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安排及要求:

(一)开展教育活动。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学习《田庄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反对校园欺凌”的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规矩、底线在哪里,知道遇事如何妥善处理。

之后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摸底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2.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3.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4.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5.举办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

6.签订承诺书,让教师、家长、学生通过签订“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来提高自己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明确各自职责,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学校救助电话:XX,责任人:德育主任。

1.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举报。

重点排查管制刀具、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休学后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

各班级通过班情分析报告的形式,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年级队,以年级为单位报德育处存档。

2.出入大门登记制度。

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加大白天、晚上(不少于3次)巡视次数,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

门卫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上课。

坚持晨检制度,入校后班主任第一时间进行晨检,形成书面报告上交级部汇总后交卫生室存档,如有学生缺勤,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逐级汇报。

上课期间,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班主任。

教师上课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厉禁止剥夺学生的听课权。

4.课间管理。

班级安全委员分工安排检查课间秩序,上下两节课任课教师是责任人。

班主任检查两操人数,学校安排专人对厕所、小花园、甬道等处进行巡查。

5.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及网络、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田庄中学关于违纪学生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四、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俊兼办公室主任,杨伟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专项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导科与安全办联合组织,相关科室与各学校共同参与。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公布救助电话,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公布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

(2)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渠道,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具体内容,确保100%的知晓率。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1)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2)各校要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重点对象,并开展针对性教育,把欺凌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5.及时处理。

(1)通过排查或救助电话等方式获知欺凌信息时,要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处置小组,并责成处置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处理工作。

(2)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由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置,对于此类学生要严肃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监督指导。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市局。

市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市级普查。

(1)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无锡市教育局及宜兴市政府。

(2)市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市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无锡复查。

无锡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10月上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复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

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

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

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

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

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

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四、职责分工。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

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

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

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

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方案5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开学安全第一课”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