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模板范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xxxxx景区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确保游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建立xxxxx。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臵"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处领导,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臵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疫情报告
疫情责任报告人,景区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区内居民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
景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四、疫情分级及响应
Ⅲ级:景区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Ⅱ级:景区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Ⅰ级:景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
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五、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件)。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医务室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景区管理处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加强对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1、传染病散发:指某病在某地区常年的发病情况,可能是由于人群对其病的免疫水平较高,隐性感染较高或不易传播所致。
2、传染病暴发:指在短时期内,突然出现很多同类疾病的人。
3、传染病流行:是指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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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模板范文2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
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
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
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
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
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
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
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
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
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
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
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
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
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模板范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
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
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
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
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
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
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
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模板范文4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79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发电〔20xx〕71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根据4月20日文旅部全国电话会议精神、4月27日文旅部20xx年劳动节全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暨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xx〕16号),为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规范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特别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五一”假期可能出现的游客量高峰应对工作,摸清情况,找准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