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1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感染的病例、无症状XX者、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入境人员的转运,有效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南。

一、病例和无症状XX者

(一)转运车辆。

1.病例转运使用的救护车,需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2.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3.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4.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病例防护。

病例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和手套。

(四)车辆消毒。

1.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2.转运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发热病人需要转运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入境人员

(一)转运车辆。

1.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3.转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防护口罩;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人员防护。

转运过程中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

三、出院病例和解除隔离人员

病例和无症状XX者出院后、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2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

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

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

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

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

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

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

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四、相关要求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

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

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

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

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

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呈阳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五、职责分工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

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

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1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感染的病例、无症状XX者、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入境人员的转运,有效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南。

一、病例和无症状XX者

(一)转运车辆。

1.病例转运使用的救护车,需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2.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3.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4.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病例防护。

病例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和手套。

(四)车辆消毒。

1.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2.转运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发热病人需要转运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入境人员

(一)转运车辆。

1.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3.转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防护口罩;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人员防护。

转运过程中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

三、出院病例和解除隔离人员

病例和无症状XX者出院后、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2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

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

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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