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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1
一、医养结合的概念意义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最大化地对社会资源进行利用,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结合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医养结合是一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创新,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实现老年群体“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诉求。
2015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医养结合首次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20XX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通过实践让大众更加了解医养结合的理念。
二、医养结合的特点形式
从更加广泛的层面分析,医养结合不仅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更是跨领域结合的养老模式。
其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
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除了面对患有慢性病、易复发病或者是大病后处于康复时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还包括了更加广泛意义上的老年群体,比如身体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
对于老年人来说,医养结合模式除了可以满足其养老和医疗需求,体现“医养共需”,更重要的是满足生理和心理双重的群体诉求。
可以说,一切养老服务,只要能够有效地把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都可以纳入医养结合的范畴。
医养结合,医养并重,以医推养,以养助医。
医养结合重在结合,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观念中单一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兼得,强调“养”与“医”结合的需求,其优势在于跨领域合作,通过资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续的服务。
一直以来,我们都面临一个困境:医养分离。
养老院提供养老却没有医疗;医院满足医疗却缺少养老。
医养结合,打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壁垒,实现了资源从割裂到整合的过程。
养老机构借助医疗机构的资源,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可以扩大自身医疗服务的覆盖面,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城市在医养结合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统计研究,主要为以下几种形式:形式一,扩大医疗资源使用范围,从医院延伸到养老院,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形式二,医疗工作者入驻养老院,定期为老年群体检查、治疗,保障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形式三,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并交给专业医疗团队进行运营;形式四,由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三、医养结合的发展难点
第一,管理主體:对2015-2018年的国家政策统计,可以发现关于医养结合的文件很多,发布主体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等,各个部门从自己分管的角度出台文件和政策,但是却没有明确一个部门管理监督,导致医养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第二,行业标准:从数据统计和发展现状来看,医养结合模式还难以统一标准。
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维差异巨大,用同一个尺度来制定统一标准,脱离实际,既很困难,也不现实。
不同环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对于养老的具体诉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上,需要依据“以人为本、医养并重”的原则,给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
第三,体系完备:我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这就需要国家制定一整套完备的保障体系,并出台相应政策,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施。
第四,人才需求:医养结合模式作为一种跨领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相关行业从业者的培养工作也充满不确定。
在当前快速增长的老龄化社会发展态势下,没有相匹配的从业队伍规模来满足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呈现了较大的市场空缺。
现有从业人员大多数还停留在以往家政和医院护工的层面上,专业程度偏低,因此,不论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本科学校,还是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院校,都需要紧跟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和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第五,区域不平衡:当前中国,东西部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沿海和内陆城市化程度差异较大,很多地区尤其是后发达地区尚处于产业转型和发展经济的阶段。
因为区域水平的差异,医养结合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地区也不尽相同。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医养结合应当与地方发展实际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体现来面对。
四、医养结合的解决措施
怀化,地处湘中丘陵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后发达地区,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
就现有的怀化地区的养老方式还停留在养老院阶段,医疗和养老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养老服务整体服务量和服务内容少,医养结合还处于摸索阶段。
所以,怀化要实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总体来说,应从政策保障、社会参与、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这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目前怀化的养老需求远大于服务提供,医疗和养老领域、资源的衔接程度较低。
其形式可以是养老机构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中增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等。
试点单位要积极作为,建立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试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扩大试点阶段(2018年7月-2019年6月)。
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
30%的养老机构纳入医养结合试点范围,拓展养老合作服务形式,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服务范围。
(三)整体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2月)。
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为全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工作任务
(一)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2018年10月底前,二级综合医院(人民医院、电机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在挂号、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或标识;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2019年10月底前,80%以上的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人民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鼓励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2020年,全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的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二)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
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明确双方责任,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简称医养联合体)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
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
(三)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入住社区托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统称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基层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2019年底达到70%;2020年底达到90%。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中医健康体统运动为一体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护理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到2020年,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五)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各类医院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2018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将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的规划上报卫计局。
(六)优先发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卫计局要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服务,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2018年6月底前,确定级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7月至11月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
12月底之前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将试点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自评报告上报卫计局家庭发展股、民政局社福股。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卫计、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要逐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23版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3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卫老龄规发〔2020〕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
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市场规范、投入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乡联动,以城带乡。
在推动城市医养结合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健康扶贫中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
依照老年人需求,提升政策引导、投入扶持、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优化供给。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为先导,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不断丰富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推动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开展城市农村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
——到20XX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
——到20XX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到20XX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
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积极参与“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在保证签约服务质量基础上,针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群,探索信息化签约方式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着力提高老年人签约满意度。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
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老年人等确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
到20XX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市卫健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