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下载

2023-02-28 作者:李昕晖

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近年来,我县⾼度重视维稳⼯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安居乐业。

但是,通过这⼏个⽉从事维稳⼯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作中仍存在⼀些突出问题。

对此,本⼈对当前的维稳⼯作进⾏深⼊的调研和思考,结合⾃⼰的⼯作体会,对维稳⼯作存在的问题进⾏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作提出⼀些⾃⼰的看法和建议。

⼀、我县维稳⼯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前,维稳⼯作中最⼤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个⽅⾯:⼀是对维稳⼯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将维稳⼯作放在中⼼⼯作、业务⼯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些分管维稳⼯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娘要嫁⼈”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员及时处理,导致“⼩事拖⼤,⼤事拖炸”。

⼆是权责认识不清。

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认为维稳⼯作就是维稳办的事,⾃⼰协助维稳办做好⼯作就⾏,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

⾯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员,⼯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责任⼼不强、⼯作不到位。

⼀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

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因⼯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出就出⼤问题。

如对涉军⼈员稳控⼯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天,维稳办⼜专门就⼈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了解,当时各镇都⼗分肯定的表⽰没有问题,这些⼈员都在家⾥,可结果我县就有x个涉军⼈员到了xx市政府上访。

⼆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

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

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

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的决策、重⼤改⾰、重⼤项⽬、重⼤活动决策前进⾏风险评估。

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决策、重⼤项⽬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

(四)情报信息滞后。

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

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络信息等六个来源。

我县的信息情报⽅⾯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

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定的政治敏锐性、⼯作经验,因此,必须建⽴⼀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络信息⼯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

⼆是情报信息滞后。

⽬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撑,社会⾯信息收集依然是⼀⽚空⽩,⽆法主动的收集社会⾯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作的开展。

三是⼯作经费不⾜。

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年的正常⼯作运转。

但是⼀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量的⼯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推进维稳⼯作的措施及对策

维护稳定⼯作是⼀项庞⼤的社会系统⼯程。

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度重视,进⼀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稳定压倒⼀切的思想,把维稳⼯作列⼊重要的⼯作任务来抓,形成合⼒,齐抓共管,才能克服⽬前⾯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作的责任⼼和紧迫感。

维稳⼯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作,进⼀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位⼲部职⼯⾝上,形成⼈⼈抓维稳的⼯作局⾯。

(二)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

通过解决信访人的问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方法,由于信访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直接牵扯到利益纠纷,很容易让人情绪极端化,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举动,不仅与自身无益,甚至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造成社会治安混乱,所以努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信访维稳工作能否有效进行,直接影响当地的社会治安。

(三)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法治国家,通过信访这一个途径,广大基层人民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自身面临的问题,有助于人民解决自身问题,维护广大人民合法权益。

三、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人法律意识薄弱

信访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不仅扰乱社会治安,严重的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新形势下,依然有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懂得通过正规途径解决自身问题,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依旧有一些人拉横幅,打标语,围堵政府大门,严重影响了市规市容,影响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二)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存在问题

信访维稳工作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很多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存在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如果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就不能帮助信访人解决实质问题,将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到底。

很多信访人提出来的问题,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相关条例,如果缺乏专业的法律人员,就不能有效帮助信访人解决相应问题。

但很多地区信访维稳工作的工作方式比较单一,依然停留在简单的谈论,交流和沟通等环节,无法真正帮助信访人解决切实存在的问题。

而且完善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要有明确的分工合作,明确的责任赏罚制度,很多信访维稳工作部门依然做不到这些。

(三)信访维稳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也有不少信访维稳部门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将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只是应付上级检查,应付信访人。

没有真心想要帮助信访人解决问题,甚至忽视信访人的内心感受。

有的信访维稳工作部门存在这样的疏漏主要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工作分工,管理不当。

但是如果不能将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信访就会成为一个空壳子,不能为信访人解决任何问题,影响社会治安。

四、如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运用法治思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应当秉着依据法律法规解决相关问题的原则,依法治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信访维稳相关部门对于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容忍,按照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权利,但对于具有过激行为,甚至违反法律的信访人,信访维稳工作人员也要对这样的信访人给予警告,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例,告知信访人如何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由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矛盾,可能来自生活的各个方面,相关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应当了解国家的基本政策,跟信访人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之后,再进一步跟专业人员接触,了解相关问题的专业内容,再进一步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只有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相关人员才能真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根据矛盾的本质解决问题

信访是一个特殊的过程,信访维稳部门可能要求解决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过程是复杂的,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分清楚什么是表面现象,什么是矛盾的本质,只要找到问题的根本,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这要求工作人员能够站在不

同的角度考虑问题,信访直接牵涉到利益纠纷,所以必须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问题,排除干扰项,通过表面现象看本质。

解决这样复杂的问题,根本无法做到知道所有细节,所以必须拥有抓大放小的能力,找到问题的本质。

(三)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

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能力,如果没有健全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就很难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问题。

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就需要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管理制度,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任务分配,并治理相关的责任制度,不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责任人担保,建立明确的赏罚制度,有利于所有人的工作高效进行,真正把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具有完善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的部门,应当具有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领导组织团队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和决断,并交给下级执行,保证事情有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切实解决问题。

(四)丰富信访维稳工作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信访维稳工作的工作方式较为单一,甚至有很多部门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工作能力不足,有些地方信访维稳工作方式还停留在简单的沟通交流,通過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远远不够,根本没有办法解决实在的问题,所以需要信访维稳工作部门丰富工作方式,全面对新法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切实解决问题。

例如通过逐级走访,一步一步搜集各种信息,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本质,找到问题的本源,才能进一步的解决问题。

而且通过逐级走访这种方式,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有关键信息遗漏,需要反复核对推敲,也有效避免了信息传递有误等一些切实存在的问题。

(五)信访维稳工作部门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

信访维稳工作部门不仅要加强自身调解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明确信访维稳工作的意义何在,应当秉着为国为民的原则,以维护社会治安为根本,切实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将信访工作落实到底,和信访维稳工作部门的工作实力有关,同时更重要的是信访维稳部门是否真心实意在为人民服务。

需要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部门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幸福。

基于此,未来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必然需要坚定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职权能力,努力为信访群众谋利益,维护其应有权益,办实事,最终才有助于解决问题。

(三)协商调解为先原则

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关注于方式方法的灵活选用,一般而言,坚持协商协调为先是重要原则,也是缓和矛盾和处理问题的关键举措。

针对信访群众反馈的相关问题,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往往需要充分协调企业和员工的关系,邀请双方坐下来协商,在详细全面倾听双方各自想法的基础上,有效运用多种行政调解手段,寻求两者都能够满意的方案,形成矛盾解决效果。

这种协商协调为先的做法可以有效减少专政力量或者是法律途径的应用几率,进而避免对于国企产生不良影响。

在协商协调工作开展中,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着较高要求,工作压力同样也比较大,如此也就必然需要重点围绕着自身综合能力予以提升,有目的地学习一些管理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知识,在做好企业

和信访群众之间沟通桥梁作用的同时,针对两者的矛盾点予以有效解决和缓和。

(四)坚持政策底线原则

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虽然面临较大难度,但是这并不代表可以在解决问题时抛弃原则底线,任何问题的处理都需要坚持政策底线,避免出现有违政策的行为,杜绝一味迁就和妥协。

基于此,各个国企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必然需要首先明确政策底线,对于我党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全面掌握,杜绝自身主动违背。

在针对信访群众开展相关工作时,同样也需要重点阐明相应政策底线,以求赢得信访群众的理解,减少信访群众无理取闹的行为。

当然,坚持政策底线必然会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压力,要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更为讲究方式方法,可以适当妥协,但是不能在政策底线下妥协,应该力求维护政策严肃性,在此基础上解决信访问题。

三、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注意事项

(一)严格分级管理

在新形势下做好国企信访维稳工作需要重点贯彻落实分级管理的基本机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以及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尽量将问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小问题扩大成

大问题。

这一分级管理机制对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至关重要,相应信访群众需要首先明确自身信访渠道,从自身岗位和属地入手,选择最为适宜的信访渠道,尽量杜绝越级信访。

在此基础上,对于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更是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确保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将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尽量在初信初访中予以处理,避免因为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或者是矛盾激化,形成重信重访局面。

这也就需要信访维稳人员高度重视信访问题,能够和信访群众密切联系,增加沟通协调力度,避免出现不管不问或者严重应付问题。

(二)推进依法信访

在新形势下做好国企信访维稳工作还需要切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信访维稳工作自身以及信访群众两个角度予以依法化控制。

对于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而言,应该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信访维稳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要求,如此也就可以自我剖析自身在原有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自我完善和推进,确保自身各项信访维稳行为以及程序能够较好符合法律法规限定。

对于信访群众而言,因为很多信访群众并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进而也就容易在信访中出现不当行为,增加信访维稳难度。

基于此,针对国企职工开展必要的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同样成為重要工作任务,应该促使具备信访需求的职工明确如何合法信

访,了解以往一些不当信访行为的违法性,逐步引导其正确上访。

(三)加强信访维稳队伍建设

因为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面临较高难度,必然也就需要从信访维稳队伍建设入手予以适应,切实加大信访维稳队伍建设。

一方面,结合国企自身实际状况匹配较为充足的信访维稳工作人员,保障信访维稳问题得到有效应对,避免因为面临信访问题较多,而人员不够充分,进而带来严重的阻碍,需要从各个不同层级入手进行人员配置,保障各司其职。

另外一方面,针对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要求培训工作与时俱进,不仅仅要树立信访维稳的科学理念和思想,还需要重点加大技术和方法层面的指导,要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手段恰当处理信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四、结语在新形势下国企信访维稳工作往往面临着较高难度,为了较好优化信访问题处理效果,未来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贯彻以人为本基本理念,注重协商协调方法的运用,在政策底线至上,确保信访问题可以得到有序解决。

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4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

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

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

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

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

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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