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理方式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理方式1
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常常被认为没有技术含量,但却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只有严格处理好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包括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正确收集方法
1、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
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3、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4、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5、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剌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
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2、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市卫健委: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必要的疫病防治和安全防护培训,保证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符合疫病防治及卫生防护要求,协调对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指导和督促XX公司、XX公司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医疗废物应急运输队伍,保障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及时运输和处置。
市交通局:配合协调固定车辆,对参与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保障。
市公安:负责应急交通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共财政经费保障。
市发改委: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运输车辆、防护服、消毒液等各类疫情应急物资,确保及时、足量到位。
各乡镇(园区):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医疗废物、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工作;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舆情、信访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单位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规定以及《XX市应对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试行)》的要求,XX公司(下称“XX公司”)、XX(下称“XX公司”)为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优先以XXXX环保有限公司为主。
四、组织实施
(一)应急设施启用情形
当发生特殊情况,XXXX公司无法有效保障我市医疗废物规范收运处置时,我市及时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启用XX公司、XX公司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应急焚烧处置。
(二)应急处置能力准备
XX公司、XX公司应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新冠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要求,原则上XX公司暂按危险废物焚烧总能力的5%准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XX公司暂按生活垃圾焚烧总能力的3%准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特殊情况下根据需求予以适当扩大。
(三)应急处置启用程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及时调度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研判,当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状况达到应急方案启用条件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终止程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根据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及时进行处置能力研判,当医疗废物处置秩序恢复正常后,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处置程序的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停止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准备
(一)综合分析研判。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要会同市卫健委和生态环境局,密切关注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转运方式,提升医疗废物转运效率。
(二)开展人员培训。
市卫健委牵头,市城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参与,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卫生防疫、人员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突发疫情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三)确定收运范围。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会同市卫健委,以及生态环境、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合理确定医疗废物收运范围(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核酸采样点)、行车路线及收运时间。
(四)设施设备准备。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会同市发改委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求,充足保障个人防护物品、消杀药品和器具等物资;应急处置单位确定应急处置生产线,设立专用卸料口和绿色通道,并张贴明显标识,确定专人管理;根据实际处置需要,做好设施设备改变准备。
六、应急处置
(一)收集与暂存
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核酸采样点等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管理和消毒,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新冠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包装,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
包装表面应印刷或粘贴红色“感染性废物”标识。
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密闭后外套黄色垃圾袋,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
集中隔离医学场所产生的需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在市卫健委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和规范包装贮存,指派专人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核酸采样点要严格按照《XX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市卫健委指导下,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工作。
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后投入至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箱内,送到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存点。
(二)转运
应急期间,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车辆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转运车辆应“专车专用”,转运过程严格执行联单制度,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理方式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理方式1
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常常被认为没有技术含量,但却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只有严格处理好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包括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正确收集方法
1、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
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3、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4、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5、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剌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
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2、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