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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XXXXXXXXXXXXXXX》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1.5应急预案体系
篇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省总体应急预案。
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监测和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可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应急处置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信息报告
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如实向省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先期处置
任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省、市(州)、县(市、区)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省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省级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和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省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川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驻川部队按照《XXXXXXXXXXXXXXXX》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5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6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5.3恢复重建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6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通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8.2宣传和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
8.3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卫生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反映、统一指挥、协同配合,迅速进行救援处置工作。
2)、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无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
施工队单位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经理办/安全部门/行保部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
3)、综合协调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报请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长赶赴事故现场;
4)、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5)、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履行各专业组职责,同时启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处置:
6)、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7)、综合协调组:落实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8)、事故抢险组:立即组织调集施工队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工程/消防/设备抢险队员,迅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9)、技术保障组:迅速组织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方案、技术措施;
10)、救护组:立即组织救护员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处置,并协助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开展救护工作;
11)、物资保障组:协调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交通运输车辆;(项目部班车)
12)、现场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卫对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突发公共事件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1、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开展事故调查,编写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善后处理组:迅速会同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项目部的应急预案要求
1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作业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结合危险源辩识);
2)、应急指挥(包括个各专业组)机构与职责;
3)、工程抢险、消防、救护、保卫人员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职责分工;
4)、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人员逃生工具、人员安全避难所、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准备;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与响应;
6)、工程抢险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人员疏散程序、危险原材料应急措施、重要文件记录和设备保护措施;
7)、与社会单位(急救中心/医院、执法部门、属地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联系;
8)、日常协调机构与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本预案及项目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七、应急预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