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的疫情形势比较复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混采出现阳性的应急预案1

为积极应对“应检尽检”人员中可能出现新冠核酸阳性的突发情况,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做到及时发现、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统一指挥,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统筹全院医疗卫生资源,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做到“早、小、严、实”,将疫情传播风险降至最低,防治疫情蔓延。

二、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应检尽检”工作中筛查出阳性人员情形。诊疗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定义的疑似病例、环境监测发现阳性结果等情形均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预警机制

1.对医院应检尽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精准筛查,一旦出现阳性结果立即上报。

2.患者、陪人、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的日常健康监测管理,鉴别排查新冠相关症状,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

3.发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房哨点作用,提高疫情相关信息的研判能力,实现多点预警。

四、组织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为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协调全院各科室、疫情防控各工作组之间的联动配合。核酸检测实验室一旦发现核酸阳性标本,上报指挥部,迅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从常态化机制到应急模式的平急转换。

五、应急处置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1.确认阳性人员。检验科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发现应检尽检人员标本核酸检测呈阳性情况时,立即联系核酸采集处值班人员,追溯混检人员信息,通过单采单检进一步确定阳性人员。同时电话通知指挥部、检验科主任、阳性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若阳性人员为住院患者或陪人,需联系病房主任、护士长。周围环境检测阳性立即通知院感科。(责任科室:检验科、核酸采集处)

2.区域封控。指挥部接到电话,上报院领导,经院领导同意,按照“接报即查、先管后筛”的原则,保卫科安排安保人员对阳性人员所在楼层(楼宇)实行暂时封控管理,要求“只进不出”。严格限制风险人群和风险区域人员流动。医院其他人员暂时原地隔离。若阳性人员为病区患者或陪人,需将阳性人员转移到缓冲病房;若阳性人员为发热门诊患者,发热门诊即刻停诊并封控管理,将患者安置在单间隔离。病区或发热门诊护理人员对其他患者陪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限制其活动范围。(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

3.信息报告。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的原则,医院公共卫生科2小时内完成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医院指挥部立即向院领导、东昌府区卫健局、东昌府区疾控中心报告,指挥长向聊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务部)

4.人员转运。指挥部通知确诊隔离病房工作人员到岗,按防护要求着装,按照指定路线,将阳性人员转运至隔离病房进行隔离(单人单间隔离)。(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

5.医疗救治。患者转移到确诊隔离病房后再次采集鼻咽拭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后按相关规定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工作,同时完善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胸部CT等相关检查。医疗救治专家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明确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公共卫生科2小时内完成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者)。(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6.流调追踪。主管护理人员、隔离病房接诊医护人员或(和)流行病学调查组(公卫人员)进行初步流调,评估疫情传播风险,经院领导及专家组商议后初步确定封控区域。东昌府区疾控中心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行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研判感染来源、传播链条及污染范围,同时判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挥部启动全院人员核酸检测方案。(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公共卫生科)

7.集中隔离。8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相关规定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按市疫情防控最新相关政策执行。新冠患者所在楼层按照隔离病房标准封闭管理14天。(责任科室:医务部)

8.消杀。疫情发生2小时内指挥部安排消杀组成员对全院环境进行消毒,对发生疫情的科室的环境以及患者活动区域进行重点消毒,阻断传播。(责任科室:消杀组)

9.后勤保障组负责封控过程中餐饮、生活物品、车辆等服务,安排保卫科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责任科室:后勤保障部、院务部)

10.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宣传科发布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门诊停诊等公告,5小时内公布真实疫情信息,封控期间进行正确舆论引导。(责任科室:宣传科)

六、预案终止

至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末例确诊病例发病后14天内无新的病例出现,环境得到有效消毒,聊城市疫情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疫情发展态势及传播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

混采出现阳性的应急预案2

医院检验科在核酸检测中发现初检阳性标本,应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再由科室向医务部、感控科报告。医院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报告,同步开展复核及其他工作。感控科同步启动流调,掌握患者来源、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等病例资料。

若标本复核阳性,感控科第一时间报告医务部及医院领导(书记、院长、主管院领导),由医院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启动院内应急预案。

一、组织工作

预案启动后,由医院书记担任总指挥,院长总统筹,其他院领导及各行政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及预案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二、流调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由感控科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调,形成初步行程路线图。

信息部协助提供患者就诊信息,并完成同时段就诊患者信息排查工作;后勤保障部协助提供录像监控资料;科室协助提供相关就诊信息。

根据流调结果,明确院内高风险区域、重点区域及低风险区域,确定密接、次密接、一般接触者名单(重点区域人员及一般人员)。

三、处置工作

(一)区域封控工作。

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在感控科指导下,按照疾控部门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执行区域封控。

(二)环境采样及消杀工作。

2)物资供应维修部负责按照临时隔离及诊疗要求,布置所有临时场地,后勤保障部协助。

3)后勤保障部负责在感控科指导下,完成临时场地撤离后的消杀工作。

四、院感处置工作

由感控科牵头,开展感控知识、感控措施培训,完成医院感控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及时指导并追踪后续整改效果。

五、上报工作

(一)党办负责做好整体事件处置记录。

(二)感控科负责对接各级疾控部门,持续追踪患者复核结果、相关人员检测结果及环境采样结果,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医务部。疾控部门核实阳性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医务部负责对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六、后勤保障工作

(一)后勤保障部负责:

在院医务人员、患者及陪人统一送餐,杜绝聚餐(各病区报送需求,餐饮采购人员闭环管理);

做好水电气氧供应保障;

做好救护车调配,通勤车租赁等车辆调配工作;

成立安保、消杀及终末处置应急队,按照感控科要求完成封控及感控工作;

协调属地防控部门(党办协同),安排疾控、公安加强区域管控与秩序维护。

(二)物资供应维修部、药学部负责:

防护、消杀用品配备与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供应保障(每日掌握科室需求)。

七、舆情处置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接宣传部门,起草相关信息通稿,根据上级指令再行发布;做好日常舆情管控,杜绝工作人员自采自发等行为;牵头编撰新闻发布问答内容,统一发布口径。

混采出现阳性的应急预案3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本预案。

当前,境外疫情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肺炎病毒变异仍在持续,随着今冬明春季来临,肺炎呈现新的流行病学特征,且易与流感等呼吸道疾病混淆,将进一步增加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州县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建立县乡村三级响应机制,做好如发生聚集性疫情时5-7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准备,继续统筹“两战之力”,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最大限度减少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省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分区分类,区域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序,确保安全。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聚集性肺炎疫情,需要短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指导和规范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核酸应急采样和检测工作。

2.责任分工

2.1县肺炎应急指挥部

统筹部署推动全县全员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制定实施全员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指导方案;统筹“两战之力”,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明确临时集中采样地点,组织实施采样、样本转运、结果报告等工作;统筹调配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提出援助需要。

2.2应急核酸检测队

由县卫生健康局调配,组建县乡两级应急核酸采样队伍。县卫生健康局应做好设施设备、试剂耗材、防护用品及人员相关准备,确保聚集性疫情发生时1小时内出发,2小时内到达暴发地,4小时内开展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在11月底前,对采样队伍开展肺炎核酸病毒采样操作培训,确保人人掌握。

3.检测力量

3.1日常检测力量

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量,做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实验室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实验室配备至少6名检测人员和10名采样人员。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我县总人口数的5人/万配备采样人员。当聚集性疫情发生时,可按每日采样检测最大量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10-20%扩充检测能力。

按照目前核酸检测耗材最大人份量16人份/板计算,除开对照组,90人份/次×6次/天×10人份混检=5400人份/天。7日内,能完成37800人10合1混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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