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一、组织领导

乡国外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对国外来(返)双人员,实行全链条排査、闭环式管理,坚决防范域外风险向境内倒灌。

(一)细致摸排、深度研判、精确查找、有效处置,做

到入双即发现、进城即隔离。

(二)确保我乡从各采集点(客运站点)国外来(返)乡人员即时分流接离。

(三)确保隔离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行之有效。

三、管控措施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控原则,依据国外来(返)乡人员户籍信息和实际居住地信息,认真做好各项管控工作。

(一)细化信息摸排

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推送的对涉疫必点人员名单和归国人员大数据推送信息为基础,由公安部门牵头,全面排查我乡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由派出所汇同各村(社区)逐一电话核实,确保不落一人一户,了解掌握其生活工作状态,近期是否有来(返)乡安排,返乡日期、乘坐的航班、火车、客车、到达地点等。

各村(社区)、各部们所有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提供其在国外的直系亲属来(返)乡情况。

各村(社区)要对核查情况及时汇总,建立台账,科学研判,精准管控。

(二)做好经航空、铁路、客运途径从国外来(返)乡人员分流接离工作

针对落地人员实行落地跟人、分流接离。

加强境外未归人员信息采集,统一录入移动警务终端,进行登记、比对。

加强数据预警信息推送、区域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国外来(返)乡人员。

在依托大数据对国外来(返)乡人员轨迹进行核查的同时,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特别是强化与省、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购票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国外来(返)乡人员相关信息,做好跟踪管控,落地及时接离、隔离,确保不落一人。

(三)掌握经航空、铁路、客运途径从国外来(返)双人员身体状况

各采集点、长春龙嘉机场工作小组对国外来(返)双人员身体状况初步筛査后,除市卫健局负责进行集中隔离人员,无症状且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由乡接离,分流到各村分别进行居家单独隔离管理。

(四)强化隔离期间的健康管理

对无法实施(不适宜)集中隔离的,必须严格落实居家单独隔离。

要坚持每天测两次体温,认真详实填写健康管理日记档案,全面落实隔离期间的健康管理规程,做到一户一档,有案可查。

(五)做好解除隔离人员聚集问题

国外来(返)乡人员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要按照景俊海省长“五个精准”的要求,再进行居家单独隔离7天。

居家单独隔离期间,要严格按照居家单独隔离的标准执行由各村(社区)进行监管,绝不允许有家里聚集、私自外出等行为。

(六)对国外来(返)乡人员实行地毯式排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在做好以上工作措施的前提下,有效封堵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以属地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通过公安大数据进行再次核对,对已排查出来的国外来(返)乡未登记人员,包括已超过21天的、且没有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的,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取样上报,确保不发生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属地领导、社区(村屯)、所在单位、派出所、家庭“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包实包到位,严禁流于形式,切实做好国外来(返)双人员管控工作。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

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一把手”责任制,坚决防止因限制离开措施和责任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

(三)强化沟通配合

(二)补齐防控短板。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突出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同时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保障冬春季群众生产生活所需。

(三)压实四方责任。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反馈、宣传、服务等工作。

各乡镇防控指挥部、城区防控指挥部要保持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返乡人员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防控工作的返乡人员范围

(一)返乡人员是指x月xx日至x月x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我省的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的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

(二)境外来(返)*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返乡人员防控措施

(一)返乡前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目的地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居)委会如实报告。

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在返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村(居)委会提前对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建档造册,并主动告知当地健康管理政策;认真登记返乡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职业、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返乡途中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

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居)委会。

交通运输场所要主动提供消毒、洗手等便民服务,做好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

宾馆、酒店、民宿等对入住旅客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并采取临时留观措施。

(三)返乡后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村(居)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返乡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健康宣教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对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结果。

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立即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对有发热等症状的返乡人员,村(居)委会要立即组织留观和报告,乡镇(街道)2小时内将病例转运至发热门诊规范处置。

公示辖区内核酸检测和采样机构名单,按照乡镇(街道)采样、县(市、区)检测的要求,统筹采样和检测力量,通过提前预约、定点采样、巡回及上门采样等方式,优化服务,减少聚集,有序做好检测工作。

三、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等活动,控制集市规模和频次。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严格环境监测与消杀,定期开展环境抽样检测,加强重点场所和物品消杀工作。

(三)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作用,加强症状监测,落实发热病例首诊负责制,实行闭环管理。

(四)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销售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相关药品销售量监测和报告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反馈、宣传、服务等工作。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保持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二)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突出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

(三)各地要精准科学防控,定期进行区域风险评估,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用心用情做好返乡人员的防控管理和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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