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小编在这了整理了2022快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快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1月8日,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印发了《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市和邢台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邮政快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邮政快递业疫情期间正常服务运行。

《方案》从三个方面为行业正常服务运行提供了便利。一是为从业人员出行提供便利。优先安排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点开通“绿色通道”。设置现场引导标识,安排专门人员提供检测,优先送检样本并优先出结果。二是保障运输车辆通行便捷。相关部门要根据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信息,快速核发通行证,允许运输邮件快件车辆在高速口进出。三是为末端收投提供条件。允许邮政企业员工凭工作证、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检测正常情况下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到指定机要通信和党报党刊收发点进行无接触投递服务,在高风险区提供服务的,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各地要本着保障人民群众寄递服务需求的原则,第一时间快速解决邮政快递业遇到的人员车辆通行、收投服务受阻等问题,全力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服务、车辆通行等提供便利,严防发生邮件快件积压、投递服务和车辆通行不便等问题。

河北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文件的落实,全力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配合筑牢首都“三道防线”,全力做好抗疫物资人员和生产生活必须品保运保供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经石家庄局积极沟通协调,1月9日,石家庄市疫情办印发了《石家庄市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二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均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配备2-3支专业核酸采样队伍,配备8名工作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可以凭借快递证出入村镇和社区进行检测。

《方案》明确,疫情办要协调对接检测机构,加快统计整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信息于1月10日早6点前入网并告知受检人,以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加快上岗。从业人员出社区后统一由各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从1月10日早6点起,被检测合格凭借健康码和工作证可以到社区、村镇寄送快递。

为此,石家庄局迅速组织,联系明确各监测点具体位置和联系人,要求各企业组织员工就近检测,并负责对参检人员做好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并有序撤离。

据了解,目前市疫情办已将批转的市邮管局《关于邮政快递企业车辆通行便利及正常经营的请示》转发到各县市区,明确快递小哥等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快递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纸质核酸阴性证明,可出入小区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切实保障群众寄递需求。

同时,自疫情发生以来,因防控工作需要,全市邮政快递行业车辆通行受到了影响。石家庄局在市疫情防控协调机制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在省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多方协调沟通,1月9日,为企业争取到了第一批200个干线运输通行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按照防疫办和行业要求进行消杀后,可以进入市区三环和石家庄地区。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行难题逐步得到缓解。

2022快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为切实做好我区快递行业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秋冬季疫情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市场防疫工作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X市场防疫组〔20xx〕XX号)的要求,结合快递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并防”策略,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防控要求,持续深化市场防疫工作,围绕快递行业领域全链条、全覆盖,建立健全常态化应急防控机制,常抓不懈,有效防范秋冬季疫情风险,防止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XX市商务局、XX区委区政府以及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快递行业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配合XX邮政管理局落实XX区内快递行业企业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各项工作。

XX邮政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XX市邮政管理局以及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快递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快递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的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营业环境、运营工具、人员的核酸检测监测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及人员监测

一是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各快递行业企业如有从事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特别是进口冷链肉类、水产品,以肉类为主要原料的冷链食品,以及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冷链食品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二是强化环境的核酸检测。各快递企业要结合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加强对本单位的环境抽样检测工作,二级应急防控状态下,每周抽检不少于两次;三级应急防控及日常状态下,每周抽检不少于一次。同时,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监测和从业人员症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冷链食品及其环境核酸检测为阳性,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三是强化从业及来访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各快递行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冷藏冷冻仓库、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冷链物流、外卖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人员核酸抽测三级响应下每两周一次,二级响应下每周两次),新进人员必须进行核算检测,留存核算检测证明。同时,做好日常健康宝登记,每日检测从业及来访人员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全面强化环境消杀,强化各环节追溯管理

一是按照《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冰箱冰柜清洁消毒指引》等要求,配合疾控部门进行环境采样,各快递行业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环境卫生以及运营工具的消杀工作,同时避免过度消杀,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

二是建立健全秋冬季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各快递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旦发现问题货品,立即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问题溯源。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实名投递、无接触投放等各项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不符合投递要求的.物品要严肃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封存、召回等处置。

(三)强化环境清洁卫生,宣传健康卫生习惯

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各快递行业企业要按照爱国卫生方案实施要求,对日常环境卫生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提升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公共卫生标准,建立“每日一清运、每日一消毒、每月一监测、每月一评价”的日常保洁清洁制度。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条幅等宣传方式,使本单位从业人员养成佩戴口罩、手套、勤洗手、消毒的卫生习惯,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禁止带病工作,常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手卫生,不吃生冷食品,注意消毒消杀,配合做好健康监测等。

四、防控措施

结合秋冬季防疫特点,为进一步深化“八有”,压实“四方责任”,构建长效机制,维护秋冬季市场防疫基本秩序,现提出如下措施,请各快递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一是有制度。持续抓好“环境监测”、“核酸抽检”新进人员必检、消杀记录、宣传培训、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

二是有指引。根据市疾控部门发布的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从业人员防护等指引,各快递行业企业要及时打印张贴进行学习,使疫情防控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有底数。管好2本基础台账,各快递行业企业内要建立经营场所、运营工具管理档案和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动态掌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有预案。各快递行业企业要按照复工复产防控组《生产经营场所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建议》,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生产经营场所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流程和要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以应急演练、消防演习等方式充分演练,确保本单位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各项要求,以充分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五是有消杀。各快递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消杀员制度,加强对专职消杀员的日常培训,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等要求,做好重点场所、重要点位、设施设备、公共空间等区域的消杀工作,确保与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关的要素全方位纳入消杀范围。严格落实卫生清洁、消杀、场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开业一家、排查一家、消杀一家。

六是有防护。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利用“XX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从业人员上岗期间要按照防控指引各项要求,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及时更换,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早、晚两次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有发热持续咳嗽(千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七是有检查。各快递行业企业要用好“两单”,即《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单》和《重点检查清单》,定期开展防疫自查和整改。XX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督导检查组将依据“两单”特别是《重点检查清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是有宣传。各快递行业企业要以小视频、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在生产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提示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确保每一个经营场所有消杀指引、有消杀演示视频、有宣传材料。加强对消杀、清洁、通风、个人防护等措施指导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知应会能力和防疫工作质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饮食卫生。

3.疑似类邮件。对疑似类邮件实施迅速现场管控。各邮政、快递企业发现疑似类邮件、快件,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现场管控工作,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1)立即封存。涉事企业立即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人员着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疫物品,将疑似物品和同批次邮件、快件集中封存至隔离待检区,并对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杀,列出清单、登记造册,清单内容包括运单号、快递流程和节点、寄件人、收件人等。

(2)全面消杀。涉事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要求,立即对处理场地、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生产设备设施等全方位进行消毒处理。

(3)暂停业务。涉事企业暂停本区域内全部邮件、快件的接收、分拣和派送业务,同时上报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和上级邮政公司。

(4)人员管控。涉事企业要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做好全体从业人员的人员管控,不得擅离,对企业行政人员、客服人员、分拣员、投递员、司机等进行分类分区管理,避免人员交叉和聚集。同时,涉事企业要做好员工分批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要立即到隔离区域观察,同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5)突出重点。经过海关消杀处置过后发出的境外邮件、快件,可正常投递。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告知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接收用户,设置隔离区,安排专人着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疫物品,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区邮件、快件按照业务要求和规定,拆除外包装进一步消毒并封存足够时间,保证内外消毒充分后方可继续使用,其外包装等杂物要集中安全销毁。

(6)核酸检测。涉事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疑似类邮件、快件,同批次邮件、快件,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对处理场所、运输车辆、分拣人员、派送人员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多频次全员核酸检测。

(7)后期处理。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分类施策,科学处置。一是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涉事企业在收到对疑似类邮件、快件、人员、车辆等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通知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开展接收和投递业务。对因疫情防控,导致邮件、快件延迟派送、无法投递或因检测消毒等造成物品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涉事企业要与客户及时联系,做好解释说明,根据疫情期间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二是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纳入地方疫情防控处置体系进行处置。按照防疫流程,涉事邮件、快件防疫处置完毕后,涉事企业依据行业规定,对涉事邮件、快件进行派送、退件或集中销毁处理。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后,涉事企业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企业全部生产生活区域,包括办公、分拣、仓储、车辆存放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杀,设立隔离区域。同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配齐各类防疫物资,科学制定防疫工作流程,经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常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做到追根溯源,信息可控。各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按照“以物找人、以人找物”的原则,排查确定密切接触的人和物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全面精准。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向始发地、中转站的当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涉事企业未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二是确保联防联控,落实责任。各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街道落实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落实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全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安全。

三是坚持严格督导,失职追责。各街道要加强对属地邮政快递经营企业和网点的日常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担责,定期和不定期对邮政快递企业(网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区邮政快递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022快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4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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