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定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进一步筑牢乡村消防安全屏障,切实防止因火灾致贫返贫,有效助力2020年全面脱贫。根据省、实验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管委会《X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X综管办〔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片区实际,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金井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村消防基础建设。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资源生态处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将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建设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标配项目,做到同规划、同建设。二是由农业农村处具体负责,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的村庄建筑,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三是由社会事业处具体负责,将重点区域民宿消防基础设施总体保障要求纳入正在修订的实验区民宿发展规划。

(二)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调整充实本级和社区(村)级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岗位职责,组织落实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每月考核评定消防工作质效,并将其作为内部人员各项工作评定重要依据。二是由辖区各派出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好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结合《2020年深化社会治理综合提升工程第二阶段(5-8月)任务清单》,在“落实一村一警务助理”的任务目标中,将乡村火灾隐患巡查和防火宣传有机纳入警务助理日常工作范畴。三是由党群工作处具体负责,结合《2020年深化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工程第二阶段(5-8月)任务清单》,在“打造高质量党群服务阵地”的任务目标中,推动将乡村防火、消防安全宣传等服务性工作纳入15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三)强化乡村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按照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辖区志愿队和基层网格人员组建巡防队,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定期巡查并督促规范鲍鱼笼、户外渔网集中晾晒堆放区域,组织户主设置防火隔离设施,严格火源管理,落实值班看护。二是由党群工作处和社会事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摸排掌握各村寺庙祠堂、宗教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底数及基本情况,规范消防安全监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备基本灭火设施,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看护。三是由农业农村处具体负责,按照实验区管委会《2020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有关要求,抓好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结合实验区党工委部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治安防控基本力量和网格员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强化经费保障,配置1至2台具备日常治安、消防巡逻、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宣传为一体的小型消防车,安排巡防队员分组倒班、巡逻值守;推进离岛区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南海,要组织投入专门经费,腾出专用场地,配备必要消防装备,统筹岛上公职和聘用人员力量,试点轮流值班执勤,融合防火巡查、灭火抢险、宣传服务等工作要求,实体化推进建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队伍。

(五)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将防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结合平安村居、平安和谐乡村等创建活动,组织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常态化进村入户提示消防安全,宣传电动自行车、家庭防火等常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等平台,经常性开展火灾预防和提醒宣传;组织村委会摸排掌握辖区留守老人、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群体的住所基本情况,落实“一对一”帮扶,定期上门提示消防安全,帮助消除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各处室任务,落实责任;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职能处室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拍照留存。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推动有进度、开展有力度。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持续推动,有效改善和提升乡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降低乡村火灾起数,增加及维护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经镇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全面编制、落实乡镇消防规划。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消防规划或编制消防专篇,严格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1)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依托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指定消防专管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乡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村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2)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综合承担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职能,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到20XX年底,要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有固定人员、有器材装备、有站舍车库、有经费保障的专职消防队。(3)全面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20XX年底,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依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50%以上的其他村、自然村应当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村、自然村要配备具有灭火功能的车辆。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1)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摸排本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底数,掌握“欠账”情况,结合市政自来水建设,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XX年底,主要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所有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只市政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2)加强乡村道路建设。结合乡村道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大连村入户力度,新修道路要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宽度不得小于4米),已建道路不满足宽度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增加宽度。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要予以拆除或采用可移动、易开启的设置方式。(3)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建设,配齐必须的通信器材。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全部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村、自然村与乡镇信息互通,乡镇与县消防力量实时调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根据乡村地区火灾形势特点,确定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及临时安置点、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九类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合用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住宿与其他功能场所未进行物理分隔、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各乡镇要加强新建合用场所的管控工作,通过前置审批程序,指导新建合用场所将住宿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进行物理分隔,鼓励住宿部分采用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2、居住出租房。指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以群租房为主要对象,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为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3、老旧房屋及临时安置点。老旧房屋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参照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将老旧条件限定为2000年12月31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区、老街、老民宅)。临时安置点指用于临时安置当前无固定住所群众所建设的安置用房。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房屋建筑构件采用易燃材料等隐患问题。

4、商市场。指各类商品的集中销售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电、违规动火、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道堵塞、未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等。

5、社会福利机构。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场所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完整好用等。

6、寄宿制学校。指学生除了学校规定和法定放假休息时间外,在校住宿、吃饭的学校。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安全出口是否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规范完整好用等。

7、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等。

8、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是否取得合法许可手续,是否违规住人,是否与周围建筑保持规定距离,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

9、劳动密集型企业。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于上述九类场所要逐村逐街全覆盖,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

0、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39号)、《关于印发XX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阜安办〔20XX〕59号)和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市消防支队《关于加强火灾防范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阜消防〔20XX〕10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整治。集中组织清理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在适当位置划定电动自行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新建居住类建设工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10号)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消防宣传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各部门人员、村委会人员、乡镇安监办人员、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宣传轮训。围绕消防组织建设、火灾预防工作等内容,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年底前完成培训率100%,培养一批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

乡镇一定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进一步筑牢乡村消防安全屏障,切实防止因火灾致贫返贫,有效助力2020年全面脱贫。根据省、实验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管委会《X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X综管办〔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片区实际,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金井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村消防基础建设。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资源生态处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将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建设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标配项目,做到同规划、同建设。二是由农业农村处具体负责,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的村庄建筑,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三是由社会事业处具体负责,将重点区域民宿消防基础设施总体保障要求纳入正在修订的实验区民宿发展规划。

(二)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调整充实本级和社区(村)级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岗位职责,组织落实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每月考核评定消防工作质效,并将其作为内部人员各项工作评定重要依据。二是由辖区各派出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好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结合《2020年深化社会治理综合提升工程第二阶段(5-8月)任务清单》,在“落实一村一警务助理”的任务目标中,将乡村火灾隐患巡查和防火宣传有机纳入警务助理日常工作范畴。三是由党群工作处具体负责,结合《2020年深化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工程第二阶段(5-8月)任务清单》,在“打造高质量党群服务阵地”的任务目标中,推动将乡村防火、消防安全宣传等服务性工作纳入15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三)强化乡村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一是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按照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辖区志愿队和基层网格人员组建巡防队,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定期巡查并督促规范鲍鱼笼、户外渔网集中晾晒堆放区域,组织户主设置防火隔离设施,严格火源管理,落实值班看护。二是由党群工作处和社会事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摸排掌握各村寺庙祠堂、宗教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底数及基本情况,规范消防安全监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备基本灭火设施,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看护。三是由农业农村处具体负责,按照实验区管委会《2020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有关要求,抓好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结合实验区党工委部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治安防控基本力量和网格员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强化经费保障,配置1至2台具备日常治安、消防巡逻、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宣传为一体的小型消防车,安排巡防队员分组倒班、巡逻值守;推进离岛区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南海,要组织投入专门经费,腾出专用场地,配备必要消防装备,统筹岛上公职和聘用人员力量,试点轮流值班执勤,融合防火巡查、灭火抢险、宣传服务等工作要求,实体化推进建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队伍。

(五)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由政法综治处具体负责,将防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结合平安村居、平安和谐乡村等创建活动,组织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常态化进村入户提示消防安全,宣传电动自行车、家庭防火等常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等平台,经常性开展火灾预防和提醒宣传;组织村委会摸排掌握辖区留守老人、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群体的住所基本情况,落实“一对一”帮扶,定期上门提示消防安全,帮助消除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各处室任务,落实责任;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职能处室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拍照留存。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推动有进度、开展有力度。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持续推动,有效改善和提升乡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降低乡村火灾起数,增加及维护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经镇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全面编制、落实乡镇消防规划。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消防规划或编制消防专篇,严格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1)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依托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指定消防专管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乡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村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2)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综合承担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职能,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到20XX年底,要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有固定人员、有器材装备、有站舍车库、有经费保障的专职消防队。(3)全面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20XX年底,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依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50%以上的其他村、自然村应当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村、自然村要配备具有灭火功能的车辆。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1)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摸排本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底数,掌握“欠账”情况,结合市政自来水建设,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XX年底,主要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所有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只市政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2)加强乡村道路建设。结合乡村道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大连村入户力度,新修道路要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宽度不得小于4米),已建道路不满足宽度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增加宽度。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要予以拆除或采用可移动、易开启的设置方式。(3)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建设,配齐必须的通信器材。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全部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村、自然村与乡镇信息互通,乡镇与县消防力量实时调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根据乡村地区火灾形势特点,确定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及临时安置点、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九类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合用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住宿与其他功能场所未进行物理分隔、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各乡镇要加强新建合用场所的管控工作,通过前置审批程序,指导新建合用场所将住宿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进行物理分隔,鼓励住宿部分采用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2、居住出租房。指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以群租房为主要对象,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为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3、老旧房屋及临时安置点。老旧房屋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参照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将老旧条件限定为2000年12月31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区、老街、老民宅)。临时安置点指用于临时安置当前无固定住所群众所建设的安置用房。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房屋建筑构件采用易燃材料等隐患问题。

4、商市场。指各类商品的集中销售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电、违规动火、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道堵塞、未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等。

5、社会福利机构。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场所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完整好用等。

6、寄宿制学校。指学生除了学校规定和法定放假休息时间外,在校住宿、吃饭的学校。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安全出口是否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规范完整好用等。

7、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等。

8、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是否取得合法许可手续,是否违规住人,是否与周围建筑保持规定距离,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

9、劳动密集型企业。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于上述九类场所要逐村逐街全覆盖,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

0、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39号)、《关于印发XX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阜安办〔20XX〕59号)和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市消防支队《关于加强火灾防范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阜消防〔20XX〕10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整治。集中组织清理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在适当位置划定电动自行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新建居住类建设工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10号)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消防宣传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各部门人员、村委会人员、乡镇安监办人员、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宣传轮训。围绕消防组织建设、火灾预防工作等内容,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年底前完成培训率100%,培养一批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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