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1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切实落实职业暴露处置措施,降低职业暴露的危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北城医院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预防被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病原体感染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操作时要求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存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再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安尔碘等进行消毒,并用防水敷料覆盖;被损伤的黏膜,应当反复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暴露着(医务人员)应尽快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进行登记备案。

(二)暴露者持科室负责人签字的职业暴露书面证明,尽快报告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三)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调查暴露源(病人)与职业暴露者的情况。 

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预案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划伤刺破。如不慎被乙肝、丙肝、HIV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尽可能挤出(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损伤处血液,然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再用%碘酒或75%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血清学水平的基线检查。

(二)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破后,应在24小时内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的血对比。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

(三)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在24小时内抽血查HIV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按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采取预防性用药方案,同时报告人事科、感染管理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

程序:立即挤出伤口血液→反复冲洗→消毒→伤口处理→抽血化验检查→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通知人事科、院感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2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原体感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为了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性疾病的防护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业务副院长

组员:院感科、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及检验科主任

二、职责

组长负责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的全面工作;院感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并对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予以指导;医务科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用药治疗工作;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品的配备情况;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药剂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发放工作。

三、预防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医务人员如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即刻电话报告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应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组织专家对其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安排其到疾控中心进行病毒载量水平测定。

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根据暴露级别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感染管理科负责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5、被HB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ALT等,并在3和6个月内复查;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10mI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6、病人梅毒病毒阳性者,给予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生素预防治疗,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7、含有丙肝病毒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24小时内抽血检查丙肝抗体。对丙肝抗体阳性者,立即予干扰素行早期治疗。

五、登记和报告

1、科室24小时内填写职工医疗利器刺伤/职业暴露上报表并上报感染管理科。

2、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如为艾滋病患者职业暴露要记录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3

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后应急工作预案。

一、职业暴露的概念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

(一)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组: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

(二)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部门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三)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

(四)药剂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保管和发放。

(五)设备科:负责落实预防职业暴露相关防护用品与物质准备。

(六)感染管理科:

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1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切实落实职业暴露处置措施,降低职业暴露的危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北城医院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预防被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病原体感染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操作时要求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存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再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安尔碘等进行消毒,并用防水敷料覆盖;被损伤的黏膜,应当反复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暴露着(医务人员)应尽快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进行登记备案。

(二)暴露者持科室负责人签字的职业暴露书面证明,尽快报告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三)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调查暴露源(病人)与职业暴露者的情况。 

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预案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划伤刺破。如不慎被乙肝、丙肝、HIV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尽可能挤出(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损伤处血液,然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再用%碘酒或75%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血清学水平的基线检查。

(二)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破后,应在24小时内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的血对比。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

(三)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在24小时内抽血查HIV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按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采取预防性用药方案,同时报告人事科、感染管理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

程序:立即挤出伤口血液→反复冲洗→消毒→伤口处理→抽血化验检查→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通知人事科、院感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2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原体感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为了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性疾病的防护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业务副院长

组员:院感科、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及检验科主任

二、职责

组长负责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的全面工作;院感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并对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予以指导;医务科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用药治疗工作;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品的配备情况;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药剂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发放工作。

三、预防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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