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了需要及时进行总结,下面小编整理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20xx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形势,财政部在以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强化财政政策调节、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科学精准实施财税政策,夯实市场主体发展基础

一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研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并优化分配流程,强化资金监管,持续保持直达机制“快、准、严”的特点和体系成熟、运作灵活的突出优势,推动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高”。

二是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制度性减税政策,分类调整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出台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等新的举措,取消、免征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二、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力

一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继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更好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全年为融资主体节约担保费超100亿元。

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二是加大对企业创新激励力度。

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允许提前清缴核算,让企业尽早受益。

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1300多家“小巨人”企业发展。

突出制造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投入。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助推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良性发展。

有序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重申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四是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经验。

针对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短板弱项,持续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大改革力度,会同有关方面推出100余项改革举措,并向世行全面宣介我国营商环境改革最新成效。

税收征管、用电报装、法院庭审等领域全面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被世行认为是全球最佳实践。

参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助力国内营商环境整体改善。

三、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配合编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财政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实行告知承诺,优化“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联合有关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四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

加强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实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全覆盖”。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修订《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内容、包含不合理罚款的规定进行清理。

组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行为,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四是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

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稳妥推进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加快推进会计行业电子证照改革,在广东、辽宁等14个省份成功实现电子证照签发。

落实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跨省通办”,充分利用收缴电子化“两码一渠道”技术优势,推动办事缴费网上“一站式”办理。

继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广泛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公益事业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银山环境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3

按照行政审批__关于《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材料》__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入。

在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详细清理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

同时,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和社区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服务保障质量不断优化。

多措并举、全力以赴,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真正让群众受益、人民满意、社会认可。

(二)简化流程、减证便民、容缺受理改革不断发掘。

扎实推进社会“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将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录入全国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督管理。

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双随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对随机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布。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和合理合情原则,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原则逐项研究论证,形成取消和保留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范本)管理。

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通办改革不断落实。

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严格按照《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婚姻登记工作全面停止收费,同时,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爱民”工作理念,为办理登记当事人提供便捷、快速、优质服务。

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及县民政局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以内;简化办事程序,优化项业务审批流程,在审批大厅窗口对应制作设置便民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办理业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为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水平,把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与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机关作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弘扬先进性典型和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实践活动,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得到强化。

同时,还坚持边学边查边议边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迫切要求的事情做起,加强行业管理,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水平。

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政领域“一事通办”改革,优化再造“一事通办”流程,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审批限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窗口实现零投诉、无纠纷、无错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二是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和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资料不完善。

三是对“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未安排督促检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要求,结合民政执法工作职能,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依法规划开展抽查工作,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精心,及时部署;倒排时间,确保落实,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同时加强督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规范完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放管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4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局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函》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州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州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现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办理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标准化规范,优化县级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全面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深入全县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业务工作,收集各乡镇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清理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为下一步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严格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安排专人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全面实现100%网上可申请。

并对本县、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进行精准统计,共统计事项3741项,其中“一次办”3058项,比例达87%“网上办”3741项,比例达100%。

工作完成了需要及时进行总结,下面小编整理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20xx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形势,财政部在以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强化财政政策调节、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科学精准实施财税政策,夯实市场主体发展基础

一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研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并优化分配流程,强化资金监管,持续保持直达机制“快、准、严”的特点和体系成熟、运作灵活的突出优势,推动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高”。

二是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制度性减税政策,分类调整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出台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等新的举措,取消、免征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二、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力

一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继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更好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全年为融资主体节约担保费超100亿元。

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二是加大对企业创新激励力度。

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允许提前清缴核算,让企业尽早受益。

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1300多家“小巨人”企业发展。

突出制造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投入。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助推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良性发展。

有序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重申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四是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经验。

针对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短板弱项,持续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大改革力度,会同有关方面推出100余项改革举措,并向世行全面宣介我国营商环境改革最新成效。

税收征管、用电报装、法院庭审等领域全面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被世行认为是全球最佳实践。

参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助力国内营商环境整体改善。

三、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配合编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财政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实行告知承诺,优化“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联合有关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四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

加强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实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全覆盖”。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修订《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内容、包含不合理罚款的规定进行清理。

组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行为,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四是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

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稳妥推进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加快推进会计行业电子证照改革,在广东、辽宁等14个省份成功实现电子证照签发。

落实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跨省通办”,充分利用收缴电子化“两码一渠道”技术优势,推动办事缴费网上“一站式”办理。

继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广泛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公益事业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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