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1
办公室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学校各部门的沟通联络。
3. 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纪律督查及福利发放。
4. 接听前台电话,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相关人员。
5. 负责与来访家长沟通,针对沟通情况做好记录。
6. 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采购计划及各部门发放。
招生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在特定时期至少提前一个月做出计划,如寒暑假、艺考、短训、集训、汇报演出等。
3. 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执行,包括招生简章内容的制定、招生范围的落实、招生简章的派发,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加以改善。
4. 负责到访家长的后期跟进、电话回访。
5. 在特定时期做出招生计划之后,第一时间向旧生源家长进行短信群发。
6. 负责流失生源的电话跟进,查找生源流失原因,并报备教务处,做好学籍管理。
宣传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日常跟进宣传品的设计、制作、交稿。
3. 负责学校内部展示部分摆放和更新。
4. 负责学校宣传品的保管和使用。
5. 负责学校网站的更新和资料上传,每周更新网站内容三篇。
6. 负责网络推广及媒体交流,每日在至少一个论坛发布宣传资料。
7. 负责在各次活动时摄影、摄像,整理学校资料库,存档备案。
教务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籍管理档案,做到详尽、准确、清晰。
3. 负责教师档案管理,及时更新教师资料,随时能与教师取得联系。
4. 负责上课情况管理,负责教师、学生的考勤,做好上课登记工作。
5. 负责学生上课情况统计、整理、更新,及时向财务报通报学生需缴纳费用情况。
6. 负责新学员督导,在新学员入校前三节课,保持与家长沟通,不使生源流失。
7. 负责教师教学计划的跟进、教师考核的执行。
8. 负责定期向家长发放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表,一般按学期上课者,半学期一次,按上课次数者,十节课一次。
财务处
会计:
1. 日常出入账管理登记,保证账面清晰整洁、完整、准去。
2. 现金池使用管理,保持现金流充裕。
3. 每月25号前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制作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4. 每月10日前进行网上税务申报。
5. 每月5日前出具前一个月的营收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3
一、请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前10到20分钟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并在上课前换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请不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请不要在教室内吃零食,请保持教室内外环境卫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四、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有事和老师举手打报告。
五、学员上下课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完学员请主动离校。
六、学员有事或有病请提前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补课或往后推课。
七、学员学费请提前一月交齐,否则学费到期后停课处理,学费交后一月概不退费。
八、比赛和演出请积极参加,遵守纪律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按时到达比赛或演出地点,有事不能去请提前和老师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于训练好的学员可以送去专业的舞蹈学校深造和推荐工作。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4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培训机构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