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培训机构一定要做好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维护我校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我校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方案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为依据,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各学部政教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校长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学部各处室,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商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防控组织及分工
成立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181XXX)
副组长:XXX(134XXX)
XXX(137XXX)
XXX(137XXX)
XXX(150XXX)
XXX(159XXX)
XXX(135XXX)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
(二)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XXX、XXX、XXX、XXX
报告联络员:XXX、XXX、XXX、XXX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机构疫情报告人
机构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属地疾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六、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应使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教务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有必要时,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老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执行校长,同时各教室于每班次下课后和下午放学后分别开窗通风,其中早上、中午和下午放学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周冰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机构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措施:每天三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84消毒液配指定量清水喷淋直至地面湿润,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75%酒精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三次。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老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二)发现确诊病例
1、机构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机构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机构立即停课,暂停机构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3、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老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5、由辖区疾控机构对机构进行最终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最终消毒效果评估机构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对扰乱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后续处置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机构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外培训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XXX、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修订版)》要求,制定《XXX、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版)》。
一、恢复线下培训前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我省印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措施2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第三版)》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属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属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复课万无一失。
(三)开展核酸检测。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需在复课返校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培训机构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恢复培训前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台账备查。
1、疫情监测预警培训。主要包括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等疫情监测和预警、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等。同时,包括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等疾病的监测、分析与预警。
2、流行病学调查培训。主要包括新冠肺炎传染病学与流行病学特点、感染者及病例个案调查、聚集性疫情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与调查、风险人员区域协查、案例分析、溯源调查、相关信息化应用等。
3、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与生物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大规模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基因测序分析、抗体检测技术、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4、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培训。主要包括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功能分区、通道设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置、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安全防护、中医药干预、感染控制等。
5、院感防控、医疗救治和心理干预培训。主要包括院感防控制度要求和技术规范、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和患者安全防护、规范化诊疗、中医救治、心理干预要点、重点人群心理干预等。
6、社区防控培训。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开展培训,主要包括科学划定防控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确定相应防控措施要求、“三级包保”、“五包一”等制度要求、社区风险人员排查等。
7、环境卫生与消毒培训。主要包括消毒基础知识、现场消毒、进口高风险物品和环境消毒、垃圾和污水处理、消毒效果评价等。
8、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主要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闭环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要求等。
9、疫苗接种培训。主要包括新冠病毒疫苗规范接种、接种信息录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等。
10、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培训。主要包括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防护服、口罩、面屏(护目镜)等规范穿脱,健康监测和管理,重点岗位人员闭环或封闭管理,感染防控和应对处置等。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工作提出需求,由市防控办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帮扶,切实协助基层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困难。
四、应急演练
(一)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演练。市防控办每月开展演练或以例会形式专题研究。疫情发生后,市级突发疫情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在上级决策下,配合做好资源调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疫情应对处置演练。市防控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疫情应对处置演练,针对不同规模的疫情,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如何高效有序调派相关防控资源,迅速集结各方力量,有效落实区域协查、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社区封控、人员隔离、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措施。
(三)重点场所应急处置演练
1、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处置情形,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明确处置流程、人员分工、物资保障、信息流转等预案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集中隔离场所强化隔离人员接收、登记、转运、健康监测、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隔离场所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等实操演练,将交叉感染风险降到最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教育部门针对不同学段学校疫情防控指南、流程、标准等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其他场所应急处置演练相关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培训,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培训方案,细化培训内容,加强组织动员,提高培训实效,并根据培训工作需求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注重贴近实际。坚持政策培训和技术培训同步推进、课堂与现场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以实战为重点,丰富培训形式,逐级扩大培训效果,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三)加强督查评估。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于XXX、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和演练,并将相关总结报市防控办(联系人:盛夏,电话:XXX、)。市防控办将派出督导组对培训演练以及培训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并将督查结果纳入考核;对未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演练,或培训演练走过场、不讲实效的进行通报。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成立学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消毒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总负责人:
疫情防控领导组:
信息联络组:
安全后勤保障组:
消毒组:
(一)疫情防控领导组: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二)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三)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必要时,在学校内设置隔离观察场所。
(四)消毒组:按国家和省市县的消毒指引,做好学校各个人员流动位置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加强学校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消毒一次,厕所配备免菌洗手液,指导和督促教练和学员做好个人防疫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联系当地定点医院初步排查后,进行诊治。
(二)配合医院进行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三)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四)学校领导等配合医院开展新冠肺炎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