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精选下载

2022-12-29 作者:杜芬

黑恶势力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所以要及时铲除,下面小编整理了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和XX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一轮合乡并村后进行的第一次全县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摸排核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源,净化基层社会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要重点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和操纵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

2、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为其个人、家庭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3、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妨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

4、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5、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熟,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三、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在总结去年全县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具体方案,4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集中宣传,着力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化摸排。要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组织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宗族底数,特别是宗族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宗族与宗族之间存在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开通和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微博、XX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反映相关线索,全面梳理信访、上访、案件办理等情况,深入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摸排,从中发现和确定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涉嫌违纪违法的基层组织人员重点线索和案件,进一步掌握“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底数。4月底之前,要完成新一轮摸排。4月15日,县“打黑办”将摸排表(见附件一、二)。纸质档经派出所所长、乡镇党委书记、县“打黑办”主任、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名后,报市“打黑办”。

3、打击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先前已呈现的问题和案件,要加快打击处理进度,及时“收网”;对有关苗头隐患,要强化重点管控,防止滋长蔓延;对新摸排出的线索,要及时开展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争取在短时间内办结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一批发生在城乡基层的“小官巨贪”和“保护伞”。同时,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全力追回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逃犯。

4、完善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原因和特点,深化对整治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统筹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整治与源头治理、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推动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发展和土壤。

5、重点督导。县“打黑办”要强化专项行动联席会商、指挥调度,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打黑办”将结合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风气巡回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查。期间,县“打黑办”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xx同志兼任县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xx,县政法委副书记xx、县政法委委员xx、县人民法院院长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等同志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xx、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xx、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xx、县人民检察院批捕股股长xx、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股股长xx等同志为成员。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设县“打黑办”,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xx同志兼任县“专项办”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安排好专项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落实保障,定期听取研究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每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县“打黑办”,重大事项须第一时间上报(见附件三、四)。

2、加强协作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龙城县打黑除恶责任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政法综治部门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排查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掌握证据,认真做好侦查阶段工作;人民检察院负责提前介入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到快捕快诉;人民法院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工作,做以依法快审快判;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好农村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政法机关之间及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把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按照“两个基本”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3、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电话、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反映和提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基层组织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同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虚假有害信息,严防负责舆情扩散蔓延。

4、严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7年度综治考评进行单独考核。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打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综治考评强力推动。对线索排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久拖不查或降格处理;因工作失职导致其坐大成熟,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打击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等情形,严格责任督导和追究。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查处、整治和加强组织建设并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肃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问题,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压力传导到基层,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广大群众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综合分析研判,从中筛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典型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政法、信访、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要进行梳理排查,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纪委、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对基层党组织涣散、宗族派性势力严重、信访矛盾突出的村镇主动进行线索摸排,并注重从新闻媒体等舆情动态中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动态排查,凡是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和整治范围。各 镇(街)、各单位要定期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典型问题线索(见附件1)。

(二)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同步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纪委要把整治活动与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和排查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挖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

检察、公安机关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线索侦办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快侦快捕,侦办后及时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法院系统对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快审快判,严格把握相关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的案件,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抽调纪委、检察、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

(三)定期通报曝光。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后将及时上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见附件2)。同时,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也将定期进行通报曝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向社会释放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形成强有力威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镇(街)党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要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排查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工作力度,着力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加强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纪委、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振安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相关业务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做好具体的沟通衔接工作(见附件3)。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个案分析会,听取各地区和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动态,把握研判工作总体态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靠前指挥,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着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问题集中地区和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地区,要约谈有关负责人;

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跑风漏气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典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每月督办1次,对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和线索排查情况每月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立即报告,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向市纪委、区委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总结和通报,各镇(街)、各部门要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好的经验做法。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3

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依法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黑恶势力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所以要及时铲除,下面小编整理了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和XX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一轮合乡并村后进行的第一次全县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摸排核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源,净化基层社会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要重点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和操纵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

2、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为其个人、家庭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3、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妨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

4、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5、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熟,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三、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在总结去年全县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具体方案,4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集中宣传,着力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化摸排。要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组织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宗族底数,特别是宗族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宗族与宗族之间存在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开通和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微博、XX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反映相关线索,全面梳理信访、上访、案件办理等情况,深入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摸排,从中发现和确定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涉嫌违纪违法的基层组织人员重点线索和案件,进一步掌握“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底数。4月底之前,要完成新一轮摸排。4月15日,县“打黑办”将摸排表(见附件一、二)。纸质档经派出所所长、乡镇党委书记、县“打黑办”主任、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名后,报市“打黑办”。

3、打击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先前已呈现的问题和案件,要加快打击处理进度,及时“收网”;对有关苗头隐患,要强化重点管控,防止滋长蔓延;对新摸排出的线索,要及时开展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争取在短时间内办结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一批发生在城乡基层的“小官巨贪”和“保护伞”。同时,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全力追回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逃犯。

4、完善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原因和特点,深化对整治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统筹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整治与源头治理、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推动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发展和土壤。

5、重点督导。县“打黑办”要强化专项行动联席会商、指挥调度,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打黑办”将结合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风气巡回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查。期间,县“打黑办”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xx同志兼任县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xx,县政法委副书记xx、县政法委委员xx、县人民法院院长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等同志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xx、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xx、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xx、县人民检察院批捕股股长xx、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股股长xx等同志为成员。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设县“打黑办”,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xx同志兼任县“专项办”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安排好专项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落实保障,定期听取研究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每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县“打黑办”,重大事项须第一时间上报(见附件三、四)。

2、加强协作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龙城县打黑除恶责任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政法综治部门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排查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掌握证据,认真做好侦查阶段工作;人民检察院负责提前介入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到快捕快诉;人民法院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工作,做以依法快审快判;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好农村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政法机关之间及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把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按照“两个基本”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3、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电话、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反映和提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基层组织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同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虚假有害信息,严防负责舆情扩散蔓延。

4、严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7年度综治考评进行单独考核。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打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综治考评强力推动。对线索排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久拖不查或降格处理;因工作失职导致其坐大成熟,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打击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等情形,严格责任督导和追究。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查处、整治和加强组织建设并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肃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问题,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压力传导到基层,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广大群众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综合分析研判,从中筛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典型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政法、信访、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要进行梳理排查,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纪委、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对基层党组织涣散、宗族派性势力严重、信访矛盾突出的村镇主动进行线索摸排,并注重从新闻媒体等舆情动态中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动态排查,凡是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和整治范围。各 镇(街)、各单位要定期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典型问题线索(见附件1)。

(二)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同步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纪委要把整治活动与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和排查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挖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

检察、公安机关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线索侦办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快侦快捕,侦办后及时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法院系统对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快审快判,严格把握相关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的案件,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抽调纪委、检察、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

(三)定期通报曝光。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后将及时上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见附件2)。同时,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也将定期进行通报曝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向社会释放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形成强有力威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镇(街)党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要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排查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工作力度,着力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加强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纪委、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振安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相关业务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做好具体的沟通衔接工作(见附件3)。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个案分析会,听取各地区和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动态,把握研判工作总体态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靠前指挥,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着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问题集中地区和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地区,要约谈有关负责人;

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跑风漏气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典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每月督办1次,对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和线索排查情况每月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立即报告,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向市纪委、区委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总结和通报,各镇(街)、各部门要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好的经验做法。

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实施方案范文3

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依法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