水果销售与市场管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流动水果摊点经营秩序,切实解决当前城区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县城区农民水果销售临时摊点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为指导,以调优市场为导向,扩大市场总量,努力构建我县较为完善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体系;建立周边群众水果销售直通车和绿色通道,加快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城市管,有效解决流动摊点无处归置、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问题;净化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繁荣城市经济,全民提升城市管水平。
二、规划原则
1、疏堵结合的原则:整治现有市场与新增市场相结合,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管要求进行设置。
2、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市民为前提,既能满足周边群众消费需求,又能满足就近农民季节性农产品的销售需求。
3、统筹安排的原则:本着统一规划,合布局,突出重点,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到“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建设、不污染环境、不恶性竞争”。
4、属地管的原则: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杂谷镇负总责,协调各职能管部门统一监督管,落实专人,维持日常经营和市场秩序。
三、临时水果销售摊点设置
方案一:步行街临时水果销售点
步行街位于县工商局和气象局之间,街道长50米、宽6米。临时水果销售点设置为步行街阶梯以上,向红叶大道两边呈“八”弧延伸。可设置水果摊位80-100个。水果销售类型:主要是本地自产自销甜樱桃、杏子、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大枣、苹果等特色水果;适当放宽销售菌类、核桃、花椒、中小药材等农副产品。
优点:
1、场地宽、地盘大,容纳群众多。
2、步行街位于红叶大道,有很多的商铺、餐饮和办公楼,人员流动大,老百姓愿意接受。
3、步行街无车辆来往,外围水果销售点设置人行道以内,人员相对安全。
缺点:
1、临时水果销售点地处工商局和气象局之间,销售市场人员多,声音杂,对单位上班有一定影响。
2、销售市场时间长、人员多、对环境卫生产生影响。
3、临时水果销售点对商铺经营有一定影响。
步行街临时水果销售点示意图
方案二:中心巷临时水果销售点
中心巷临时水果销售点,原县老市场,中心巷街道长20米,宽6米,水果临时销售点设置为中心巷街道两边和市场入口,可安置水果摊位30-40个。水果销售类型:主要是本地自产自销甜樱桃、杏子、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大枣、苹果等特色水果。
优点:
1、中心巷地处县老菜市场,内有商铺和住宿楼,人员流量大,老百姓愿意到此处销售水果。
2、规划点地处县委、政府中心地带,人员集中,人气旺。
缺点:
1、规划点地处县委、政府综合楼对面,人多嘈杂,环境卫生差,对办公影响较大。
2、场地窄、地盘小,容纳群众少,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3、中心巷内有市场、办公单位和住宿楼,拉货车和私人车出入频繁,群众安全系数低。
中心巷临时水果销售点示意图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3月中旬,发放问卷调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选定城区规划摊点位置,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委政府审批。
第二阶段具体筹备。4月中旬,完成规划摊点的具体设置工作,包括临时摊点画线位置、数量、经营范围、管要求等。在规划摊点路口设立标志牌,引导流动摊点进场、进点规范经营。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5月中旬,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群众宣传力度,明确城区临时水果销售严禁区范围和有关规定,向外宣传临时摊点实施管的具体事项。
五、规范管要求
1、严格卫生管。由所有临时水果销售点,由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管。要按排工作人员做好经营持续管和环境卫生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果农到指定位置从事经营活动,及时清产生的垃圾,保持销售点环境卫生整洁。环卫公司要作好临时销售点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产生的垃圾。
2、强化安全管。县城管局要按照“归类、集中、划位”的原则,合划定经营区域和摊位,确保摊位不影响人车通行,不形成长期的摊位和市场;严格日常巡查,积极主动作好流动摊贩,特别是夏秋农民到进城销售水果的清疏导工作,及时劝说和疏导果农进入规划市场。及时查处规划点以外乱摆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不良行为。交警大队要做好红叶大道交通疏导工作,不造成交通堵塞;县公安局要负责临时水果销售点治安监控,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联动执法。由县城管局牵头,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交警、公安、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城市环境。
4、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要求销售农户必须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不占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设摊;要注意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树叶、果皮等废弃;做到文明买卖,不以次充好,短斤缺两。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针对我市城区各类摊点占道经营增多的实际,决定在市区开展流动摊点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持续营造整洁优美、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通过综合运用取缔、疏导、规范、严管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全面清理整治城区各类流动摊点,切实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整治内容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的分区域管控标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先从核心区、重点商业区、8条精品路、8条提升路等重点区域入手,对流动摊点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再合理规划第三代室内疏导区,力争实现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城市管理目标。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从xx年3月22日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3月22日至3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各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组织对辖区内各类流动摊点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制定具体措施,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告知,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疏导分流阶段(xx年3月25日至4月4日)。
各区按照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城区各类摊点疏导规范。
要科学规划并建设第三代室内疏导区,充分利用好闲置工地,划定区域对其进行指引分流;要加大新的农贸市场建设,对现有的乾隆商贸城和凤凰农贸市场进行进一步改造提升;要组织专题专场招聘会,帮助流动摊点经营者寻找就业机会。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4月5日至4月25日)。
各区对城区各类摊点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坚决杜绝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等部位各类流动摊点;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固定经营摊点进行统计,实行挂牌经营。
(四)考核验收阶段(xx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市局督查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场打分,并排名通报。
(五)长效管理阶段(xx年4月29日以后)。
各区、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要提高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责任,精心动员部署,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作,加强配合。
各区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在整治行动中主动加强沟通和对接,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工作联动,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严密监控,严管重罚。
各区要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建立日常巡查管控有效措施,采取全天候、不间断的巡查方式,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力度,确保及时查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特别是对重点路段、主要区域、重要节点部位,要科学调配力量,延伸管理时间,实行动态巡查和“蹲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严防死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查处。
(四)宣传造势,舆论监督。
流动摊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类载体,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经营业主主动配合管理,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报道整治做法成效,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市局督查办要将把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坚持动态督查、每周必查、定期通报。
各区也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交办、限时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市城市容貌标准》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大美阜城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平稳推进。
二、工作目标
合理规划布局流动摊点疏导点,方便群众生活,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疏导点设置后,城区内各街道无固定门店的经营户迁至到疏导点集中经营,城区内其他街道严禁出现占道的流动摊点。
(一)定点经营。
按照《xx市城市容貌标准》和xx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合理规划摊点疏导点。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次干道周边、小街小巷、公共场地、闲置空地、已建成未竣工使用的路段和已建成入住但生活设施未配套到位的住宅小区周边为流动摊点疏导点的选择范围。
禁止在人民路、颍州路等城市主干道、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繁华窗口地段和学校周边设置流动摊点疏导点。
设置的各类疏导点要求美观、整洁、统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设置位置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建设永久性固定设施。
凡遇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需要取缔的,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管理明晰。
根据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等情况下,由辖区政府在流动摊点疏导点的选择范围内临时指定一定区域、时段供流动摊点有偿摆放。
各区城区街道办事处是其辖区流动摊点综合治理的主体单位、责任单位。
收费实行一费制,具体标准由物价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收取,为政府非财政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用账户,用于疏导点建设、环境卫生保洁、日常管理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疏导点摊点收取任何费用。
辖区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疏导点的日常监管,建立专职管理队伍,及时发现、制止疏导点以外乱设摊点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城市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执法部门并配合处理,确保违法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三)执法文明。
对流动摊点治理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一宣传、二服务、三管理、四劝导、五告知、六处罚”的程序。
街道办事处配合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点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流动摊点定点定时规范经营,对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引导,不听劝导、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职能部门。
下面小编整理了对流动水果摊开展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有效解决城区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售卖食品安全、影响交通出行等市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延伸城市执法触角,提高市容监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校园周边环境。现就城区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整治取缔城区校园门口200米以内占道售卖的露天烧烤、饮料、小吃、水果等流动摊点及校园周边书报亭、商店、超市倚门出摊行为。
二、整治时间
城区校园周边无资质流动摊点整治工作从2023年3月5日开始,至2023年9月5日结束,为期六个月,重点监管时段为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后期常态化巩固、监管。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整治范围为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点为老城区酒泉一中、二中、东苑小学、育英中学、东关一校、北关小学、实验小学、酒师附小、西大街小学、康盛小学、新苑学校等学校和幼儿园校园周边区域。
各综合执法大队按责任区域负责辖区内学校周边整治任务,具体分工为:
东南大队负责酒泉一中、酒泉四中、酒泉八中、育英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酒师附小、东关一小、东苑学校、南苑小学、东关一校、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重点为酒泉一中、实验中学、酒师附小、实验小学和。
东北大队负责酒泉二中、酒泉三中、北关小学、北苑学校、东关二小、北关小学、第四幼儿园,重点为酒泉二中。
西南大队负责南关小学、西大街小学,重点为西大街小学。
西北大队负责酒泉中学、康盛小学、第三幼儿园。
新城大队负责酒泉六中、酒泉七中、肃州中学、新苑学校、敦煌路小学、第六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重点为酒泉六中、七中、新苑学校。
油田大队负责油田一中、油田二中、油田小学、博睿思学校、油田幼儿园、第九幼儿园,重点为油田小学。
四、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向商户发放整治通知及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在有关媒体向广大市民告知整治工作的有关内容,动员广大市民支持参与专项整治,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整治实施阶段(3月10日至8月20日):按照先易后难,把握重点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切实规范各类流动摊点经营行为,确保整治达到标准要求。
3、巩固提高阶段(8月20日一9月5日):加强日常巡查和严管重罚,及时制止和处罚占道经营行为,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并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总结整治经验,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长效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区学校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相互协作配合,促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大队要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认真履责,狠抓落实。要针对辖区内学校周边占道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要主动与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开展集中联动执法,集中解决一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城区学校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专题报道、居民小区信息张贴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校院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随着我县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季节性水果即将大量上市,农民水果销售与市场管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流动水果摊点经营秩序,切实解决当前城区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县城区农民水果销售临时摊点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为指导,以调优市场为导向,扩大市场总量,努力构建我县较为完善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体系;建立周边群众水果销售直通车和绿色通道,加快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城市管,有效解决流动摊点无处归置、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问题;净化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繁荣城市经济,全民提升城市管水平。
二、规划原则
1、疏堵结合的原则:整治现有市场与新增市场相结合,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管要求进行设置。
2、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市民为前提,既能满足周边群众消费需求,又能满足就近农民季节性农产品的销售需求。
3、统筹安排的原则:本着统一规划,合布局,突出重点,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到“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建设、不污染环境、不恶性竞争”。
4、属地管的原则: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杂谷镇负总责,协调各职能管部门统一监督管,落实专人,维持日常经营和市场秩序。
三、临时水果销售摊点设置
方案一:步行街临时水果销售点
步行街位于县工商局和气象局之间,街道长50米、宽6米。临时水果销售点设置为步行街阶梯以上,向红叶大道两边呈“八”弧延伸。可设置水果摊位80-100个。水果销售类型:主要是本地自产自销甜樱桃、杏子、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大枣、苹果等特色水果;适当放宽销售菌类、核桃、花椒、中小药材等农副产品。
优点:
1、场地宽、地盘大,容纳群众多。
2、步行街位于红叶大道,有很多的商铺、餐饮和办公楼,人员流动大,老百姓愿意接受。
3、步行街无车辆来往,外围水果销售点设置人行道以内,人员相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