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1

实施方案》共四个方面

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举措、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从如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首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如下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二是完善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

完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快速反应、两级联动、资源整合应用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办案衔接机制、会签工作制度,统一“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交流,举办优秀个案评选活动,发现、总结、培育一批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是全面加强老年被害人关爱救助。

准确掌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老年人情况,督促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进入司法救助程序的案件密切关注,督促推动救助资金的快速审批及发放,参与构建快速、便捷的司法救助体系,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效果监督落实。

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养老诈骗案件专题调研,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强化养老领域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排查,

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检察建议,深入检视问题,限期要求整改,跟踪监督落实,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五是推动完善老年人防侵害社会保护体系构建。

加强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

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家庭、社会、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治理。

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老年群体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进一步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待政策应有之义。《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

要深化协作配合,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1

《实施方案》共四个方面

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举措、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从如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首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如下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二是完善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

完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快速反应、两级联动、资源整合应用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办案衔接机制、会签工作制度,统一“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交流,举办优秀个案评选活动,发现、总结、培育一批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是全面加强老年被害人关爱救助。

准确掌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老年人情况,督促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进入司法救助程序的案件密切关注,督促推动救助资金的快速审批及发放,参与构建快速、便捷的司法救助体系,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效果监督落实。

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养老诈骗案件专题调研,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强化养老领域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排查,

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检察建议,深入检视问题,限期要求整改,跟踪监督落实,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五是推动完善老年人防侵害社会保护体系构建。

加强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

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家庭、社会、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治理。

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老年群体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进一步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待政策应有之义。《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

要深化协作配合,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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