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管理必须要有相关的考核细则,做到赏罚分明,奖惩有度,该如何制定最合理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考核制度,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考核制度1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__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__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考核制度2
第一条范围
1.1本制度为嘉宇斯纺织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财务部员工绩效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财务部、各全资、各控股公司财务部门。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4.4.2.周评:按上述评测方法汇总出该员工周考核分值(满分100分)
4.4.3.月评:该月四周的考核分值之和/4=该员工该月的综合考核分值。
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月中的考核结果为差,要对其进行培训教育,并记录在案。
4.4.4.季评:该员工该季度三个月份的考核分值之和/3=该员工该季度的综合考核分值。
4.4.4.1.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有次被评为优,可予以嘉奖,具体嘉奖办法由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批准。
4.4.4.2.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有两次被评为最差,一方面要对其进行曲培训教育,另一方面要下调一级工资,并记录在案。
4.4.4.3.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再次进行员工培训,还要其本人作出书面保证,以确保其在下次测评中不被评为最差,并将其工资下调二级,如果在以后的测评中一旦再出现一次最差,公司则无条件将其辞退。
4.4.5.年评
4.4.5.1.该员工该年度4个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4=该员工年度的考核分值。
4.4.5.2.如果某员工在年终测评结果中被评为最差,或根据其计划附加分情况酌情予以调整(如果附加分为零,则公司会无条件将其辞退)。
4.4.5.3.如果某员工在年终测评中被评为最优,公司将直接对本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批准。
考核制度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部分稽查考核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值班经理要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作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部分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考核制度4
一、考核范围:
办公室主任、秘书、司机、机要员、打字员、内勤员及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的其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对每个人进行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考核。其中工作实绩按办公室总任务分解到个人,实行百分考核制;德、能、勤三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从实绩得分中扣减。
(一)德
1、遵纪守法,遵章守纪。有违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罚外,视情节扣减5—10分。
2、积极参加公司及本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减1分。
3、具有团队精神,自觉维护办公室内部团结。团队精神差,出现不团结现象,视情节扣减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